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长乐区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福建省

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长乐区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福建省

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长乐区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委托,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350182]MZZJ[GK]*******、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长乐区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长乐区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2-23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82]MZZJ[GK]*******
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长乐区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2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420000元
投标保证金:84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1(项)长乐区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内容及要求1.基本情况长乐区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包含郑和花园(省控站)、漳港街道(区控站)和大东湖(区控站)三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运维服务,服务期限为一年。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软件必须是正版产品,如因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而产生的纠纷和责任,均由中标人负全责。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还要负赔偿责任。长乐区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清单序号 站点名字 主要仪器牌子 仪器型号及数量 运维年限(年) 预算价(万元) 预算总价(万元)1 郑和花园站 Thermo SO2:43i,NO2:42i,CO:48i,O3:49i(O3还包括OPSIS AB公司的AR5001台、同时运行)各1台 1 16 42 PM2.5:5030i,PM10:5014i各1台动态校准仪:146i,零气发生器:111,气象:LUFFTWS500 各1台 2 漳港街道站 Thermo SO2:43i,NO2:42i,O3:49i,CO:48i 各1台 1 13PM2.5:5014i,PM10:5014i 各1台动态校准仪:146i,零气发生器:111,气象:LUFFTWS500 各1台 3 大东湖站 Thermo SO2:43i,NO2:42i,O3:49i,CO:48i各1台 1 13PM10:5014i,PM2.5:5014i 各1台动态校准仪:146i,零气发生器:111,气象:LUFFTWS500 各1台 2.运维服务要求2.1总体要求★2.1.1对空气自动监测子站、气象分析仪、所有相关空气质量监测设备及其它辅助设备(空调、稳压电源等)、电、网络和联网软件系统进行日常运行、维护、维修、质量保证和校准等技术服务工作。▲2.1.2提供所有仪器维护及核查报告。▲2.1.3提供所有仪器(不限温湿度计、流量计等)检定或校准、校准所需的标气和校准器,以及臭氧量值传递等量值溯源措施。▲2.1.4负责省、市环保部门文件要求的运维站每日的数据审核报送、异常情况报备等上报数据的相关工作,对轻度污染以上的天气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分析原因及趋势。(不限于短信、微信和QQ等方式发送)。2.1.5上级部门下达的颗粒物手工比对,以及空气监测相关临时任务。▲2.1.6各级部门要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综合指数、排名、均值等数据统计和分析报告(不限于周报、月报和年报等)。▲2.1.7按《福建省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现场》(2018年版)表进行自行检查。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的各类环境空气质量飞行检查。★2.1.8对运维站的土建部分(包括站房、电、防雷设施等)进行日常运行管理和维修维保。2.1.9提供一名工作人员每月不少于15天在甲方单位专职负责处理空气自动站的相关运维事宜,提供检查车辆。2.1.10运维单位根据其负责的监测系统和运维任务对技术人员进行必要的理论和实操培训,使其能够熟练的掌握系统的运维和质控操作。掌握耗材备件更换及必要的维护工作,并熟练使用数据平台,能够及时判断系统运行的异常并进行异常数据标识等。责任方应对人员能力进行考核确认,并建立相应的人员档案,保存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记录。2.2运行维护工作目标运维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运行维护工作规范与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子站的运行质量应达到以下指标:★2.2.1所获取的有效监测数据必须满足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最低要求。