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白沙黎族自治县元门乡向民田洋常年蔬菜基地蔬菜大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白沙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白沙黎族自治县元门乡向民田洋常年蔬菜基地蔬菜大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 | 2021年白沙黎族自治县元门乡向民田洋常年蔬菜基地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 HNHS-2021-33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万元) | 240.711325 |
最高限价(万元) | 240.711325 | ||
采购需求 | 该项目建设规模为蔬菜种植大棚约44亩,其中,建设蔬菜种植大棚规格为8m×40m,共计建设蔬菜大棚84个,肩高2m,顶高3.5m,主棚架材料为镀锌Φ32×2.0㎜圆管,纵管为镀锌Φ25×1.2㎜圆管,全覆盖10s塑料薄膜,十针加密遮阴网满铺。 (1)蔬菜种植大棚设计 拟建设蔬菜种植大棚规格为8m×40m,共计建设蔬菜大棚84个,肩高2m,顶高3.5m,单拱跨度8m。主立柱采用Φ32×2.0㎜热镀锌圆管,横/纵梁采用Φ25×1.2㎜热镀锌圆管,拱杆采用Φ32×2.0㎜热镀锌圆管,吊杆、拉杆等采用Φ25×1.2㎜热镀锌圆管。 (2)主题结构设计 主体结构采用轻型钢结构,主要材料均为镀锌钢管,如主立柱、副立柱、横梁、纵梁均采用镀锌圆管,拱杆、吊杆、拉杆等采用镀锌圆管,框架卡槽采用防风铝合金卡槽,卡簧采用70#碳素钢丝。大棚侧面立柱间距为1.0m,采用基础采用C20混凝土浇筑,深埋60㎝,基础尺寸长×宽=300㎜×300㎜。设计承载风压0.4KN/m2,作物荷载0.15KN/m2,最大排雨量140㎜/h,主体钢结构使用年限为15年。 (3)蔬菜种植大棚防锈设计 为防止主架结构生锈,大棚钢结构件均经热镀锌处理,采用镀锌螺栓和自攻螺栓连接。 (4)蔬菜种植大棚覆盖材料设计 大棚拱顶屋面用10丝塑料薄膜覆盖,大棚两侧立面用40目防虫网覆盖,十针加密遮阴网满铺,使用专用卡槽配卡簧固定。 (5)蔬菜种植大棚门窗设计 设计在大棚侧面端头设2道轨道门为出入口,40目防虫网覆盖。规格为宽×高=1.9m×2m。门框架为钢管焊接,经热镀锌处理,门覆盖40目防虫网。 下载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120日历天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其他拟投入人员(至少应包括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资料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或资格证。(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凭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6)投标人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填报投标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信息,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提供诚信档案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8)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和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
时间 | 2021-12-03至 2021-12-09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口市滨海大道109-9号海航国际广场12层1222房 | ||
方式 | 现场购买 | ||
售价(元) | 500.0 |
截止时间 | 2021-12-13 09:30(北京时间) | 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3号开标室 |
开启时间 | 2021-12-13 09:30(北京时间) | ||
开启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3号开标室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白沙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白沙黎族自治县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众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滨海大道109-9号海航国际广场12层1222房 | ||
项目联系人 | 肖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 |
2021年白沙黎族自治县元门乡向民田洋常年蔬菜基地蔬菜大棚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滨海大道109-9号海航国际广场12层1222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NHS-2021-33
项目名称: 2021年白沙黎族自治县元门乡向民田洋常年蔬菜基地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元。
最高限价:*******.25元。
采购需求: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建设地点:白沙黎族自治县元门乡。
3、建设内容:该项目建设规模为蔬菜种植大棚约44亩,其中,建设蔬菜种植大棚规格为8m×40m,共计建设蔬菜大棚84个,肩高2m,顶高3.5m,主棚架材料为镀锌Φ32×2.0㎜圆管,纵管为镀锌Φ25×1.2㎜圆管,全覆盖10s塑料薄膜,十针加密遮阴网满铺。
(1)蔬菜种植大棚设计
拟建设蔬菜种植大棚规格为8m×40m,共计建设蔬菜大棚84个,肩高2m,顶高3.5m,单拱跨度8m。主立柱采用Φ32×2.0㎜热镀锌圆管,横/纵梁采用Φ25×1.2㎜热镀锌圆管,拱杆采用Φ32×2.0㎜热镀锌圆管,吊杆、拉杆等采用Φ25×1.2㎜热镀锌圆管。
(2)主题结构设计
主体结构采用轻型钢结构,主要材料均为镀锌钢管,如主立柱、副立柱、横梁、纵梁均采用镀锌圆管,拱杆、吊杆、拉杆等采用镀锌圆管,框架卡槽采用防风铝合金卡槽,卡簧采用70#碳素钢丝。大棚侧面立柱间距为1.0m,采用基础采用C20混凝土浇筑,深埋60㎝,基础尺寸长×宽=300㎜×300㎜。设计承载风压0.4KN/m2,作物荷载0.15KN/m2,最大排雨量140㎜/h,主体钢结构使用年限为15年。
(3)蔬菜种植大棚防锈设计
为防止主架结构生锈,大棚钢结构件均经热镀锌处理,采用镀锌螺栓和自攻螺栓连接。
(4)蔬菜种植大棚覆盖材料设计
大棚拱顶屋面用10丝塑料薄膜覆盖,大棚两侧立面用40目防虫网覆盖,十针加密遮阴网满铺,使用专用卡槽配卡簧固定。
(5)蔬菜种植大棚门窗设计
设计在大棚侧面端头设2道轨道门为出入口,40目防虫网覆盖。规格为宽×高=1.9m×2m。门框架为钢管焊接,经热镀锌处理,门覆盖40目防虫网。
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包含的全部内容。
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8、付款方式:按双方签订合同支付。
9、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其他拟投入人员(至少应包括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资料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或资格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凭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填报投标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信息,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提供诚信档案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8)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和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时必须提交以上相关证明资料。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3日至2021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滨海大道109-9号海航国际广场12层1222房。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必须出示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021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缴纳凭证及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凭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2月03日09点00分至2021年12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3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3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7.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1年12月13日09点30分,投标人最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帐户转入下方指定帐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银行汇票、支票
开户名: 海南众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海口金贸西路支行
账号:2201 06000 91000 38658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4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上发布。
7.5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白沙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白沙黎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陈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众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9号海航国际广场12层1222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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