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厦门市分公司UPS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北京市
2021-2022年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厦门市分公司UPS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北京市
本招标项目为【2021-2022年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厦门市分公司UPS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厦邮政招(2021)采字第49号】),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投标人报价包含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含相关税费)。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招标内容、期限及服务详细要求具体如下:
招标内容:UPS主机、UPS蓄电池及电池架供货及安装;
合同包 | 服务名称 | 服务详细要求 | 合同有效期 | 本次投标的预估规模 (人民币:万元,含税) | 备注 |
1 | 2021-2022年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厦门市分公司UPS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 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 45 | 无 |
注:以上含税预算仅供投标单位参考,不作为采购人对该项目采购金额的任何承诺,应答人请充分考虑市场风险、自身能力等要素。双方的结算以实际产生的业务量为准。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2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详见技术规范书】,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企业(如注册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最新商事主体信息(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
2.1.2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1.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3)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4)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提供承诺书和证明文件)
2.1.4投标人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书及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查询截图)
2.1.5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记录、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固定办公场所并能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设施和装备、具备完善的风险防控能力。(提供承诺书)
2.1.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2.1.7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2.1.8近三年内,与福建省内邮政系统任何单位未发生过诉讼争议,且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2.1.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2.1.10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其指定代理商的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其所代理的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如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的,仅接受制造商投标。
2.1.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不得分包、转包。
上述资格要求请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或复印件。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中标人资格的;
(7)最近三年在招标人项目中曾出现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8)在与中国邮政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邮政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处于违反国家、企业廉政规定被招标人终止合作的期限内。
(11)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2月02日至2021年12月0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6楼招标业务部】。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需提供(1)营业执照(2)报名费转账记录(需体现转账人及转账账号)(3)开票资料(4)报名登记表,格式如下(需提供Excel版本以及打印盖章签字版本),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
报名登记表 | ||||
项目名称 | 2021-2022年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厦门市分公司UPS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 |||
项目编号 | 厦邮政招(2021)采字第49号 | |||
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
联系人 | 移动电话 | |||
电子邮箱 | ||||
地址 | ||||
标书费专票普票 | □专票 □普票 | |||
日期 | 2021年月日 | 联系人手签或投标人盖章: | ||
注:本函需在报名截止前回复,若未按时回复,视为报名不成功。信息需填写完整,联系人签名需手签或盖章,待填写完整后扫描/拍照回复原发送邮箱。第一次招标已缴纳报名费的,重新招标报名时无需再次缴纳。请知悉。 | ||||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 14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458号松柏邮政大楼7楼704会议室】。
5.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适用】。
6.2检测相关费用:【不适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https://www.chinabidding.cn)及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458号
招标人联系人:朱先生
招标人联系电话:139*****58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邮编:350007
开户名称: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仓山支行。
项目联系人:唐工,电话: 177*****510,邮箱: [emailprotected]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2日
标签: 中国邮政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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