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镇全民健身中心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高峰镇全民健身中心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高峰镇全民健身中心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峰镇全民健身中心附属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18〕1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峰镇全民健身中心附属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垫江县高峰镇高峰居委2社;

2.2 建设规模:计容建筑总面积约1400平方米(停车位工程、室外附属土建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55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说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补遗内容为准。

2.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无;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1-12-06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1-12-07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2-27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
重庆嘉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人:
李老师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邮编:邮编:
联系电话:139*****506联系电话:188*****751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2021年12月02日
高峰镇全民健身中心附属工程
户名
开户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国银行重庆垫江支行
********5778VA00021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商银行重庆垫江支行营业部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垫江支行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重庆银行垫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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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全民健身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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