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坪镇把界村特色产业发展及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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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坪镇把界村特色产业发展及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2 14:1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清坪镇把界村特色产业发展及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02 14:46|发布单位: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12-13|项目监管地:咸丰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清坪镇把界村特色产业发展及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XDES-XFG16

2、采购计划备案号:ZFZHXSCG-2021-34-00013

3、项目名称:清坪镇把界村特色产业发展及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1.238096(万元)

6、最高限价:81.238096(万元)

7、采购需求:

特色产业路修复、约4200平方地面铺装、约11000平方植被清理、换植,特色景观打造、供排水、强弱电线路改造铺设、打造特色旅游精品民宿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本次采购项目项目经理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二级)并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证书,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为准),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资格证或上岗证,安全员(C 类)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根据人社发〔2018〕3号、鄂人社发〔2018〕3号以及恩施州人社函〔2018〕107 号文件,《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各地跌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和住建领域工程建设项目要按照“先参保,在开工”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前,均应向行采购人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提交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中标单位中标后在开工前严格履行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安全施工。
(5)根据《关于落实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03日至2021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3、方式:

网上自行下载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2月13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咸丰县楚蜀大道22号二楼(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2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咸丰县楚蜀大道22号二楼(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各投标人自觉佩戴好口罩进入开标场所,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绿码”核验和信息登记工作,湖北健康码“红码”、 “黄码”或体温超过37.2℃人员均不得进入。开标时需保持1米以上距离就座,不扎堆、不聚集,开标结束后各投标人应立即离开不得逗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丰县清坪镇人民政府

地址:咸丰县清坪镇

联系方式:139*****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2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标签: 提升工程 环境整治 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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