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新城产业集聚区市政配套工程BT招标公告
龙港新城产业集聚区市政配套工程BT招标公告
苍南县龙港新城产业集聚区市政配套工程BT项目
BT 招 标 公 告
CNJS140402-054
一、建设单位:苍南县沿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苍南县龙港新城产业集聚区市政配套工程BT项目
三、工程地点:龙港新城产业集聚区内
四、立项文号:苍发改投【2013】34号
五、工程概况 :该项目共有10条道路,总长度约为8.64 km,其中道路桥梁6座,总投资约为3.0亿元。
六、招标内容:道路、给排水、桥梁、照明、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从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七、施工工期:本次招标项目建设期(施工工期)为18个月。
八、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九、招标方式:采用资格预审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BT招标。
十、BT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资本金≥1亿元。
(3)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苍政办[2014]3号文件规定)。
(4)近2年(2011年、2012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财务报表,每年营业收入总额≥8亿元人民币。
(5)由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不少于1亿元的证明;由银行出具贷款意向书或银行授信证明,额度不低于3.0亿元。
(6)自2009年 1月1日以来承接的BT项目业绩2个及以上,且至少1个业绩合同额达到3.0亿元及以上;
十一、BT主要边界条件:
(一)工程进度款支付: 无。
(二)建设期融资利率及回购期利率最高报价均为: 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3-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
(三)工程建设费用:以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实际工程量为基础、依据浙江省市政工程定额(2010版)及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计算;工程结算书中的建安工程费以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具有法定审核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定的工程量办理的工程结算,由财政或审计部门审核后的金额为准。
(四)建设期融资费用:按当月应付未付工程进度款*100%融资利率(按半年计算,每六个月支付一次)。
(五)回购期利息按回购期内未支付工程进度款×回购期利率(按半年计算,随回购款支付)
(六)回购方式及期限:交付使用后42个月内,分七次等额本金回购,交工验收后,6个月内支付首期回购款,以后每六个月支付一次,全额回购并结清。
(七)回购担保方式:由国有企业或国资公司提供担保。
(八)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 30 天内中标人在当地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合同金额的30%。招标人应在项目公司成立后15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十二、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于2014年4月2日至4月7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cnztb.com.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和图纸。
十三、资格预审答疑:资格预审疑问提交请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cnztb.com.cn上的建设项目交易栏下招标答疑专区,截止时间2014年4月 8日12:00时。资格预审补充文件或答疑将于2014年4月8日17:00时前,在招标答疑专区回复,请投标申请人自行下载,未及时下载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十四、资格预审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14年4月14日下午14:30时,地点: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收标处—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楼四楼。
十五、联系方式电话: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招 标 人:苍南县沿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苍南县龙港镇南城路131号2楼
电 话: 139*****288
联 系 人: 谢先生
招标代理: 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1幢三单元302室
电 话: 139*****828
传 真: ****-********
联 系 人: 刘先生
苍南县沿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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