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小学(B幢)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

金乡小学(B幢)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

苍南县金乡小学(B幢)教学楼工程

招 标 公 告

CNJS140304-030(重新招标)

一、建设单位:苍南县金乡小学

二、工程名称:苍南县金乡小学(B幢)教学楼工程

三、工程地点:苍南县金乡镇

四、批准文号:苍发改投[2011]45号

五、工程概况:约 264万元

六、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建安工程

七、质量要求:合格

八、工期要求:7个月

九、资质要求:房建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三级以上, 项目负责人:房建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十、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十一、注意事项: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文件等材料统一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cnztb.com.cn下载;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十二、中心咨询电话: ****-********

苍南县金乡小学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 标 公 告 CNJS140304-030(重新招标) 一、建设单位:苍南县金乡小学二、工程名称:苍南县金乡小学(B幢)教学楼工程三、工程地点:苍南县金乡镇四、批准文号:苍发改投【2011】45号五、工程概况:约264万元六、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建安工程七、质量要求:合格八、工期要求: 210日历天九、资质要求:房建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项目负责人:房建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十、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十一、注意事项: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统一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cnztb.com.cn下载;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十二、中心咨询电话: ****-******** 苍南县金乡小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4月8日 目  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五)开标(六)评标办法与标准(七)合同的授予(八)其他事项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要求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 其他相关附件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苍南县金乡小学(B幢)教学楼工程 2 1.1 建设地点 苍南县金乡镇 3 1.1 建设规模 约264万 4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1.1 质量要求 合 格 6 2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建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7 2.2 工期要求 210日历天 8 3.1 资金来源 财政 9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具备温州市建筑业企业信息卡;项目负责人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具备温州市建造师信息卡,且无在建工程。 10 4.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13.1 工程报价方式 综合单价报价 12 15.1 投标有效期  60 个工作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3 16.1 投标保证金数额 人民币伍万元整,采用银行转帐方式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4 7.3 招标文件、图纸的发布 时间:2014年 4 月 10 日—2014年 4月 14日在 http://www.cnztb.com.cn/ 上下载。 15 5.1 现场踏勘 自行前往 16 8.1 投标人疑问清单递交 时间:2014年 4月 15日16时30分之前在http://www.cnztb.com.cn/进入“招标提问区”提出疑问,并必须在此之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17 8.1 下载招标文件答疑纪要 时间:2014年 4月 16日在http://www.cnztb.com.cn/进入“建设项目交易/招标答疑”下载。 18 17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允许 19 18.1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正本壹份,副本伍份;资格后审申请书正本壹份,副本贰份;资格后审要求必须提交的有关材料原件壹份。 20 20.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收件人:温州市建融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区 21 21.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4年5月 6日 14 时 30 分 22 24.1 开  标 开始时间:2014年 5 月 6日 14 时30 分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3 26 评标方法与标准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24 35 履约支付担保金额 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前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的10% 25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苍南县金乡小学代理单位:温州市建融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26 注意事项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出示交易证(有效期内)、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温州市建造师信息卡,无在建工程、提供由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交纳招标文件资料工本费500元,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已办理招标申请,并经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3本工程的招标工作由苍南县金乡小学委托温州市建融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监督。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报价范围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有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且处罚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年内的单位或具有其它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处于公示期(无公示期的按发文之日起3个月计)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投标。隐瞒上述不良行为记录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注:①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 ②不良行为范围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网站上公示的对不良行为处理的发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其网站上公示的对不良行为处理的发文、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其网站上公示的对不良行为处理的发文、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或其网站上公示的对不良行为处理的发文; ③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查询范围包括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等。 ④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查询应在发出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完成。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必须按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要求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也不得因此使招标人蒙受损失和承担责任。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投标前,投标人如果没有对该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提出异议和意见的,中标后该投标人不得再对本工程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因素引起的费用向招标人追加;中标后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费用,或延长工期的要求;若提交要求,招标单位不做任何考虑。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6.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500元的资料工本费。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目录下的所有内容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 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http://www.cnztb.com.cn/上招标答疑区发布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问题应在招标答疑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规定,该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的要求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的规定予以澄清。 8.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对招标文件中存在由于文字表达不清或有多种解释而未明确规定,投标人又没有在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的规定时间内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拥有最终解释权,由此而导致投标人不中标或中标后产生不利因素,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规定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招标答疑时间前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网址: http://www.cnztb.com.cn/)提交。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将在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备案,并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网址: http://www.cnztb.com.cn/)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在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处备案的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公告)为准。 9.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资格后审申请书(含相关资料)和证书原件等三部分组成 11.1.1 商务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商务标封面 2、商务标投标函 3、工程量清单报价封面 4、投标总价 5、总说明 6、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7、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 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9、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正本提供、副本不提供) 10、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1、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12、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3、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4、暂列金额明细表 15、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16、计日工报价表 17、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 18、主要工日价格表 19、主要材料价格表 20、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11.2资格后审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附件),内容包括:(1)资格后审申请书;(2)投标人一般情况、投标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投标项目技术负责人一般情况、项目部人员配备情况。