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亳州市谯城区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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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谯城区市场监管局
序号公开领域
(编码)
公开事项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公开渠道和
载体
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编码)
二级事项
(编码)

社会
特定群体主动
申请
区级乡级村级
1食品药品********0行政审批
********0
1.食品经营许可服务指南、食品小作坊登记服务指南、小餐饮、食品摊贩备案服务指南、食品经营许可基本信息、食品小作坊登记基本信息、小餐饮、食品摊贩备案基本信息:1.适用范围2.审批依据3.受理机构4.申请条件5.申请材料目录6.办理基本流程7.办结时限8.收费依据及标准9.结果送达10.监督投诉渠道等11.经营者名称12.许可证编号1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14.经营场所15.食品类别/经营项目16.备案编号17.经营地址/地点/摊位编号18.经营项目/主体业态19.备案机构20.日常监督管理机构21.投诉举报电话22.有效期限等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二十一号)《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食药监法〔2017〕125号)《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十五号)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专区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____
2监督检查********01.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由县级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2.检查标准
3.检查结果等
4.检查实施主体
5.被抽检单位名称
6.被抽检食品名称
7.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批号/规格
8.检验依据
9.检验机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二十一号)《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食药监法〔2017〕125号)《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7号)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专区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行政处罚********01.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药品监管行政处罚、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对象
2.案件名称
3.违法主要事实
4.处罚种类和内容
5.处罚依据
6.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7.处罚时间
8.处罚决定书文号
9.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1.《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食药监稽〔2017〕121号)《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专区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4公共服务********01.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食品药品投诉举报、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2.警示信息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2.应急保障
4.监测预警4.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
5.受理投诉举报的途径等
6.活动时间
7.活动地点
8.活动形式
9.活动主题和内容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专区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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