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动车组头枕巾广告媒体制作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动车组头枕巾广告媒体制作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动车组头枕巾广告媒体制作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CRMZD2021-108

一、招标条件

受北京路局票据印刷有限公司委托,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动车组头枕巾广告媒体制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来源为:北京路局票据印刷有限公司自筹经费,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A01包: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复兴号”动车组头枕巾广告媒体制作

A02包: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和谐号“动车组头枕巾广告媒体制作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

3.1.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含),投标人营业执照应包含广告喷绘或媒体制作或展览展示或图文设计、制作,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诚信守法经营,无不良经营记录。与招标人有过不良合作记录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近两年(2019、2020或2018、2019)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3.1.4投标人须提供热转印设备、压花工艺设备的采购合同、购置发票或自有设备相关证明文件。

3.1.5检测报告:投标人须提供制作头枕巾所用面料一年内市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检验报告、制作头枕巾所用油墨两年内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检验报告。

3.1.6信用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及任何形式的转包。

3.1.8其它要求: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电子招标系统(完成注册后,登录系统-招标(试)-购买文件须上传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支付成功的支付凭证,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国铁采购平台或代理机构联系人)和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https://www.bidding-crmsc.com.cn/)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卖从2021年122起至128止,每日9时00分至17时30分公开出售。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购买须知:

4.2.1购买招标文件前,请投标人登录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https://www.bidding-crmsc.com.cn/)网站,按要求和提示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等)完成在线注册(初次填列注册信息,请务必保证准确、完整,上传的各类附件清晰、完备)。提示:联系人有变动的,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联系人相关信息,以免出现招标信息变动,通知不到投标人的情况。

4.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在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系统中购买招标文件(系统中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时请选择网上支付,不支持电汇付款和扫二维码支付;如购买显示支付失败,请登录系统-点击投标管理-购买记录查看-手动查询订单状态,购买招标文件请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购买过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若购买重招文件须系统中重新进行购买操作,但费用为0,且须在售卖截止前下载重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在系统中购买相应包件招标文件,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4.2.3购买流程:注册生效后-投标人登陆账号-投标管理-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请在系统页面的最下面选择每页显示100条,以免包件显示不全,影响购买)。

4.2.4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投标人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投标的,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和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2@qq.com,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否则将按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

4.2.5标书款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核对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开票信息,售卖截止后请自行在系统“投标管理-电票下载”中下载。

4.3未购买相应包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投标人代表须将投标文件于2021年1222日上午9:00-10:00当面递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人员,递交地点为:天佑大厦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15号)其他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2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天佑大厦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15号)

5.3未送达或逾期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1年12月2210时0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天佑大厦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15号)

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安排投标预备会。

八、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首页找到信息公开-点招标公告-左侧找到平台-点击中央-翻到第1页-中国铁物招标平台-点击招标公告逐个找,不要搜索项目名称)、()和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同时发布。

特别提示

1.投标人或供应商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将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期限为三年,纳入失信供应商的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将被限制参加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活动,并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2)供应商履约过程中提供虚假资质材料,供应假冒伪劣产品,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自身或协助他人伪造虚假证明材料的;

(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证明供应产品最终来自该产品的生产企业,供应商应提供所有上游供应商包含生产企业出具的增值税发票,形成完整供应链。供应商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及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无订单时,不得向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发货,否则将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并将扣除未签合同及无订单情况下已供物资的全部货款。

3.为充分开放市场,扩大竞争,相关供应商如对本项目采购包件存在疑异,或某一包件中部分物资可参与竞争的,请按照质疑程序及时提出。采购人核实情况后将按有关程序重新划分包件组织采购。

4.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过程和评标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内容及相关材料请发送至********7@qq.com。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路局票据印刷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车站东街甲15号

联系人:樊明珲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 C座7层

联系人: 李震坤、关皓瑜

电 话:***-********151*****905185*****213

邮 箱:********2@qq.com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 2日

招标公告附表(招标编号:CRMZD2021-108)

序号

包件号

服务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工期

招标文件售价(元)

备注

1

A01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复兴号”动车组头枕巾广告媒体制作

-

以每次通知制作单为准

自接到我方制作通知单之日起3天内完成。

200

2

A02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和谐号“动车组头枕巾广告媒体制作

-

本次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动车组头枕巾广告媒体制作项目A01包最高投标限价为2.4元/片(含税单价),A02包最高投标限价为2.2元/片(含税单价)。

,北京市

标签: 头枕巾广告 动车组 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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