每个空气自动站每天各监测项目有不少于20个有效小时平均值。每站每月每个污染物有不少于27个(2月份25个)有效日均值,每年有不少于12个有效月均值。★2.2.2单站设备(SO2、NO2、CO、O3、PM10、PM2.5)全年数据获取率>90%2.3运维工作内容运维过程中主要完成以下工作:2.3.1环境空气监测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2.3.2环境空气监测系统质量管理;2.3.3环境空气监测系统的日常安全管理;2.3.4环境空气监测系统监测数据的日常审核、上报;2.3.5环境空气监测系统的设备维护保养及维修;2.3.6环境空气监测系统相关辅助设施的维护、保养、维修。2.3.7环境空气监测系统数据采集及传输系统的维护及维修。2.4运维工作要求★2.4.1中标人提供专业的维修、维护保养服务,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环保行业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 )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HJ193 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655 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818-2018)、《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7-2018)、《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暂行规定》(总站2013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环保部2017年)和《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 )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 HJ818-2018》的要求,同时也要执行福建省环保厅、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在委托运行管理及维修期间本着为采购人负责的精神,依照规范,科学管理,使各空气站系统及仪表运行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考核指标要求;既要及时维修空气站系统和仪表的故障,更要防范和减少故障,使各空气站真正发挥其效能和作用,确保监测数据及时、科学和准确。财产保护:委托运行管理及维修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产权和建筑物、设备及配套设施)属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同时,在委托运行管理及维修期间,中标人有责任保证上述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2.4.2每日远程检查8:00-22:00内至少每两小时远程查看一次监测数据,分析监测数据异常情况,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远程诊断和运行管理,同时做好记录,内容包括:(1)查看站点数据传输情况;(2)根据仪器运行状态参数判断仪器运行是否正常;(3)发现运行数据有持续异常值时,应立即通知委托方管理人员,并做好相应记录,经共同讨论研判后决定是否派运维人员奔赴现场查看。2.4.3每周巡检运维人员每周至少巡检空气自动监测站1次,并做好巡查记录,主要工作包括站房基本功能检查、监测仪运行参数检查和维护等、安全检查和卫生打扫。2.4.3.1站房基本功能及安全检查运维人员进入站房后,应对站点内外环境及站房基本功能是否正常做出检查,并填写相关记录:(1)门禁刷卡功能是否正常;(2)站房照明系统是否正常;(3)室内温湿度是否正常;(4)站房有无漏水、破损现象;(5)检查供电情况,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并应记录用电度数;(6)检查排气扇是否正常运转、废气排放口管线等是否正常;(7)检查文件(包括维护报表及操作手册)是否归定位;(8)避雷及设备接地系统缆线固定是否牢固;(9)站房外爬梯是否牢固,爬梯护栏有无生锈情况;(10)站点周边有无新增或减少污染源(建筑工地、烟囱等);(11)灭火器等安全设施是否在有效期内,压力是否正常。2.4.3.2仪器设备功能参数检查及维护运维人员应对各仪器设备参数进行检查每周工作内容如下:(1)查看设备是否齐备,是否有丢失和损坏;检查接地线路是否可靠,排风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标准气钢瓶阀门是否漏气,标准气的消耗情况;检查各仪器的运行状况,保证系统运行顺畅;(2)检查采样和排气管路是否有漏气或堵塞现象,各分析仪器采样流量是否正常;(3)检查站点的通讯系统,保证站点与远程监控中心的连接正常,数据传输正常;(4)检查监测仪器的采样入口与采样支路管线结合部之间安装的过滤膜的污染情况,每周更换滤膜;(5)对颗粒物的采样纸带或滤膜进行检查,如纸带即将用尽,及时进行更换;(6)对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分析仪进行零点及标点检查,如果漂移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要进行手工校准;(7)对气象仪器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8)在冬、夏季节应注意站点房室内外温差,若温差较大,应及时改变站房温度或对采样总管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防止冷凝现象;2.4.4每月工作内容如下:(1)清洗PM10和PM2.5切割器,检查β法颗粒物分析仪仪器分析平台等部件,当出现AQI值大于等于200以上的重污染天气后,应在一周内清洗切割器;(2)检查PM10和PM2.5监测仪、气态分析仪、动态校准仪流量,如果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要进行校准,检查仪器是否漏气。