(3)资格后审申请书相关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三类人员”A类证书;(前三个岗位必须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上载明的情况一致,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原件); 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 6)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 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中级及以上)及质检员、施工员岗位证书; 8)三类人员证书如在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供由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对,否则按废标处理(原件密封在证书原件封袋内并附原件清单且加盖企业公章)。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 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3.3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3.4本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风险费等所有费用,且投标报价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综合单价按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风险费用等项目进行计算分析。 13.5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3.6投标人投标报价应包括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定额规定的全部费用、管理部门各项规费、勘察现场费用、工程保险费及所有相关公共费用及与周边单位和人员协调等一切费用)。 13.7本招标工程所有泥浆、残渣、废弃物等中标人必须自行联系政府规定合法堆弃点,从施工现场清运出去,涉及运输距离远近和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环保费、城市卫生费等一切开支,投标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结算时不另增加费用。 13.8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制定贴切实际的施工方案,充分考虑施工人员、机械及材料运输方式,相关措施及费用计入报价中;同时应尽量避免对施工范围周边设施、绿化等不必要的破坏;如对非施工范围内的周边设施、绿化等造成破坏,应在施工后无条件及时恢复原样,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13.9承包人负责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工地邻近设施和安全,在工地现场做好相关警戒工作并在施工区域或危险区域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加强施工管理。施工作业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所产生费用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因承包人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在施工区域因缺少相应安全措施或相关安全设施缺损未及时修复而引发的各类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并由承包人全部负责赔偿;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并由承包人全部负责赔偿。以上费用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计入措施费,均一次性包干,今后不再调整。 13.10 施工过程中沿路周边各街道、企事业单位、住户的相关协调工作由承包人负责。接到投拆电话和新闻舆论批评,承包人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和信息反馈。相关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计入措施费,今后不再调整。 13.11除非本招标文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报价另有说明的,否则,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 13.12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当不低于苍住建[2012]238号文件规定的下限费率报价,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与支取具体按苍住建[2012]238号文件规定执行,建筑安装工程费率下限为2.1%。 13.13投标人应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为从事施工第一线的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在工程项目投标时应将工伤保险费单列并纳入工程报价中,建设工程计价时“民工工伤保险费”根据于苍住建[2012]238号文件规定的费率计入规费。民工工伤保险费按0.5%(人工费 机械费为计算基数)纳入工程报价,在投标时单独列项,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用。 13.14职工教育经费按人工费加机械费的2%计算,在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中单独列项,专款专用,具体按温住建发[2012]39号文件规定执行。 13.15本工程预算书是根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版)》、温住建发[2011]219号文件、温住建发[2012]39号文件、苍住建[2012]238号等相关的造价政策文件进行编制的。其中人工单价按温州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人工单价进行编制,调整方式按温住建发[2011]219号文件执行。 13.10本工程预算书造价的费率:民用建筑工程三类中值; 13.11本工程不可竞争性费率:土建工程:规费10.9%(10.4% 0.5%)、税金3.513%;安装工程:规费12.46%(11.96% 0.5%)、税金3.513%;投标人如对不可竞争性费用的费率计算进行变动做废标处理。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6.投标担保 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采取投标人直接向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数额必须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中规定数额进行提交,并在本工程开标前到达规定帐户,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各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供本工程由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据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对于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投标保证金汇入的户名: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苍南县支行 银行帐户:1203 2840 2920 0215 844 16.2未中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待签订施工合同后无息退还。 16.3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3.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 29.5.1条规定修正投标价; 16.3.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16.3.3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16.3.4经查实,投标人有弄虚作假、串标行为的。 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7.1本工程不允许使用替代方案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按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9 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妥为密封,商务标部分和资格后审申请书部分相应地方应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下同)及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 18.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文件应妥为密封,贴上封条。在封条及密封袋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19.2投标人应将商务标、资格后审申请书、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分别单独密封,并在标函密封袋上清楚地分别标明“商务标”、“资格后审申请书”、“证书原件”字样。 19.3商务标、资格后审申请书、证书原件密封袋及封条由投标人自备。 20.投标文件的提交 20.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收件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收标记录表》上注明投标人及收件时间。 20.2招标人不接受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1.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 21.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不包括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在投标截止期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23.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五)开 标 24.开标 24.1温州市建融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按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4.2本须知第25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4.3开标会议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如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亲自参加,应由法定代表人委托其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并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并出示由法定代表人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各投标单位的预算编制人员必须在确认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到位的同时出示建筑专业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如委托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编制,应出示相关的材料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投标文件的预算编制人员开标时必须到位并确保按开标期间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询标,否则将按无效标处理。 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预算编制人员的身份按上述要求验证,只有通过验证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才可开启,开标时如出现特殊情况,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决定。 24.4开标程序: 24.4.1开标由温州市建融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主持; 24.4.2本工程按时送达的投标文件应达到三家及三家以上,才可开标。否则应视本次招标缺乏有效竞争而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4.4.3本工程开标前由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检查商务标的密封情况; 24.4.4经确认无误后,业主代表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下浮率K值,随后由招标代理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工期、投标报价及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内容,并做好记录。开标记录须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案; 24.4.5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5.