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高新区东区办城市维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延安高新区东区办城市维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延安高新区东区办城市维护服务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延安市枣园路圣都花园A栋C座10楼华鼎报名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2-23 09: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DCGDL-ZC2021-138

2、项目名称:延安高新区东区办城市维护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3,800,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延安高新区东区办城市维护服务项目,1项,采购预算: 3,800,000.00元,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道路清扫:服务总面积590580平方米,需配备洒水车、洗扫车、垃圾清运车各一辆,需配备环卫工人25人,需配备果皮箱90个,大型垃圾箱8个。道路设施维修保养:包括路面及人行道破损维修,路灯、隧道日常电路检测及维修保养,下水道发生堵塞时的及时处理。道路冬季除雪:需自配或租赁除雪设备,每年冬季前做好应急预案,提前购买工业盐、融雪剂等除雪物品。道路绿化养护:包含日常绿化养护(包括日常浇水、病虫害防治、施肥、刷白、修剪、除草、扶正、补苗、植物的防风防汛等管护工作)及防洪排涝树池清理。服务期:一年。,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城市维护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2022-01-01 00:00:00至 2022-12-31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含年度报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证明材料。3.2、委托代理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3、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18-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4、类似业绩: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合同1份(内容包含道路清扫或道路设施维修保养或道路冬季除雪或道路绿化养护)。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6、税收缴纳证明: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3.8、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相关网站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1、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2-09 17:30:00止

地点:延安市枣园路圣都花园A栋C座10楼华鼎报名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 发售时间:2021年12月3 日至2021年 12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 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3.1至3.2项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3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2-23 09:00:00

地点:延安市枣园路圣都花园A栋C座10楼华鼎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延安市新区管委会东区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延安高新区东区办公楼

联系人:延安市新区管委会东区建设管理办公室经办

电话:********757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小青

电 话:159*****803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延安市枣园路圣都花园C区10楼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2日

延安高新区东区办城市维护服务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延安市枣园路圣都花园A栋C座10楼华鼎报名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2-23 09: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DCGDL-ZC2021-138

2、项目名称:延安高新区东区办城市维护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3,800,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延安高新区东区办城市维护服务项目,1项,采购预算: 3,800,000.00元,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道路清扫:服务总面积590580平方米,需配备洒水车、洗扫车、垃圾清运车各一辆,需配备环卫工人25人,需配备果皮箱90个,大型垃圾箱8个。道路设施维修保养:包括路面及人行道破损维修,路灯、隧道日常电路检测及维修保养,下水道发生堵塞时的及时处理。道路冬季除雪:需自配或租赁除雪设备,每年冬季前做好应急预案,提前购买工业盐、融雪剂等除雪物品。道路绿化养护:包含日常绿化养护(包括日常浇水、病虫害防治、施肥、刷白、修剪、除草、扶正、补苗、植物的防风防汛等管护工作)及防洪排涝树池清理。服务期:一年。,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城市维护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2022-01-01 00:00:00至 2022-12-31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含年度报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证明材料。3.2、委托代理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3、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18-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4、类似业绩: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合同1份(内容包含道路清扫或道路设施维修保养或道路冬季除雪或道路绿化养护)。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6、税收缴纳证明: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3.8、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相关网站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1、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2-09 17:30:00止

地点:延安市枣园路圣都花园A栋C座10楼华鼎报名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 发售时间:2021年12月3 日至2021年 12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 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3.1至3.2项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3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2-23 09:00:00

地点:延安市枣园路圣都花园A栋C座10楼华鼎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延安市新区管委会东区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延安高新区东区办公楼

联系人:延安市新区管委会东区建设管理办公室经办

电话:********757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小青

电 话:159*****803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延安市枣园路圣都花园C区10楼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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