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芝罘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及后勤管理服务外包其他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芝罘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及后勤管理服务外包其他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芝罘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及后勤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芝罘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莱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12月02日17:11 |
开标时间 | |||
预算金额 | ¥798.5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霞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芝罘区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11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霞****-*******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亿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烟台市莱山区山海路福讯大厦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鲍姝桦****-******* | ||
附件: | |||
附件1 | ********71B45F9FF4C68143BA318" target="_blank">采购需求附件.zip | ||
附件2 | 采购需求公示(芝罘区税务外包)(12.2定稿).pdf |
山东亿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芝罘区税务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芝罘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及后勤管理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芝罘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及后勤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霞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芝罘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1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霞****-*******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亿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鲍姝桦****-*******
代理机构地址: 烟台市莱山区山海路福讯大厦5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芝罘区税务局
办税服务厅及后勤管理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类别 | 内容 |
1 | 项目立项 | 项目立项时间: 2021 年 11月 22日 |
项目立项证明文件:t有 ¨无 | ||
2 | 项目预算安排 | 总预算金额(万元):798.5 |
当年预算安排金额(万元):798.5 | ||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 ||
3 | 项目采购内容 | 货物名称及数量:/ 核心产品:/ |
服务内容:详见附件 | ||
工程内容:/ | ||
4 | 项目实施时间 | 服务期限:12个月 |
5 | 项目实施地点 | 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芝罘区税务局 |
6 | 项目实施范围 | 芝罘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的涉税业务岗位和后勤岗位 |
7 | 项目相关单位 | 需求部门:组织人事股 |
验收部门: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芝罘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及后勤管理服务外包工作小组 | ||
8 | 采购意向公开 | t本项目已于2021年12月2日公开采购意向 |
¨本项目经立项审批不公开采购意向 | ||
9 | 支持中小企业 | t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本项目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且已履行报批手续。 |
项目联系人:王霞联系人办公电话和手机:****-*******
附件:
一、项目概述
1、项目背景
为缓解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涉税业务岗位及后勤管理人员不足问题,提高纳税服务质效,需聘用2022年度服务外包人员,涉及办税服务厅107人,后勤管理7人。
本项目2021年度办税厅服务及后勤管理外包采购项目内容如下:
合同金额:*******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2021年1月20日起1年中标单位:航天信息(山东)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内容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1家人力资源公司对本次办税服务厅和后勤管理人员服务外包
进行采购。
(1)项目投标单位要求:能够完成服务项目所规定的所有任务,做好人员日常管理,包括工资、考核、服装及培训等方面的工作,确保服务人员依法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并在我局的安排指挥和监督下开展服务工作。
(2)项目服务期限:12个月。
(3)项目实施地点: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芝罘区税务局。
(4)项目实施范围:芝罘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的涉税业务岗位和后勤岗位。
(5)项目需求部门:组织人事股。
(6)项目验收标准:办税服务厅各项涉税业务办理情况及服务质量;后勤管理服务质量。
二、投标要求
1、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须为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中小企业,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②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服务要求
(1)投标单位须严格按照招标人的服务标准与要求完成相关岗位的服务工作,投标单位需负责对相关岗位委派的服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根据招标人制定的工作标准,派专人常驻办税厅巡查监管各岗位人员的在岗在位、工作纪律、工作质量、工作作风、日常考勤和卫生等情况。常驻人员可根据五个办税厅的位置统筹安排。招标人将进行不定期抽查考核,发现存在违规情况将罚扣投标单位相应的服务费用。
(2)投标单位要指导拟投入的相关服务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招标人的规章制度,服务期间严格服从招标人管理,服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及有关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
(3)投标单位需定期开展服务礼仪规范培训,同时协助招标单位做好相关的涉税业务培训工作,培训及有关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
(4)投标单位需定期组织开展团建活动,保证整个服务过程中服务团队具有凝聚力、向心力。
(5)投标单位按照招标人的用工要求,确保各个岗位服务人员在岗在位,若因个人辞职、调离等原因不能工作,投标单位应于一周内派遣新的工作人员,不得空岗空位,因人员不足导致空岗空位,投标单位应退还空岗阶段的服务费用,造成的损失由投标单位负责赔偿。
(6)投标单位全面负责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的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等有关事项的申请办理工作,因工资、保险、医疗、失业等事项造成的劳动争议纠纷由投标单位负责解决。若投标单位未为相关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由此发生医疗费、生育津贴及各项工伤待遇等其他问题,由投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7)所投入的相关岗位服务人员不能胜任招标人的工作,或者违反招标人的工作制度、纪律,招标人有权将服务人员退还给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必须及时更换合格人员为招标人提供服务。
(8)因投标单位原因造成服务不到位,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单位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单位负责赔偿。