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5.收标或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5.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9条的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25.1.2 投标人未按照本须知16.1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的投标保证有瑕疵的; 25.1.3未按本须知24.3要求派人参加开标会议的; 25.1.4未按规定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费用及代理机构相关费用的。 (六)评标办法与标准 26.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6.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6.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及五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选,被选取的正式评标专家不少于评标成员的三分之二。 27.评标过程的保密 27.1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7.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7.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8.投标文件的澄清 28.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8.2投标人应确保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书编制人员等在评标期间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拒不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9.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9.1评标程序及方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分四个阶段分别进行:第一阶段为确定评审区间,第二阶段为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第三阶段为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第四阶段为商务标的详细评审。 29.2 第一阶段为:确定评审区间。本工程评标办法设评审区间,设最高限价和最低控制价。 29.2.1.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投标报价以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为准,下同),本工程最高限价为招标工程标底造价×95%; 29.2.2最低控制价(即成本警戒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低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最低控制价(成本警戒值)的取定方法:商务标开标后,除第二章25条规定为无效标和高于投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外,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价后(当有效投标报价为5家时只去掉一个最高;当有效投标报价少于5家时,则不去高也不去低)的算术平均值再下浮5%作为最低控制价(成本价警戒值)。 29.2.3 报价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① 二十家以上(包括二十家)有效的商务报价,评标基准价(M)的确定: (M)=(1- K)×(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三个最高和二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② 十家以上(包括十家),二十家以下有效的商务报价,评标基准价(M)的确定:(M)=(1- K)×(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二个最高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③ 五家以上(包括五家),十家以下有效的商务报价,评标基准价(M)的确定:(M)=(1- K)×(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的算术平均值) ④ 少于五家有效的商务报价,评标基准价(M)的确定:(M)=(1- K)×(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K值为招标人在开启各投标人商务标后,在0%、1%、2%三个号码中随机抽取的一个下浮率。 ⑤以各有效商务报价与评标基准价(M)相比,计算商务标报价评分值:等于评标基准价(M)的商务标得满分100分;低于评标基准价(M)的商务标,每下降1%扣1.0分;高于评标基准价(M)的商务标,每上升1%扣2.0分。计算商务标报价评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29.2.4 评审区间的确定确定评审区间的方法为:将投标报价在最高限价和最低控制价之间(含)按商务标得分从高到低取5个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区间,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未进入评审区间的则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当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报价不足5个的,则全部进入评审区间;当排名前5个的报价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则该报价相同的投标文件均进入评审区间。在下阶段评审过程中如有不合格的,应在有效报价得分中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到5个。 29.3 第二阶段为: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其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或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资格条件; 2)投标人的资质、人员等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 3)被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4)招标文件注明需要签署和盖章而未按要求签署和盖章的; 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8)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29.4 第三阶段为: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凡不能满足下列必要条件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应当作废标处理。通过资格后审的必要条件: (1)投标人的法人资格有效,注册经营范围符合要求,并提供相关证书;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要求,并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且无暂扣、吊销等情况,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并提供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三类人员”A类证书; (5)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和安全生产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并提供相关证书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 (6)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数量符合要求,并提供“三类人员”C类证书; (7)三类人员证书如在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供由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8)技术负责人职称符合要求,项目班子人员配备齐全,提供项目班子人员岗位证书及拟在本合同任职的主要人员简历表; (9)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加投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10)根据浙政发[2009]22号《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文件精神,特作如下规定: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负责承担过的施工项目,如有发生项目负责人更换的,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活动,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 (11)以上第(1)-(8)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核(原件密封在证书原件封袋内),证书原件封袋内应附经投标单位盖章的原件清单,若不提供,则按废标处理。 29.5 第四阶段为:商务标的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及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29.5.1商务标中出现以下情况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书的错误加以修正后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予以签字确认,作为详评比较的依据。如果投标人拒绝签字,则按投标违约对待,不仅投标无效,而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计算错误的修正: 29.5.1.1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为准。 29.5.1.2合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合价金额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 29.5.1.3 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29.5.2 投标报价中,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商务标评审不合格(废标)处理: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报价,拒绝修正不平衡报价,拒绝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 2)评标委员会在详细评审时,发现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报价及其综合单价遗漏工程内容、工程数量、费用或发生算术错误、冒算、多报费用、少算等,累计投标报价错误绝对值总额(冒算、多报费用不得抵消缺漏费用)占投标报价3%(含3%)以上者; 3)未采用综合单价法编制的,综合单价低于主材价格的,或采用总价让利的; 4)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或在一份投标书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6)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认定投标书出现相同或雷同的异常情况; 7)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数量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执行,不得擅自更改,否则按废标处理; 8)评标委员会认定属投标人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的。 29.6.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规定,依据法律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对评审区间投标书进行详细评审后,以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作为第一中标侯选人,以得分次高的投标单位作为第二中标侯选人;以得分第三名的投标单位作为第三中标侯选人;若最高得分相同的以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再若最高得分相同且报价均相同的,则由招标人从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名为名次优先者。 29.6.1 若出现最高限价、成本警戒值计算错误等情况,则按上述条款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 29.6.2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对投标书进行详细评审后,向招标人推荐商务标得分排名第一、第二、第三的有效投标人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若全部投标文件评审完毕时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招标已达到竞争效果,可以向招标人推荐1~2名中标候选人,但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也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9.6.3招标工程预算造价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浙江省新计价依据的要求,遵循四统一的原则,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工程预算造价编审单位严格按有关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编制工程预算造价,确保工程预算造价成果的质量,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 (七)合同的授予 30.