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装潢分公司物资(复合风管)采购招标公告
安装装潢分公司物资(复合风管)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安装装潢分公司
物资(复合风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UCG1-AZZHGS-WZCG-2021-07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弥勒至蒙自铁路红河等4座车站站房及相关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滇南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安装装潢分公司。本项目所需的复合风管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工程名称:新建弥勒至蒙自铁路红河等4座车站站房及相关工程。
新建弥勒至蒙自铁路红河等4座车站站房及相关工程位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总建筑面积44277m2(其中红河站建筑面积28350平米、开远南站9968平米、竹园站2960平米、朋普站2999平米)。包含旅客站房及站场等相关工程。
3.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6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弥蒙铁路站房工程项目经理部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
④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含一般纳税人证明页)复印件。
6.2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电汇或邮购方式发售,投标人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投标人请于购买时自备存储设备拷贝。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递交时间:2021年12月13日上午9时30分前。
7.2 递交地点: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弥蒙铁路站房工程项目经理部
收件人:张先生 ********269
7.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上午9时30分。
在当地政府宣布疫情解除之前,开标方式为视频会议或现场开标,具体方式提前三天通知各投标人。若为视频会议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投标现场,标书快递寄送至开标地点,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开标,在各投标人的见证下拆封、公布报价并做好相关评标资料。若为现场开标,需当面递交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现场开标。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s:///)与铁建商城(https://www.crccmall.com/)同时公开发布。
9.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安装装潢分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华清苑铁西综合楼三单元902
联系人: 高先生(商务)、电话:156*****389
张先生(技术)、电话:********269
监督电话: ****-*******
2021年12月2日
附表1
1. 招标清单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招标人名称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单面彩钢酚醛复合风管 | 彩钢板厚度为0.4mm,酚醛厚度为4cm | ㎡ | 5880 | 200元 | 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安装装潢分公司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蒙铁路项目红河站、开远南站施工现场。 | 内覆铝箔,单面彩钢酚醛复合风管外包不燃级钢板,内层的绝热材料采用B1级的酚醛;复合材料风管的覆面材料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内层的绝热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且对人体无害的材料。 |
合计 |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2 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2000万元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具有年500万元以上的销售能力。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2.4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5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中大型企业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若为代理商投标,其同时应无任何经济纠纷和司法诉讼。
2.6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7 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附表2 | |||
投标申请表 | |||
招标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物资种类 | ||
招标编号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全称) (盖单位公章) | ||
纳税人身份 | 增值税税率 或征收率 |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 | ||
法人委托人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单位地址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法人委托人 | |||
年 月 日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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