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污水厂、济南轨道交通、昆明轨道交通项目、平原县白酒厂项目、青岛地铁4号线项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污水厂、济南轨道交通、昆明轨道交通项目、平原县白酒厂项目、青岛地铁4号线项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污水厂项目、济南轨道交通项目、昆明轨道交通项目、平原县白酒厂项目、青岛地铁4号线项目、三清高速项目、新香维公路项目、肇庆高新区项目、珠海铁建花园项目
自购物资集中采购二次招标
(铸铁管、注浆管、防水卷材、型钢、电缆、碳钢材料、速凝剂、混凝土管、粉煤灰、电伴热、不锈钢材料、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本次招标项目之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改革委以长发改审批字【2020】14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艺、电气、自控、仪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之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01工区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01工区项目指挥部,业主为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
本次招标项目之昆明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土建施工KMG5TJ-10标段,项目建设资金均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平原县2019年城市建设重点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之青岛市地铁4号线机电01工区安装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现对工程施工物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感兴趣投标人积极参与。
本次招标项目之云南省曲靖三宝至昆明清水高速公路(昆明段)TJ3标项目,位于昆明市宜良县、阳宗海管委会境内,三清高速公路TJ3标合同段,起讫桩号K86+300~K96+810,全长10.51km,合同工期4年,合同总价约18.7亿元。主要结构物包括特长隧道1座,长6808米, 占线路总长的64.3%;桥梁5座,分别为大龙潭1#、2#大桥,金梅村1#、2#大桥和四家村大桥,总长2374m,最大桥梁长686m,占线路总长的21.3%,预制梁板980片,其中20mT梁385片,30mT梁56片,40mT梁539片;桥隧占线路总长的85.6%;路基6段长1518m,最长路基段落长499m,占线路总长的14.4%。
本次招标项目之迪庆州香格里拉至维西(益松至仓觉段)二级公路工程已由迪庆州交通运输局以迪交发【2019】16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迪庆州交通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香维公路施工总承包第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之肇庆高新区北部(创新大街以北)划定区域产业园综合开发已由肇庆高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肇高改{2019}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肇庆市高新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次物资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肇庆高新区北部(创新大街以北)划定区域产业园工程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施工区段包括五站五区间:起点~人民会堂站区间、人民会堂站、人民会堂站~青大附院站区间、青大附院站、青大附院站~观象山站(市立医院)区间、观象山站(市立医院)、观象山站(市立医院)~泰山路站区间、泰山路站、泰山路站~昌乐路站区间、昌乐路站的通风系统、给排水系统、动力照明系统以及车站设备区装修,均为地下站、区间。
具体施工内容包含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动力照明系统(含区间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水消防、动力照明系统)的施工安装及车站设备区装修总承包。
2.1.9
2.2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招标物资年产值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须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2020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不得为同1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2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19年和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企业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须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2020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不得为同1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2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19年和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经销商或代理商,经销商需提供与电厂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代理商需提供由电厂或其合法的粉煤灰生产经销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原件(①授权函由电厂出具的,代理商需提供电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原件;②授权函由经销商出具的,代理商需同时提供合法经销商与电厂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且注明粉煤灰来源;不接受电厂原厂风选以外二次加工生产的粉煤灰;
(2)许可和认证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0万吨,生产工艺和标准须符合行业规范;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经检验检测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2020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24个月内(不得为同1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一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2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2020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不得为同1年)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2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2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19年和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需具备型材年产50万吨(含)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长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2020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不得为同1年)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2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同类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2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19年和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2020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不得为同1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2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2020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不得为同1年)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同类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不少于1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2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19年和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企业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2020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不得为同1年)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2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2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