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2-2023年税务顾问等招标公告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2-2023年税务顾问等招标公告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2-2023年税务顾问等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2-2023年税务顾问等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2-2023年税务顾问等项目
1.3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分类:框架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招标代理机构: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1.9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日历日)
1.10招标结果适用范围: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1.11招标结果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招标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编号)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工期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 保证金金额 (万元) |
1 |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2-2023年税务顾问项目 | 92 | 1 | 1-1 |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2-2023年税务顾问项目 | 92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 / | 1 |
2 |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鉴证服务项目 | 78 | 1 | 2-1 |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鉴证服务项目 | 78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 / | 1 |
注:
1.本项目采用下浮系数报价,下浮系数大于等于0%的为有效报价。下浮系数高于10%(不含本身)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2.费用参照《海南省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海南电网公司近年来税务顾问服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费用确定。服务费用包括投标人提供对招标范围内服务费用,及相关的一切活动(如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等)、税金、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风险费用。
(1)取费基数
标包1-1取费基数参照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集团)2019-2021年三年收入(以年度决算数为准)的平均数测算,标包2-1取费基数参照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2019-2021年三年收入(以年度决算数为准)的平均数测算,并以此作为合同结算金额。
(2) 取费公式
标包1-1参照以下标准的17%计算,合同结算金额=取费基数×差额累进费率×17%×(1-中标下浮系数);标包2-1参照以下标准的14.3%计算,标包2-1合同结算金额=取费基数×差额累进费率×14.3%×(1-中标下浮系数)。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如下:
取费基数 | 差额累进费率 |
100万元(含)以下 | 2.50‰ |
100万元-500万元(含) | 1.6‰ |
500万元-1000万元(含) | 0.8‰ |
1000万元-2000万元(含) | 0.6‰ |
2000万元以上 | 0.30‰ |
费用计算示例:
如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9-2021年收入平均数为1,838,002.89万元,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2019-2021年收入平均数为1,819,266.81万元,标包1-1、标包2-1中标下浮系数均为5%:
其标包1-1服务费计算如下:
100*0.0025+(500-100)*0.0016+(1000-500)*0.0008+(2000-1000)*0.0006+(*******.89-2000)*0.0003=552.69(万元)
其标包1-1合同金额:552.69*17%*(1-5%)=89.26(万元)
其标包2-1服务费计算如下:
100*0.0025+(500-100)*0.0016+(1000-500)*0.0008+(2000-1000)*0.0006+(*******.81-2000)*0.0003=547.07(万元)
其标包2-1合同金额:547.07*14.3%*(1-5%)=74.32(万元)
3.合同签订方式:由公司本部与标包1-1、标包2-1的中标单位签订框架协议及服务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8)投标人在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且未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专用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 联 标 的/标包 |
1 |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提供劳动合同或是当地注册税务师协会出具的企业从业人员名单或是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企业从业人员名单查询扫描件; (3)投标人2019年至今从事税务顾问咨询类项目业绩,并提供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含封面、金额页和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材料。 |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2-2023年税务顾问项目[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2-2023年税务顾问项目] |
2 |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提供劳动合同或是当地注册税务师协会出具的企业从业人员名单或是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企业从业人员名单查询扫描件; (3)投标人2018年至今从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含封面、金额页和签字盖章页)及对应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鉴证服务项目[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鉴证服务项目]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0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1年12月09日17时00分00秒下载招标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建议提交登记信息时优先选择“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在获取招标文件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海南):********00转1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3)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与开标文件均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12月03日00时00分00秒。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09时30分00秒。
逾期送达/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5.3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经查实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8日09时30分00秒。
6.2开标地点:
①电子化开标地点: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②现场开标地点: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五楼505室(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
发路60号)。
本项目同时在现场及网上开标,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上或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未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期间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查看开标情况,逾期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将自动关闭查看功能。
6.3参加现场开标会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原件;若不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
核);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一份(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核);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一份(如使用则提供原件)。
7.招标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1) 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
(2)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联系人:赵工
电话:********00转2(法定节假日除外)
9.监督和投诉
9.1投诉书内容及无效投诉情形
(1)投诉书内容:
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投诉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被投诉人的名称;
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及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无效投诉情形:
①非受理渠道(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中标公示等文件约定的受理渠道),且非经由受理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证电子邮箱(供应商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的或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提供的电子邮箱;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完成供应商登记或在招标项目投标的,需按有效投诉要求提供利害关系证明材料)投递的业务异议类投诉举报材料;
②投诉人不是投诉项目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③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④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单位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的;
⑤超过投诉时效的;
⑥已经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9.2投诉举报渠道
(1)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涉及招投标业务质疑和投诉举报。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监督室
邮政编码:571199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jubxx1@hn.csg.cn
联系人:苏先生
注:澄清质疑不属于投诉范围。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质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出需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按要求提交,请勿在上述邮箱(jubxx1@hn.csg.cn)提交。
(2)招标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受理招标有关人员涉嫌违规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的投诉举报。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督部(纪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570203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jbxx@hn.csg.cn
联系人:钟先生
9.3未按上述受理渠道发送的质疑、异议、投诉等函件,受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和回复。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一年内不得参加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对于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招标人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责及处罚。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赵日孙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2日
标签: 税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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