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疫情防疫隔离酒店物品损坏第三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扬州市邗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疫情防疫隔离酒店物品损坏第三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ZHDLCG-********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疫情防疫隔离酒店物品损坏第三方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45万元
最高限价:45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内完成项目。
本项目 (是/否) 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 供应商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0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勘察,如有需要,请提前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6日至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资料费300元/份,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 12月2日 09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中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维扬路106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3楼1301-1304)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时间:2021年12月2日 09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中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维扬路106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3楼1301-1304)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参与《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邮件回复(电子邮箱:********57@qq.com,回复邮箱标准内容注明:参加磋商的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全称),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17:30。)《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原件请带至开标现场交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3.1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请各供应商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提前做好自查工作,严禁出现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参加开标。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代理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代理公司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3.2进场后的供应商应直达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
3.3 除上述情况以外,供应商如有其他需求的,一律采用电话预约与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联系。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 扬州市邗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四望亭路434号
联系方式: 陆海豹158*****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江苏中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 址: 扬州市维扬路106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3楼1301-1304
联系方式: 邬爽 187*****57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邬爽
电 话: 187*****577
磋商文件--扬州市邗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疫情防疫隔离酒店物品损坏第三方服务项目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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