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湘09法技委(鉴)字17号随机选择鉴定机构报名公告
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湘09法技委(鉴)字17号随机选择鉴定机构报名公告
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湘09法技委(鉴)字17号随机选择鉴定机构报名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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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2日 10:51 |
1、鉴定事项: 对2004年12月23日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股份转让协议、夫妻财产分割协议,2016年6月8日股东会决议2份,2016年7月26日公司清算报告、股东会决议“徐明英”的8处签名是否系徐明英本人所书进行笔迹鉴定。 2、报名条件及注意事项: 办公住所地在益阳或长沙,具备笔迹鉴定资质且已入册的机构。 3、机构选择:从符合资质的报名机构中选择一家机构。 4、报名时间:截止2021年12月9日下午5点。 5、报名方式:登陆本网站“工作公示”栏,通过点击本公告界面上“我要报名”进行报名申请。 6、摇号时间:2021年 12月10日上午9:30 7、摇号地点: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13室 8、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2021年1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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