合同授予 30.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第三章第29.6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0.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中标单位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31.中标通知书 31.1中标候选人名单经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期后,经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核准同意后向中标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接到招标单位通知后,必须在5天内到招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招标单位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招标单位将没收其投标担保。招标单位于15日内将评标报告及评标有关资料送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备案。 31.2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中标人确定后,中标人必须将原拟定的项目班组成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原件送交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有关部门实行押证施工并审查“三类人员”证书原件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未按时押证的中标人,招标单位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招标单位将没收其投标担保。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否则不具备中标资格,业主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2.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2.1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并报送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备案。 32.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2.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将中标项目的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工程施工合同,并没收其履约担保。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3.工程担保 33.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否则按自动放弃论处。 33.2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3.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八)其他事项 34.招标文件的备案 34.1本招标文件已经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备案,未尽事宜将另发补充文件或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规定办理。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略)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含招标单位发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经发包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确认的会议纪要、除投标函及附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外的投标文件,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名 称: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 1.1.2.5 设计人:名 称: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 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关于印发〈温州市建设工程担保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温建建〔2003〕373号); 2、《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通知》(温建建〔2008〕35号); 4、《关于印发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意见的通知》(温建建〔2010〕316号); 5、《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的通知》(苍规建〔2011〕46号); 6、《转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工市场信息价发布管理的通知》(温住建发〔2011〕219号); 7、《转发浙江省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温住建发〔2012〕38号); 8、《关于建设工程实施优质优价和职工教育经费专款专用的指导意见》(温住建发〔2012〕39 号); 9、《关于印发〈苍南县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苍住建〔2012〕238号);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按现行国家、浙江省和温州市苍南县的有关标准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竣工验收规范。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5)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含招标单位发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6)本合同通用条款;(7)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注: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14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陆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完整的施工图纸。 1.6.4 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每月提供实际完成工程量月报表,下月进度计划表;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肆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文本及电子光盘;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 1.6.5 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 1.10.3 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项目规划红线为场内外边界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材料运输道路开通及施工道路与城区道路开通,包含城市交通管制协调承包人处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永久性限制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承包人自行承担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是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本工程开标前,各投标人不得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或数量进行变动或修改。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重新核对,如与设计施工图不符,单项工程量差异绝对值≥5%的或各差异部分工程造价的绝对值之和达到中标总造价1%(含1%)以上的,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请求,要求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核对,经中介机构和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后,但投标单价不予调整,经认定后的工程量清单及合同造价予以调整,并作为签订合同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并报相关部门备案。中标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核对请求,或经双方复核后,各差异部分工程造价的绝对值之和未达到中标总造价1%及单项工程量差异绝对值≥5%的,则工程合同造价不予调整。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对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的进度计划、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督促工作,对工程款的支付进行审核和签认;工程结算复核签认。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前7天前。 2.4.2 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a.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经具备施工条件 b.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所需供电、供水、电讯线路由自行解决,发包方配合;施工中发生的各项费用、通讯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c.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合同签定后由发包人提供 d.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e.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按实际施工进度进行技术交底 f.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工作,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g.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发生时另行协商解决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竣工报告、竣工验收及质量控制相关记录、施工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竣工图等。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竣工图及竣工资料各肆套(要求计算机出图)。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自行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竣工验收合格后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文本资料及电子光盘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a.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不适用。 b.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前提供由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工程进度计划、完成工程量报表及形象进度情况。 c.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并承担费用。 d.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支付,因承包方未及时办理等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e.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所需费用。 f. 施工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作好保护工作,由承包人承担费用。 g.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由承包人做好现场清洁卫生工作承担费用。 h.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在施工现场作好安全警示和安全保卫工作,因安全防护工作不到位引发的一切事故均由承包人承担所有费用及相应的责任;施工中的相关资料必须由承包人归档上报(竣工图须提供电子版本) 。 i. 其他:双方另行协商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到位率要达到投标工期的80%以上(按每月得30天数计算,每月到达不少于24天),累计到位率达不到投标工期80%的,项目经理每少一天罚扣2000元人民币。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未到位违约处理。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中标后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否则按每次1万元罚扣。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经发包人同意后,项目经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换并到岗,逾期视为应到人员未到位按项目经理到位率的担保处理办法处理。