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哈尔滨市第73中学综合教学楼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黑龙江正信伟业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哈尔滨市教育局
新建哈尔滨市第73中学综合教学楼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C0100G140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哈尔滨市第73中学综合教学楼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审批[2013]1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教育局,项目资金来自教育费附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建哈尔滨市第73中学综合教学楼项目勘察。
2.2项目地点:位于南岗区保健路130号(市第73中学校园内)。
2.3项目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主要建筑内容包括普通教室16间、实验室、计算机教室、艺体中心、办公室等教学用房。
2.4勘察周期:具备条件后10日历天完成。
2.5招标范围:岩土工程勘察。
2.6投资额:建安工程费用为1500万元。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分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4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及《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哈建发[2011]61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3.5投标企业在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信用评价中评价为不合格的或者没有参加信用评价的,禁止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4月10日至 2014 年4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二楼报名(电话:
********),同时进行市级监管系统的录入。
4.2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项目总负责人(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企业基本帐户的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 年4月10日至 2014 年4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至 16 时,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正信伟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邮 编:150090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