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班戈县德庆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那曲市班戈县德庆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那曲市班戈县德庆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HXX-XZ-21Y08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市班戈县德庆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已由班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班发改【2021】18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班戈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投标。 二、工程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那曲市班戈县德庆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范围:新建转运车间236.17 m、员工宿舍88.07 m2、旱厕14.16m2;总平及附属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1项、绿化工程241.32 m2、场外道路硬化153.00 m,场内道路硬化649.87 m2、围墙113.30m、电气1项、给排水1项、污水池14.52m3、蓄水池48.00m3等;设备购置包括垃圾桶80个、3.5立方挂钩垃圾箱24个、电动三轮保洁车8辆、3.5m3钩臂式垃圾收集车3辆、垃圾转运车(与垃圾压缩设备配套)1辆、高压清洗车1辆、洒水车1辆、吸污车1辆、压缩式垃圾车1辆、扫路车1辆、除臭设备1套、压缩设备(一备一用)2套、手动控制/PLC自动控制1套、柴油发电机1台、高压地面冲洗1套、杆上变压器1套、地埋式箱泵一体化消防水箱1套等。 5、资金来源及其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到位; 6、建设地点:那曲市班戈县; 7、工期:365日历天; 8、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近年(2018年至今)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12月2 日至2021年 12 月 8日,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 12月 23 日 10 时 00 分,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为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其它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开标时必须到场提交身份证,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未到场或身份不符的按无效标处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其他 1、区内、外企业须按藏建市管[2013]119号和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 2、本项目执行藏建市管【2020】119号文;取消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4(3)其他评审项(投标企业在藏独立注册法人履职情况)及赋分值10分。修改总分值为90分。 3、藏建招【2019】36号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 4、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及补充文件的规定要求。 5、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6 、根据西藏自治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专班下发的《关于免费提供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通知》(藏公共资源专班〔2021〕20号)文件,凡进入电子系统交易的项目,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均免费提供。 7、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并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文件要求。 8、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9、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至那曲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那曲市羌塘大厦十一楼)。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10、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11、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5月6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 12、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2020]56号)文件的规定要求。 13、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文件的规定要求。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班戈县人民政府 地址:那曲市班戈县吉江扎西南路2号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 系 电 话:180*****950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小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日月湖水景花园9区2排1栋 联系人:周先生 联 系 电 话:135*****085 陕西小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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