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小四平镇小阳村二组、黄河镇凉水村二组塘坝维修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东丰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丰县小四平镇小阳村二组、黄河镇凉水村二组塘坝维修加固工程已由东丰县水利局以东水字【2013】249号、25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农田水利专项补助资金,招标人为东丰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东丰县小四平镇、黄河镇。
招标内容:建筑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和临时工程等。
计划工期:2014年5月25日至2014年11月30日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近五年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且质量合格以上;(4)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5)信用档案已在吉林省水利厅备案(以《吉林省水利厅网站》(http://slt.jl.gov.cn)公示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21日至2014年4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水利厅网站项目信息公开专栏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成本费为1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上午09:00时,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119号恒业广场A座1306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足额交纳招标文件成本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日报》、《吉林省水利厅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丰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王洪刚 电话:
187*****011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盛焱焱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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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