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经发包人同意后,更换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换并到岗,逾期视为应到人员未到位按项目班组人员到位率的担保处理办法处理。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不超过5天的,应报监理人同意;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超过5天的,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制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同意。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中标后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否则按每次5000元罚扣。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人员未到位处理。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3.5.4款执行。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合同条款第3.6款执行。 3.7 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合同价款10%银行保函,期限自提供担保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退还不计利息。其中履约担保分配如下: ①工程质量保证金额为履约担保的35%,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中约定的质量标准的责任:承包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到合格为止,如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要求的,发包人按不合格部分造价扣除承包人的工程款,承包人还须支付合同结算总价款的3.5%的质量违约金(包括在履约保证金内)。 ②工期保证金额为履约担保的35%,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协议书中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按时竣工的责任:工期提前不奖励;每延期1天,罚人民币3000元,尾数不足1天的按1天算。工期按规定的投标工期(经发包人签证延续的工期自然延续)。 ③人员到位保证金额为履约担保的20%,项目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以指纹考勤管理为准。项目经理每月到岗天数为24天,每缺一天,每人扣款2000元;项目部其他人员80%,每缺一天,每人扣款500元,项目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到位率以指纹考勤为准。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擅自更换标书中明确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业主有权视工程具体要求增加相关工程管理人员。 ④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额为履约担保的10%,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发生违约,发包人一次性扣其履约担保和本工程的文明措施费,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执行本合同专用条款的上述规定。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全过程监理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工程造价控制等工作。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和使用功能要求提出建议;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事项应事先向建设单位征求意见;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进行检验;对不符合设计要求或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分部分项有权停工整改.返工;其中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包括:1、变更设计2、超清单范围的计量3、增加工程费用的施工方案4、工期延长5、工程索赔6、开工、停工、复工令;7、其他发包人认为需要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2 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按苍规建[2012]45号《转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设工程实施优质优价和职工教育经费专款专用的指导意见》要求执行。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5.3.2款执行。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责任(包括夜间施工照明,施工现场的夜间照明线路必须单独敷设),并承担各级政府管理部门所要求的以及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6.1.4款执行。 6.1.5 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苍规建[2011]46号《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执行。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苍住建【2012】238号《关于印发苍南县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执行。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不得晚于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监理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不得晚于开工日期前7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施工所需的许可。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日期前7天。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按通用合同条款第7.5.1款执行。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本工程正式开工日期从中标单位接到监理工程师开工令后第7日开始计算。中标人必须按照合同工期的时间竣工,工期提前不奖励,工期每延期一天,罚人民币3000元,尾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罚款总额不超过中标总造价的3%,否则扣除本工程的工期保证金,招标人有权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且就因工程延期造成招标人的经济损失向中标人提出索赔。 7.6 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 ;(2) ;(3)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不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按通用合同条款第8.4.1款执行。 8.6 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8.8.1款执行。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按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0.1款及招标文件执行。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0.4.1款及招标文件执行。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核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受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 10.7 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8 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0.8款及招标文件执行。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否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⑴发包人与承包人应根据中标价确定合同价款,今后除业主要求增加的签证施工联系单、设计变更增加费外均不再调整,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的综合实力估计风险费用并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⑵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为: A合同中有类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 B合同中没有类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可参考招标文件中工程设计变更新增项目的计价规定执行。 ⑶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子目调整综合单价。 ⑷设计变更引起工程数量增减,应执行原有综合单价。 ⑸如个别项目综合单价超过市场价10%及以上的,日后其因工程量变更增加部分按招标文件对工程设计变更新增项目的计价要求重新组价,减少部分按中标价进行退价。 ⑹不论投标人是否变动暂列金额、暂估价,今后发生退价、调价等情况一律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暂列金额、暂估价金额计算。 ⑺工程量清单中未提供的新增项目的工程造价按上述规定计算后,按投标人的中标造价相对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除外)-中标造价(暂列金额除外))/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除外)×100%}下降后即为新增项目的工程结算造价。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工程包干风险已按招标文件要求计入投标报价中。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自行考虑,已在报价中进行了综合考虑。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参照11.1第3种方式执行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工程预付款按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的10%支付(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比例扣回)。预付款支付期限:支付时间为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并且以施工单位质量、安全、施工、材料和项目经理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位及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为支付条件。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每月需支付的工程款中,按比例扣回预付备料款12.2.2 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浙江省2010计价依据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相关省市文件。 12.3.2 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进行。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2)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3)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7天内完成审核的,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进行。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每月25日前将该月已完工程量及进度款报表提供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工程师核实和建设单位现场代表认可后,据此支付该月完成工程量80%的工程进度款,并按比例扣回预付备料款。当本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合同价款(不包括未施工项目或价格调减造价)的80%时,将停止支付工程进度款,待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交应归档的全部技术文件资料,再支付合同价款的5%。待审计部门结算审核确定后,并办理完所有备案手续后工程款支付至工程总结算造价的95%,施工单位向招标人提交金额为结算价5%的工程质量保修担保后,工程款一次性付清。待保修期满后七天内解除工程质量担保。(投标单位和招标人另有约定,从其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一切费用,承包人不得移作他用。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此进行监督,如承包人抽走用于本工程的资金,且影响了工程的实施,按承包人违约处理。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12.4.2条款规定程序提交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3.2.2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3.2.5款执行。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3.3.1款执行。(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3.3.3 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28天内。