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公安分局常用物品印刷服务(包件一:信封印刷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

宝山公安分局常用物品印刷服务(包件一:信封印刷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

截止时间: 2014-04-18 12:37:12
开标时间: 2014-05-13 13:30:00 采购目录: 印刷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 BCZ2013-198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瑞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
撰写人: 王昊
主题内容: 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委托上海瑞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宝山公安分局常用物品印刷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由于本项目包件一信封印刷服务采购的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现就本项目包件一招标内容再次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BCZ2013-198
2、招标内容:1)包件一:信封印刷服务采购(包括DL信封、C5信封、ZL信封、B6信封、C4信封印刷服务等);
2)以上印刷服务采购均包含原材料采购、印刷制作、供货,直至通过质量验收合格。
3、合格的投标人: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2包件一: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省(市)级以上(含省(市)级)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以及省(市)级以上(含省(市)级)邮政管理局颁发的《信封生产监制证书》;
3.3投标人近三年内应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
3.4投标人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6投标人要求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在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登记的投标人,可先报名再补办登记手续,但应在开标前完成登记手续。
4、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须原件及复印件)
4.1 符合第3.1条规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4.2符合第3.2条规定的《印刷经营许可证》、《信封生产监制证书》;
4.3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报名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验看、复印件存档。
5、报名时间:2014年4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宝山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宝山区友谊支路238号105室)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7、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
代理单位:上海瑞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538弄15号
联系人:王 昊、张思源
联系电话:***-********-***、355, 138*****655151*****795
传真:***-******** 邮编:201999
如果投标人认为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在报名或投标截止之前直接向上海瑞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询问和质疑。

上海瑞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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