须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2020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代理商没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自身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不得为同1年)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2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代理商可提供生产商的供货业绩;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2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19年和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企业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招标物资年产值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2020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不得为同1年)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2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2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1汇款凭证扫描件
5.1本次公开招标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依托铁建商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crccmall.com)进行,所有已交招标文件费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免费注册并登陆铁建商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参与、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等程序。
5.2招标文件发售截至后,已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可在铁建商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应招标公告包件处点击我要参与。
5.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铁建商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申请流程具体见《铁建商城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开标需要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请务必提前确认所用电脑已安装投标文件编辑器及数字证书助手。
5.4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线下缴纳后,须在2021年12月22日16时前将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凭证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审核,工作人员审核后投标人即可进行上传标书投标。
5.5投标人需在投标时间截止前登录铁建商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crccmall.com/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具体递交流程见《铁建商城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5.6开标方式:按照铁建商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流程进行线上开标。投标人需在开标前30分钟进入开标大厅,并按提示进行解密、确认投标信息、签字、获取开标一览表操作。具体流程见《铁建商城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例如,当09时30分为开标时间,9时至9时30分投标人必须进入开标大厅。
5.7开标时间安排:2021年12月24日9时30分,开标项目长春污水厂项目、济南轨道交通项目、昆明轨道交通项目、平原县白酒厂项目、青岛地铁4号线项目、三清高速项目、新香维公路项目、肇庆高新区项目、珠海铁建花园项目。
5.8若投标人未在开标时间进入开标大厅或者开标后30分钟内未进行解密操作,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5.9铁建商城投标操作联系人:汪聪 电话:185*****109 QQ: ********2。
7.1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北三环路以北),现北郊新厂及老厂之间的地块,现状北郊污泥处置厂
联系人:杨超 电话:156*****736
7.2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01工区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01工区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杜景荣电话:173*****198
7.3招标人:中铁十二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昆明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土建施工十标段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湖东路与昆湖渔场地块
联系人:买发根电话:173*****050 电子邮箱:********5@qq.com
7.4招标人:中铁十二局建安公司第十四项目部平原县2019城市建设重点项目EPC工程白酒厂去棚改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龙门街道滨河路指挥部
联系人:郝英杰电话:155*****629 电子邮箱:********78@qq.com">********78@qq.com
7.5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三清高速公路TJ3标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三清高速公路TJ3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王宝琴 电话:138*****096
7.6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香维公路第二合同段施工总承包部
项目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
联系人:肖志军电话:18183535929 电子邮箱:379249265@qq.com
7.7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珠海铁建花园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机场北路珠海铁建花园项目部
联系人:申奇 电话:13672720885 电子邮箱:764129426@qq.com
7.8招标人:中铁十二局电气化公司青岛市地铁四号线机电01工区项目经理部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商河路24号四楼
联系人:孙晓童电话:18222002284电子邮箱:825104954@qq.com
7.9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肇庆高新区北部(创新大街以北)划定区域产业园工程项目部
项目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大旺高新区政德大街中铁十二局项目部
联系人:卢儒民 电话:18054311966 电子邮箱:871851094@qq.com
7.10招标组织机构: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西线街27号中铁十二局物资集采中心办公室(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冯哲元 薛晓敏 手机:15834023718 18035125633
座 机: 0351-2656669 电子邮箱: zt12jwzjczx@163.com
购买招标文件和收退投标保证金财务联系人:
冯哲元 手 机: 15834023718
领取标书费收据联系人:
陆文静 手 机: 15003432139
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户 名: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14001836208050500318
开户行:建行太原市西矿街支行(开户行行号:105161003029)
久其代码:T02030021740000000000(中国铁建股份公司内部单位适用)。
汇款说明:款项用途处务必标明“转893+项目简称+包件号”等信息。
2021年12月2日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污水厂项目、济南轨道交通项目、昆明轨道交通项目、平原县白酒厂项目、青岛地铁4号线项目、三清高速项目、新香维公路项目、肇庆高新区项目、珠海铁建花园项目自购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包件划分一览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招标人 |
1 | - | - | |||||
2 | - | - | 1 | ||||
3 | - | - | |||||
4 | - | - | |||||
5 | Ⅱ级 | 吨 | |||||
6 | 米 | ||||||
7 | 米 | 1 | |||||
8 | - | 米 | |||||
9 | 8 | ||||||
吨 | |||||||
- | 吨 | ||||||
- | 吨 | ||||||
P | 米 | P | 1 |
CR12G-2021-WZJC-EC05 | |||
授权委托人 | |||
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
单位地址 | |||
税务登记证号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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