校准和检查PM10及PM2.5分析仪的温度、气压和时钟;(3) 检查仪器显示的数据和采集仪的数据之间的一致性;(4)对数据进行备份;(5)使用指北针或指南针核查气象参数监测仪指北是否无误(偏差超过15°需进行校准)。2.4.5每季度工作内容:(1) 至少清洗一次采样总管及采样风机;(2)对气态分析仪进行多点线性检查;(3)对PM10和PM2.5进行标准膜检查和浊度计校零检查,如果超过国家规范或说明书规定的限值,需要进行校准;2.4.6每半年工作内容:(1)检查PM2.5和PM10分析仪相对湿度、温度传感器和动态加热装置是否正常工作;(2)对动态校准仪流量进行10点检查,必要时校准,采用溯源过的臭氧标准仪对站点校准设备进行传递,更换零气源活性炭和氧化剂;(3)检查氮氧化物分析仪钼炉转化率;2.4.7紧急维护服务内容除上述需要定期执行的维护工作外,有时当监测子站还会发生仪器故障或测值异常情形,此时便需进行紧急维修。为了尽可能减少系统故障时间,运营公司应设立值班制度,接受监测系统自动发出的各项报警信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紧急维护工作。紧急维修主要针对发生故障的设备,对发生故障的设备进行检修,如果发生零件损坏,必须马上进行替换。如无法进行零件更换,须采取更换备机的措施。当出现大气环境质量中度污染以上水平时,中标方启动加密维护程序,现场维护人员应加大对仪器设备的维护频次和内容。当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出现重度污染水平时,中标方配合晋安区环境监测站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子站仪器设备的维护。2.4.8维护服务结束要求提交各监测子站维护状况报告。对于未修复的仪器,结束后15日内完成修复,并通过对各子站站房设备和仪器性能的验收,经确认后结案。报告内容包含下列各项:(1)各监测子站仪器运行情况。(2)各监测仪器可能潜在的问题及建议。(3)气体使用状况。(4)仪器故障未修复状况。(5)PM10、PM2.5过滤筒、滤膜使用估算及气体采样滤膜使用估算。(6)灭火器有效期限。(7)站房安全危害与改善状况2.4.9其他要求(1)每周所更换的气态污染物分析仪滤膜,材料必须为聚四氟乙烯材质;颗粒物滤带应使用原厂滤带,使用后的滤膜和滤带必须记录更换时间,留存备查。(2)严禁擅自改变采样管路连接方式和更改仪器参数设置。2.5故障设备维修2.5.1中标方负责系统所有设备的维护、维修和部件更换,并将维修费用计算在运维报价中。2.5.2运维投标单位应建立子站的仪器设备档案,记录其运行、维护、维修及更换状况。2.5.3空气子站常规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对于在现场能够明确诊断,并可由简单更换零部件解决的问题,如电磁阀控制失灵、泵膜破损、气路堵塞、灯源老化等,应立即在现场进行检修并解决问题。如现场不能修复,必须在故障发现24小时内使用备用设备替换,并对新安装的仪器进行校准,完成监测数据的有效性检查,保证空气子站系统的持续运行及数据的连续性、有效性。详细记录故障现象与发生时段,并及时报告采购方。2.5.4运维投标单位应建立仪器使用、维护、维修档案,记录仪器使用情况、故障现象、维修过程、更换备件情况等,并填写仪器维护、维修报告。2.6质量控制与管理要求运维单位需认真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做好相应记录。2.6.1量值溯源要求(1)运维单位在每个站点需配备标准气体,所使用的标准气体须为二级或二级以上有证标准物质。另外,当钢瓶压力低于1.5MPa(含)时,标准停止使用。标准气体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2)运维单位应每半年对站点所用的校准设备进行核查,性能指标应符合要求。运维单位所用的流量检查设备每年应通过技术监督部门的检定。(3)运维单位应配备1台臭氧传递设备,按要求进行溯源,并用此设备每半年向所运维的子站的校准仪传递一次,每次进行不少于6个点的多点传递(包括零点)。(4)站房内所用温、湿度传感器、气压传感器等应与经过计量部门检定的温湿度计,压力计进行比对,偏差超过±2℃或5%应进行校准或更换。2.6.2日常校准要求(1)保证除PM10、PM2.5设备外其余设备每周进行一次零点校准和跨度校准。每月进行一次精密度检查(使用上月平均浓度),每季度进行一次准确度检查(量程范围内5-6个点),并做好相关记录。(2)PM10、PM2.5设备每月进行一次流量校准,每季度进行一次标准膜校准。(3)每季度对仪器设备进行1次多点线性校准,测试数据的线性度应在0.99-1.01之间。2.6.3仪器设备检查每半年对NOx设备钼炉转换率和精密度进行检查,对动态校准设备进行流量、压力检查和检漏检查。2.6.4质控审核每年进行1次质控审核,审核对象包括所有子站在用和备用仪器设备。2.6.5记录上报各种技术与质量文件均保持现行有效,可根据管理需要进行调整或修订,巡检记录、维修记录、日常检查与监督抽查等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记录均须按要求进行填写,每年进行整理归档,上报采购方。2.7运营服务成果要求2.7.1每月维护结束后10日内提交维护状况汇总统计表报告。2.7.2每季度维护结束后15日内提交季度运营维护报告。2.7.3半年维护结束后15日内提交半年度运营维护报告。2.7.4年维护结束后15日内提交年度运营维护报告。2.7.5运营维护报告内容:应包括:综述、各监测子站参数达标结果及仪器运行情况、各监测子站质控情况、各监测子站站点突发事件说明、各监测子站附录维修工作表及测试报告、气体使用状况、仪器故障未修复状况、结论与建议等。3.监督考核要求及支付方式3.1监督管理3.1.1投标人应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签订保密协议),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数据、档案或有关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3.1.2运维期间出现调整数据、修改参数、改动设备、质控结果与平台采集结果不一致、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采购方有权终止运维合同。3.1.3采购方定期组织开展运维管理和质控考核,对达不到运维要求或违规操作的,可以扣减相应的运维经费,并有权终止运维合同。