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1)承包人完成本合同约定工程内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及时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承包人逾期没有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的,发包人应当以书面方式予以催促,经催促后28天内仍未提交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并提交政府职能部门审核。 2)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应当符合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操作规程关于结算技术文件的规定格式要求。 3)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应当同时附有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完整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移交清单和工程合同履行文件移交清单。 4)发包人接到承包人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后,应当在7天内就其完整性、真实性做出审核意见并提交政府职能部门审核。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在7天内修正结算报告或进一步补充结算资料,承包人应当修正或按要求补充资料。承包人逾期或未提交修正意见或结算资料的,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 5)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及完整结算资料后,政府职能部门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规定的时间予以审核。 6)承包人合同价款结算报告经审核后,核减率或核增率超过百分之五的,超过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直接在结算尾款中予以扣除。 14.2.2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4.2款执行。 14.2.3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4.2款执行。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7天内。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实际竣工日期起24个月。 15.3 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是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5 %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 1.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2.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其他约定为2年 。 15.4.3 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保修。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按通用条款16.1.1。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工期予以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按通用条款12.4.4。(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根据项目价值双方另行协商。(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 。(7)其他: /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发包人发出施工进场通知书之日起一周内,承包人未调遣人员、材料及机械设备进场进行施工准备;且承包人在半个月内未响应发包人的要求。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且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计入不良行为记录。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发包人发出施工进场通知书之日起一周内,承包人必须调遣人员、材料及机械设备进场进行施工准备;若承包人在半个月内未响应发包人的要求,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且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由承包人承担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28 天内完成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为从事危险作业职工的意外伤害险、施工人员人身安全保险以及施工机械设备的财产险、第三方责任险等。 18.3 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发包人应为本方人员的生命财产险;承包人应为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监理人等,除发包人方人员外)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18.7 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8.7款执行。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否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苍南县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略)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略)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略)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略)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略)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略)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略)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略)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1. 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 2. 投标报价说明 2.1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2.2投标人必须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投标须知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2.4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2.5本招标工程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等。 2.6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中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及合同中所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各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本工程招标文件和有关会议纪要及补充说明等,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自由竞报投标报价。 2.6.1、实物工程量清单报价 (1)工程量清单: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工程项目具体的工程量清单(含施工图纸),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企业的自身情况进行组织报价。 (2)工程量清单是统一投标报价口径的主要依据,编制工程量清单由招标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清单指引”统一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其清单格式要求,正确描述分部分项工程的内容、特征,准确计算工程数量。工程量清单经审定后向投标单位发出。 (3) 其他项目清单由暂列金额、暂估价、计工日和总承包服务费等内容组成。招标人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提供的估算金额计价。投标人的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人提出的项目价值、服务内容及要求确定。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和专业工程金额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计算,其中材料暂估价单价计入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内。计日工由投标人自主确定综合单价计算。 (4)投标报价时每单项均需填写单价和合价,措施费用的每单项均需填写相应金额,对投标单位没有填写单价或合价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已包含或分配到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之中。 (5)工程量清单的认定:本工程开标前,各投标人不得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或数量进行变动或修改。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重新核对,如与设计施工图不符,单项工程量差异绝对值≥5%的或各差异部分工程造价的绝对值之和达到中标总造价1%(含1%)以上的,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请求,要求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核对,经中介机构和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后,进行项目工程量的调整,但投标单价不予调整,经认定后的工程量清单及合同造价予以调整,并作为签订合同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并报相关部门备案。中标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核对请求,或经双方复核后,各差异部分工程造价的绝对值之和未达到中标总造价1%及单项工程量差异绝对值≥5%的,则工程合同造价不予调整。 (6)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投标报价中有相应项目的,按相应项目综合单价进行计算;由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量增减按规定内容调整。 (7)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2.6.2、措施费用报价各投标单位应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实际情况、招标单位对建设工期的要求、各自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自身的综合实力,自行测算,各自竞投以下各项包干费用(以下各项包干费用不因施工工艺、施工组织设计变更及地质条件的变化或设计错误而调整,均一次性包干,今后不论是否漏项均不予调整),包干费用计入到措施费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准表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资源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等)。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当不低于苍住建[2012]238号文件规定的下限费率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率下限2.1%),低于此费率下限的将作废标处理。安全文明施工费内容提要包括: A文明施工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施工现场的标牌设置,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现场周边设置围护设施,现场安全保卫及保持场貌、场容整治等发生的费用。必须符合苍规建[2011]46号文件关于《关于全面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 B安全施工费:是指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安全防护用具和服装,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及编制安全措施方案等发生的费用。 C临时设施费:施工单位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工。 D环境保护费:施工现场必须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的各项费用,不得低于弹性区间费率的下限(2)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费、建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及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规范另有要求的除外),不包括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有特殊要求需检验试验的费用。