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平台质疑答复书(二)

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平台质疑答复书(二)


质疑人:广西宝利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韦荣恒
授权代表人:刘崇明
联系电话:176****5113
质疑人于2021年11月29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平台(项目编号:NNZC2021-G3-991365-NNSJ)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经研究,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1:根据“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平台的中标结果公告”内容,结果公告未体现质疑人没有得分和排名的原因。
答复:经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本条法规未指出中标结果内容需包括公布或告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未通过的原因。因此,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质疑人在本项目评审阶段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未中标,采购代理机构已在中标公告中具体告知质疑人评审得分与排序“广西宝利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排名第/(/分)”。该项质疑证据不足,质疑不成立。
二、处理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供应商质疑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南宁市财政局投诉。
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等职业 诊断 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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