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湘09法技委(鉴)字17号随机选择鉴定机构报名公告

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湘09法技委(鉴)字17号随机选择鉴定机构报名公告

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湘09法技委(鉴)字17号随机选择鉴定机构报名公告
2021年12月02日 10:51

1、鉴定事项:

对2004年12月23日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股份转让协议、夫妻财产分割协议,2016年6月8日股东会决议2份,2016年7月26日公司清算报告、股东会决议“徐明英”的8处签名是否系徐明英本人所书进行笔迹鉴定。

2、报名条件及注意事项:

办公住所地在益阳或长沙,具备笔迹鉴定资质且已入册的机构。

3、机构选择:从符合资质的报名机构中选择一家机构。

4、报名时间:截止2021年12月9日下午5点。

5、报名方式:登陆本网站“工作公示”栏,通过点击本公告界面上“我要报名”进行报名申请。

6、摇号时间:2021年 12月10日上午9:30

7、摇号地点: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13室

8、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2021年12月2日
,益阳市,益阳

标签: 鉴定 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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