(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按照施工及验收规范所规定的冬季施工要求和雨季施工期间,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所需增加的费用。(4)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5)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的费用。(6)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材料、设备等一次到不了施工现场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7)提前竣工增加费:是指因缩短工期要求发生的施工增加费,包括夜间施工增加费、周转材料加大投入量所增加的费用等。(8)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是指根据各专业、地区及工程特点补充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等的费用。 ①在弃土外运及场外消纳中,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城管、现场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由中标施工单位与有关管理部门联系并办理有关手续,其费用自行解决。因此造成工期延长由中标单位负责。如给建设单位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建设单位可从中标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中扣回。 ②凡标文中没明确允许补差或建设管理主管部门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由建设单位承担的费用,或在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其它管理费等。 ③预留金是指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包括因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清单有误引起工程数量增加、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引起新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增加等增加的金额。本工程预留金详见工程量清单总说明,投标人不得调整,否则经评委确认后按废标处理。 (9)各项包干费用必须在报价表中分项标明。已计入包干费用的项目,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不得再重复计取。 2.6.3、包干范围: (1)本工程包工包料,施工单位必须按苍规建[2010]75号《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做好建筑工地的临时设施设置,此部分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施工期间,设计变更所产生的实际工程量增减按照中标标函中的综合单价进行调整,新增项目(指工程量清单中未提供的项目内容)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第23.2款规定进行计算。 (2)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承包本工程可能存在的包干风险,并计入投标报价,包干风险应包括下列因素: a、本标文考虑的工程费率仅供参考,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若须增加,在包干风险费用中自行列支计入综合单价。 b、施工期间所发生的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不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变化及地质条件的变化或设计错误等而调整,一次性包干。 c、除暂定价材料、设备及实行动态管理的材料外,其他一般建筑材料(均按合格计价)将采用一次性包干,由各投标人根据市场实际价格,参照市场材料价格信息一次性包干所需考虑的增加费用。(包括合同实施有效期间的材料设备涨价等风险因素) d、人工、机械等可能存在的政策性调整所需增加的费用。 e、报价中应包括施工图及按常规理解应包含在此范围内所有材料、人工、机械、管理、安装、维护、利润等政策性文件规定应包括的项目费用而定额子目可能包含不完整的费用。 f、由于城市管理、交通管理及根据本工程现场的实际条件等原因所增加支出的运输增加的费用。 g、由于停电、停水工期将不予顺延,费用也不予增加。 h、由于设计更改或工程量增减而影响利润。 i、暂定价材料单价或综合单价由招标人确定准予计取的费用投标人认为不足的或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投标人应予以考虑。暂定价格的材料由招标人确定供应商和单价的,中标人无条件接受并予以配合并进行质量验收,中标人计取1.5%的采管费,暂定价格材料的施工损耗、运输损耗、仓储损耗等由投标人自行测算后计入综合单价。 j、交通运输: ①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维修、养护和管理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相应费用。 ②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发包人和监理人使用。 ③承包人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由承包人承担。 ④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⑤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发包人给与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⑥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 ⑦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用于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包括河道、航线、船闸、机场、码头、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运输中其他相似的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包括船舶和飞机等。 k、地方性干扰性等因素引起的费用。 l、本工程招标范围内除按建建发[2008]22号文件规定检验试验范围以外的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需做的工程质量和各种指标的检验试验费以及由于消防验收所需建筑及安装材料二次送检所需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m、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按温州市相关文件要求,出具有相应室内环境检测资质单位提供的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相关标准。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的检测费用。 n、本工程采用的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的环保指标应当满足《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标准,并提供其污染物含量检测报告及质检报告。 o、其他在本标文中没有包含,但实际可能发生及投标人认为应当计列的一切费用,均属包干风险费用应计的内容,今后除本标文规定允许调整的内容按规定调整外,一次性包干。 (3)投标人的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调整、定额、政府文件调整等的变化而变化,今后除暂定价材料按建设单位确认的价格调整外,均不予调整。 (4)招标人需要更改设计错误或进行设计变更,中标人无条件接受,不得以此理由提出任何费用索赔,并按修改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和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计算工程造价。 (5) 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本工程所处的地理位置,因此而增加的任何费用(如材料运输增加费、二次运输费用等)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 2.6.3、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工程量清单项目规定为“暂定综合单价”的项目,其相应项目执行以下工程计价依据和相关政策性文件进行调整:本工程根据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10版)的通知》(浙建建发[2010]224号)、温州市建设局(温建建[2010]317号)及苍南县建设局(苍规建[2010]294号)及苍住建[2012]238号有关规定。 ①《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 ②《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 ③《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④《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10版)》; ⑤《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统一分类编码及2010年基期价格》(上、下册); ⑥温建建[2010]317号文件《关于实施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的通知》; ⑦温住建发[2011]219号文件《转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近一步规划人工市场信息价发布管理的通知》。 ⑧ 温住建发[2012]39号文件及苍住建[2012]238号有关规定。注:新增项目取费费率按标底预算相关费率执行;新增项目部分工程造价以按上述计价依据计算后,按投标人的中标造价相对标底造价的下浮率〔(中标造价-预留金)-(标底造价-预留金)/(标底造价-预留金)×100%〕下浮。在本工程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政策性文件均不予调整。本清单提供品牌要求并不是唯一标准,投标人可参照清单要求品牌提供“相当于”或“高于”本要求标准的品牌,中标人在采购之前必须报送材料样品,经招标人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场,否则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负。投标人未在投标书中提出其他品牌的,中标后严格按照清单参考品牌进行采购。 2.6.4 今后无论工程如何变更,本工程的施工措施费均不予以调整。 2.6.5招标人参考造价编制依据:本工程根据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10版)的通知》(浙建建发[2010]224号)、温州市建设局(温建建[2010]317号)苍南县建设局(苍规建[2010]294号)及苍住建[2012]238号有关规定。 ①《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 ②《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 ③《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④《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10版)》; ⑤《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统一分类编码及2010年基期价格》(上、下册); ⑥温建建[2010]317号文件《关于实施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的通知》; ⑦ 温住建发[2011]219号文件《转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近一步规划人工市场信息价发布管理的通知》; ⑧ 温住建发[2012]39号文件及苍住建[2012]238号有关规定。 3.今后施工过程中,不论本工程施工范围或工程量增减如何变动,中标人均需无条件接受并予以实施,工程量清单中项目如有修改,按实际工程量结算,结算方式执行本招标文件规定。 4.工程量清单附后。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商务标部分格式(二)资格后审申请书部分格式 (一) 商务标部分格式 工程 商务标 投标单位: (盖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日 期: 商务标1: 投 标 函 致(招标人): 我公司详细研究了 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并进行了周密的现场勘察。现按招标文件规定,根据本公司的综合实力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工程投标书,愿意以固定单价总承包的方式承担本工程的施工任务,投标总报价为(大写) 元(RMB:¥ 元)人民币, 投标工期为 日历天,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由注册建造师 同志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并已按要求认真填写了标书有关内容和必要的说明。如能中标,我公司将及时签订并认真履行施工合同,并承诺百分之百履行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包括质量、文明施工等)。 法定代表人:(盖章) 投标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商务标2: 工程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 章) 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 (盖执业章) 编制时间: 表1: 投 标 总 价 招 标 人: 工 程 名 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 章) 编 制 人: (造价人员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表2 总 说 明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表3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 单 位 工 程 名 称 金 额(元) 1 单位工程 1.1 专业工程 1.2 专业工程 …… 2 单位工程 2.1 专业工程 2.2 专业工程 …… 合 计 表4 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费用项目 计算方法 金额(元) 一 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 其中 1.