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镇全民健身中心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高峰镇全民健身中心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高峰镇全民健身中心附属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18〕1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峰镇全民健身中心附属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垫江县高峰镇高峰居委2社;
2.2 建设规模:计容建筑总面积约1400平方米(停车位工程、室外附属土建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55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说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补遗内容为准。
2.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无;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招标人: |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重庆嘉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人: | 李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9*****506 | 联系电话: | 188*****751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高峰镇全民健身中心附属工程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银行重庆垫江支行 | ********5778VA00021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工商银行重庆垫江支行营业部 |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 |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垫江支行 |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银行垫江支行 |
标签: 全民健身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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