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桃城区工商联电镀厂原场地地块修复项目修复效果评估报告

衡水市桃城区工商联电镀厂原场地地块修复项目修复效果评估报告

衡水市桃城区工商联电镀厂原场地地块

修复项目修复效果评估报告

背景

衡水市桃城区工商联电镀厂位于衡水市桃城区白庙村北部,厂区占地面积3899.28m2,形状呈梯形。厂址中心坐标:东经115.656214°,北纬37.766418°。企业于1993年筹划建厂,1994年投入生产,由于环保手续不齐全,于1994~1998年处于停产状态,1998年1月恢复生产。厂区于2002年重新建设,主要生产车间从北部区域调整至南侧,至2012年停产。企业主要进行镀锌、镀镍、镀铜和镀铬处理,同时部分车间出租。电镀厂部分土壤于2018年9月27日-2018年10月12日进行了开挖,确定地块内挖掘的土壤转移至科技创新总部基地项目东南角,距离原厂区240m左右,挖掘土方数为1700m3左右。地块内建构筑物及生产设备均已拆除,产品及原厂房已搬迁,电镀生产区域存在一个1200m2的1.3-2.0m深的基坑。

该地块规划为科技创新基地总部地块拟开发区域,规划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2131.28m2)、道路用地(776m2)和公园绿地(非儿童公园和社区公园)(992m2)。堆土区后期规划为商务用地和道路用地。

2020年10月28日,由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衡水市桃城区工商联电镀厂原场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风险评估报告》)专家评审会,并通过专家评审。根据地块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结论,原地块土壤、堆土区土壤六价铬超出了人体健康可接受水平,需进行修复;地下水中六价铬无暴露途径,不存在健康风险,考虑迁移性能比较强,毒性较大,需对其进行必要的修复治理。

2020年12月17日,衡水市桃城区何家庄乡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衡水市桃城区工商联电镀厂原场地地块修复技术方案》(以下简称“修复技术方案”)专家评审会,并通过专家评审。根据《修复技术方案》,六价铬污染土壤采用异位化学还原+阻隔填埋技术;六价铬污染地下水采用抽出处理+化学还原技术。

2021年2月19日,中土大地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和世清环境科技(河北)有限公司正式开展污染修复工作。河北棕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工程的环境监理工作,对地块内环保工程建设、污染土壤的清挖、修复以及地下水的修复等施工过程和施工质量进行环境监督管理。受业主单位衡水市桃城区何家庄乡人民政府委托,我单位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本工程的修复效果评估工作,同时确定效果评估检测单位为河北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5月,中土大地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和世清环境科技(河北)有限公司完成本工程修复工作。2021年10月,修复效果评估单位(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效果评估工作。根据效果评估检测结果,修复区和堆土区污染土清挖范围和深度全部合格,修复后土壤治理全部合格,修复后土壤阻隔填埋施工和风险管控效果合格,地下水抽出处理效果和修复效果全部合格。

我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与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要求,在修复项目实施中及完成后,通过资料审核、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采样及实验室分析结果等,判定该地块治理修复符合相关评估标准及环境管理要求,并编制完成了《衡水市桃城区工商联电镀厂原场地地块修复项目修复效果评估报告》。

修复效果评估结论

根据《衡水市桃城区工商联电镀厂原场地地块污染治理修复项目竣工报告》,本工程于2021年2月19日进场,2021年2月28日完成止水帷幕建设,3月17日开始进行地下水的抽提工作,并于3月24日完成对抽出后地下水的治理修复工作;2021年3月19日前完成所有土壤修复施工准备并正式开始对污染土进行清挖及修复施工,并于2020年4月17日完成所有污染土的修复工作,土壤修复完成并检测合格后,于2021年5月8日开始修复后土壤的阻隔回填作业,5月17日完成所有的修复后土壤阻隔回填工作,5月23日上层阻隔膜验收合格后进行清洁土回填,2021年5月30日完成所有污染土和地下水的修复工作,项目竣工。

本次污染土壤为六价铬污染土壤,选用原地异位化学还原技术进行修复,总修复量为6988m3(实方);淋洗建筑垃圾343m3,清挖非污染土1131m3,抽出地下水采用化学还原法进行处理,总抽出地下水处理量为540m3

通过对修复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报告、环境监理单位提供的环境监理工作报告,以及我单位修复效果评估结果,并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得出该修复工程修复效果评估结论如下:

1、该修复施工单位依据《衡水市桃城区工商联电镀厂原场地地块修复技术方案》,对该地块目标污染物、修复范围、修复土方量、处理地下水方量,依据规定的修复工艺和技术要求,完成了该地块修复治理工作。

2、施工期间,通过对环境要素的识别,在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环境、固体废物环境方面,施工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环保控制措施,施工过程中的环保设施健全,环保措施落实到位,二次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满足方案中规定的管理要求,有效地降低了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影响。

3、修复实施过程中,环境监理单位能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要求,开展环境监理工作,有效保障了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量的完成、安全文明施工,有效控制了土壤修复过程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依据我单位的效果评估检测结果,基坑土壤、修复后土壤、非污染土壤、二次污染监测土壤、地下水抽出处理后样品中目标污染物的浓度均达到《衡水市桃城区工商联电镀厂原场地地块修复技术方案》中提出的修复目标值。地下水修复区监测井地下水中六价铬均未检出,达到了地下水修复效果。修复后土壤阻隔填埋区监测井地下水中六价铬均未检出,达到了风险管控效果。本项目地块满足规划用途,地块可安全利用,建议移出《河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衡水市桃城区工商联电镀厂原场地地块修复项目修复效果评估报告.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效果评估 电镀厂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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