(9)投标单位需承诺,一旦中标,在项目整个运行过程中,因服务质量问题导致招标人及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失、赔偿等,均由投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10)在合同有效期内,招标人可根据自身需要随时提出增加外包人员的要求或根据规章制度、合同,适当减少或更换外包人员。
(11)未尽事宜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或协商执行。
三、项目需求:
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办税服务厅各综合窗口非执法类的涉税业务办理服务,主要包括:导税服务岗、综合服务岗、申报服务岗、咨询辅导岗等;提供信息技术、后勤保障等服务。
四、项目实施要求:
1、服务方式: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合同以及招标人要求完成相关服务工作。
2、完成相关服务工作所投入的服务人员数量不得少于114人,且负责服务人员日常管理,包括工资、考核、服装及培训等方面。服务人员依法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并在我局的安排指挥和监督下开展服务工作。投入的相关人员须经过相关岗位培训并经招标人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工作,培训及其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
3、拟投入的相关岗位服务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烟台市(含所辖县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暂住证;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执行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品行端正;
(3)具有大中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5周岁以下(1984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4)熟悉计算机操作、财务、会计等专业或者有涉税工作经验者优先。
(5)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能够按时保质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服从单位的管理和安排。
(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服务人员不得有下列情形:
a.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强制戒毒或者行政拘留处罚的;
b.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c.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d.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e.具有吸毒史的;
f.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g.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h.其他不适合从事服务性工作的。
4、为保证办税厅服务质量,现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如有意愿,投标单位须优先聘用其继续为招标人提供服务,且该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得低于现有工资、福利待遇标准。
5、工资、保险、福利:
投标单位不得无故克扣拟投入的相关服务人员的工资,月收入不得低于芝罘区最低工资标准(含工资、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等),并按照社保机构规定的缴纳社会保险时间及时为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相关福利待遇按招标人现有标准执行。现有人员留用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得低于其现有工资、福利待遇标准。
如因上述问题影响服务质量的,招标人有权扣罚投标单位相应服务费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单位负责赔偿。
五、项目验收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芝罘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及后勤管理服务外包工作验收小组负责对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涉税业务及后勤管理服务情况、服务质量进行审核验收。验收小组组长为组织人事股相关人员,验收小组成员为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和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相关人员。
项目技术支持服务要求投标单位应具有健全的单位组织机构及丰富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验,尤其是税收服务相关工作经验,技术支持服务时间不得低于一年,服务人员需采用驻场方式工作,投标单位需要对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的涉税业务岗位和后勤岗位进行日常管理,包括工资、考核、服装及培训等方面工作。服务人员依法履行相关工作职责,投入服务人员数量不得少于114人且须经过相关岗位培训。
七、工作纪律及违规处罚要求
1、投标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不执行双方的约定,招标人发现一次视情形扣投标单位1000-3000元的服务费。
2、因投标单位过失或故意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造成后果的,投标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不能挽回的部分应足额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因投标单位责任,造成投诉的,发现一次招标人视情形扣投标单位2000元的服务费。投标单位相关工作人员与他人发生争执、吵架、甚至打架的,不论理由如何,发现一次招标人扣投标单位500-2000元的服务费。
4、投标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招标人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期间不擅离工作岗位,严禁办私事,工作日严禁饮酒,严禁玩手机、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玩电子游戏、看视频等与工作无头的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如有违犯,发现一次招标人将根据情况轻重扣投标单位500-3000元的服务费。
5、对不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人各项工作制度、工作纪律的人员,招标人有权提出更换,并扣减相应人员的服务费用。在此期间,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人工作需要,限期补齐缺额人员,待符合条件的替补人员正式上岗时,招标人再按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服务费用。
6、服务期间,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人要求定岗定责,并且保证每天正常到岗,不准缺岗(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需要加班的,应遵守招标人的加班规定,加班后经招标人同意,享有补休的权利)。出现缺岗的,招标人按缺岗人数、缺岗天数和合同规定的付费标准,扣减投标单位相应的服务费用。
八、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
2、投标单位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涉税信息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涉税信息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九、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十、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8日。
十一、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单位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12月2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投标单位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投标单位可以向招标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十二、项目联系方式
1、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芝罘区税务局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113号
联系人:王霞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亿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山海路福讯大厦5楼
联系人:鲍姝桦
电话(传真):****-*******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798.******* 万元(人民币)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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