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院综合大楼工程招标公告
精神病院综合大楼工程招标公告
建瓯市精神病院综合大楼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瓯市精神病院综合大楼工程已由建瓯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瓯发改审批[2013]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瓯市精神病院,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和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建瓯市精神病院内 ;
1.2. 工程建设规模:约325万元;
1.3.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预算书的全部工程内容;
1.4. 工期要求: 200日历天,关键节点:无。
1.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_;
1.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 咨询单位: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 .设计单位:建瓯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2.6.3 .代建单位:无;
2.6.4 .监理单位:待定。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或安全级别评定B级以上(含B级)。
2.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经注册的贰级建造师或(贰级临时建造师资质)的房屋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二级临时建造师根据闽建筑[2013]41号文规定)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根据(闽建筑〔2014〕2号)提交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且为本单位职工;
2.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2.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4月 11 日至2014年 4月 16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节假日除外),到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建瓯市恒昌大厦四楼,电话:*******)购买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预算书)每套人民币300 元,以上资料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K值= 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达指定帐户否则视为放弃;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 4 月 23 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瓯市紫芝街46号原一所对面)。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资料的凭证复印件(并带原件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瓯市精神病院;
地址:建瓯市小桥;
电话: 189*****016
联系人: 陈 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瓯代表处地址:建瓯市恒昌大厦四楼 ;邮 编: 353100 ;
建瓯代表处电话:152*****566、*******; 传真:****-******* ;
联系人: 邱 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139*****040029585
开户行: 建瓯市农行营业部
交易中心名称: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建瓯市紫芝街46号原一所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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