人工费 机械费 ∑分部分项(人工费 机械费) 二 措施项目费 (一)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 其中 2.人工费 机械费 ∑措施项目(人工费 机械费) (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 其 中 3.检验试验费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5.夜间施工增加费 6.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7.二次搬运费 8.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9.提前竣工增加费 10职工教育经费 11.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 三 其他项目费 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计算 四 规费 12 13 12.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 (1 2)×费率 13.民工工伤保险费 (1 2)×费率 五 安全文明施工费 (一 二 三 四)×费率 六 税金 (一+二+三+四 五)×费率 七 建设工程总造价 一+二+三+四+五 六 表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元) 合价(元) 其中(元) 备注 人工费 机械费 本页小计 合计 表5-1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 编号 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元) 合计(元)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风险费用 小计 1 (清单编码) (清单名称) (定额编号) (定额名称) …… …… 2 (清单编码) (清单名称) (定额编号) (定额名称) …… …… 合计 表5-2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 编号 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元) 合计(元)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风险费用 小计 1 (清单编码) (清单名称) (定额编号) (定额名称) 主材 (主材名称规格) …… …… 2 (清单编码) (清单名称) (定额编号) (定额名称) 主材 (主材名称规格) …… …… 合计 注:本表仅适用于安装工程 表6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元) 合价(元) 其中(元) 备注 人工费 机械费 本页小计 合计 表6-1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 编号 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元) 合计(元)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风险费用 小计 1 (清单编码) (清单名称) (定额编号) (定额名称) …… …… 2 (清单编码) (清单名称) (定额编号) (定额名称) …… …… 合计 表7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 项 目 名 称 计算基数 费率(%) 金额(元) 1 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 2 其他组织措施费 3.1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3.2 夜间施工增加费 3.3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3.4 二次搬运费 3.5 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3.6 提前竣工增加费 3.7 职工教育经费 … 合 计 表8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 项 目 名 称 计量单位 金 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额 2 暂估价 2.1 专业工程暂估价 3 计日工 4 总承包服务费 合 计 表8-1 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 项 目 名 称 计量单位 暂定金额 备注 1 预留金 项 合 计 表8-2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 工 程 名 称 工程内容 金 额 备注 合 计 表8-3 计日工报价表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暂定数量 综合单价(元) 合价(元)一 人 工 1 2 3 4 人工小计 二 材 料 1 2 3 4 材料小计 三 施工机械 1 2 3 4 施工机械小计 合计 表8-4 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 项 目 名 称 项目价值(元) 服务内容 费率(%) 金额(元) 1 发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2 发包人供应材料 合 计 注:本表第1项发包人分包专业工程中项目价值金额为暂估金额,以后按各分包专业工程合同金额为准。 表9 主要工日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 工种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表10 主要材料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 编码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备注 表11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 机械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二)资格后审申请书部分格式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 资格后审申请书 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申 报 日 期: 1、 资格后审申请书 致: (招标人名称) 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 (投标申请人名称)(以下称“申请人”)的名义,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2、本申请书附下列内容的相关文件、证书、证件、证明、合同的原件及原件的复印件: 2.1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2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3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投标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三类人员”A类证书;(前二个岗位必须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上载明的情况一致,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原件); 2.5注册建造师等级证书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 2.6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 2.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2.8项目班子人员上岗证书及拟在本合同任职的主要人员简历表; 3、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们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等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证明资料的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投标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的资料:一般质询和管理方面的质询联系人1: 电话:联系人2: 电话: 有关人员方面的质询联系人1: 电话:联系人2: 电话: 有关技术方面的质询联系人1: 电话:联系人2: 电话: 有关财务方面的质询联系人1: 电话:联系人2: 电话: 5、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 5.1资格后审合格的申请人的投标,若投标时有提交资格后审更新资料,须以投标时提交的资格后审申请更新资料得到证实为前提。 5.2你方保留修改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后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申请人。 5.3你方保留拒绝不符合资格后审合格条件和任何迟到的申请以及纠正对资格后审做出的错误判断(评审)的权利。 5.4你方保留直至授标前,发现我方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内容情形,你方有权取消我方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的权利。 5.5你方保留直至授标前,由于我方投标主体或法人地位发生实质性变化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使得我方资格已达不到资格后审的合格标准,你方有权取消我方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权利。 6、如果我方获得投标资格,除不可抗力外,我方保证将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中途不会放弃投标,否则,视为违约,愿意向招标人支付投标担保金相同数额的违约金,并同意从已提交的投标担保金中抵扣。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除不可抗力外,我方保证履行资格后审申请作出的承诺,包括资金、拟派往实施本项目工程的人员、施工机械设备等方面,以确保按合同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被清退出场,并为此负法律责任。 7、我们确认如果我方投标,则我方的投标文件和与之相应的合同将得到签署。 8、下述签字人在此声明,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和准确的。 法定代表人(盖章): 投标人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2、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 附表1 投标人一般状况 1 企业名称 2 总部地址 3 代表处地址(使用进温企业) 4 电话传真 联系人 5 注册地、注册年份并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准备原件核对) 6 主营范围 7 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并附上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另外准备原件核对) 8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1、所有投标申请人都须填写此表 2、主体工程和关键部分不得分包,如果投标人拟分包,则这些专业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也须填写此表。 附表2 投标项目负责人一般状况投标人(盖章): 1 项目负责人姓名: 性别:职称: 年龄: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2 注册建造师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附证书复印件):注册建造师“三类人员”B类证书(附证书复印件): 3 上二年度是否获优秀项目经理称号(附证书复印件): 4 工作简历: 5 近 三 年 已 完 工 程 项 目 情 况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时间 工程质量 6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管理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及正在参加投标的工程项目情况必须说明) 注:1、所有投标申请人的注册建造师都须填写此表。 2、附相关证明资料 附表3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投标人(盖章): 1 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2 性别:年龄:职称(附证书复印件): 3 工作简历: 4 近 三 年 在 建 和 已 完 工 程 项 目 情 况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时间 工程质量 5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注:1、所有投标申请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都须填写此表 2、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表4 项目部人员配备情况投标人(盖章):姓名 拟任岗位 年龄 性别 专业学历 职称 上岗证书 安排上岗起止时间 备注 1、 我单位拟派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质量、安全、材料、预算等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均已列入本表; 2、 列入本表的人员,一定保证开工后到位,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均属违约行为,擅自更换或不到位按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或投标承诺处理。注:附上述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 有关资料复印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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