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峰坝、兰家沟、龙潭司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及产业配套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排峰坝、兰家沟、龙潭司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及产业配套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2 11:1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排峰坝、兰家沟、龙潭司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及产业配套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RMZB-21-12-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ZFZHXSCG-2021-34-00012
3、项目名称:排峰坝、兰家沟、龙潭司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及产业配套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82.890508(万元)
6、最高限价:182.890508(万元)
7、采购需求:
环境整治30余户,包含废弃住猪栏、牛圈、房屋拆除清理、河流沿线综合整治;产业道路改扩建及硬化约3公里;花卉苗木基地综合治理,茶叶基地田间排水设施建设及土地综合治理;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及公共区域环境综合提升约1000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项目按建筑业划分中小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是申请人本单位注册人员,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四大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量员)应具有有效的资格证或上岗证,且须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须提供“三类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7年2月1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 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供应商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加盖本单位鲜章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评审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核实)。
④根据《关于落实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 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须作出相应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03日至2021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3、方式:
网上自行下载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2月1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荣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县楚蜀大道146号,凯旋大酒店正对面)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2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荣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县楚蜀大道146号,凯旋大酒店正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各投标人人员佩戴好口罩、携带身份证,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本人“绿码”核验和信息登记工作(湖北健康码“红码”、“黄码”或体温超过 37.3℃ 人员均不得进入,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应急处置),有序排队等待,不扎堆、不聚集, 相互保持 1 米以上距离,事项办理结束后应立即离开,不得滞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丰县清坪镇人民政府
地址:咸丰县清坪镇
联系方式:********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荣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146号,凯旋大酒店正对面
联系方式:152*****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官先生
电话:********90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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