3.2支付方式支付方式数据表格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1 25 每3个月付一次运营款2 25 每3个月付一次运营款3 25 每3个月付一次运营款4 25 每3个月付一次运营款4.报价要求4.1本次招标为整体招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响应。4.2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4.3需要报各个站的运维价格和总价,报价为投标项目运营维护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且不限于耗材、易耗件、备品备件、交通费、维修费、人工费等所有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费用(不含电费和网络费)。5.服务期服务期为一年。若上级环保部门将空气自动站运维工作统一上收管理,则运营期限至上收之日终止。6.付款条件6.1按照各空气站每个月考核意见汇总情况,分4个季度支付费用。6.2各站点考评按站按月分别考核,采购人按月考核结果统计评分后付款。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考核85分及以上为优秀,按照年度服务费折算为每月的100%比例支付;75-84分为良好,按照年度服务费折算为每月的90%比例支付;60-74分为合格,按照年度服务费折算为每月的80%比例支付;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支付该月该站运维经费。连续两个月60分以下取消运维合同。6.3中标方根据附表《环境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检查综合评议表》每月进行自评分,采购方进行复核。附表:环境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检查综合评议表考核站点名字: 时间: 总分:检查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详细说明运行环境 室内整洁、干燥(RH85%以下),空调运行正常(15~35℃),保障仪器适合工作环境。 6室内整洁,干燥和温度分别打分;各2分日常质控 巡检记录:所有的自动监测仪器必须按要求定期进行零点、标点及流量的检查,及时更换仪器滤膜、干燥剂;仪器标识清楚。采样口有无异物,采样管路是否干净通畅;采样总管和PM10采样管有无加热(40℃),有无避免空调直吹;观察站点周围污染源、道路变化情况,如有异常及时上报。 10零/跨检查/每周定期维护/每月季度维护/每季度年度维护/每半年发现一个问题扣2分,直到扣完为止档案记录和管理 校准设备每年计量认证、仪器校准、标气使用、管路清洁维护、突发情况等信息记录在档。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维护核查报告、仪器维修记录 10缺少任一记录扣2分,直到扣完为止巡检和考核 要求接到通知后一个小时内达到检测点位配合巡检工作和考核情况 20根据国家标准现场考核,SO2、NOx、CO、PM10、PM2.5一项考核不合格扣5分。数采仪状况 数采仪工作正常,工控机显示数据与仪器数据一致 4仪器显示与数据平台不一致即扣4分流量准确性考核 动态校准仪的零气MFC流量、标气MFC流量与标准流量计误差是否在2%以内;SO2、NOx、CO、O3采样流量误差是否在10%以内;颗粒物采样流量误差是否在5%以内; 20校准仪零气流量4000 ml,流量计流量3900ml,误差?2.5%;校准仪标气(任选)流量???40ml,流量计流量?38ml,误差?5%;气体监测仪器流量检测方式同校准仪;任一不在误差要求范围内即扣3分系统保障 备机的库存和资料清晰,其维护记录和使用记录具备可追溯性;运维车辆和运维人员的配置管理是否合理;应急响应速度及应急事件及故障处理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数据传输网络是否正常 10无备机、备机维护不当不符合规范扣3分;无应急事件及故障处理方案未达到要求扣3分;应急响应速度未达到要求扣2分;数据传输故障处理措施未达到要求扣2分;数据上报 运维站的数据审核、备案和上报工作 10上报率(数据获取率)≥98%不扣分;90%≤上报率(数据获取率)<98%扣5分,上报率(数据获取率)<90%扣10分数据统计与分析 各部门要求的平均浓度、质量指数、综合指数、排名等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超标天气报警及成因分析。 10平均浓度、质量指数、综合指数、排名等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未完成1项任务扣2分;报警工作末完成1项任务扣5分,扣完为止。考核人:审核人:日 ?期:?日? 期:42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 10) 天内交货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2-02 09:41至2021-12-17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12-23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地址:长乐市航城街道朝阳北路
联系方式:136*****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联系方式:187*****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进森、游秀敏
电   话:187*****966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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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自动监测站 生态环境局 运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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