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医院2017-2020年第一批50万以下医疗设备购置项目一采购公告
某部医院2017-2020年第一批50万以下医疗设备购置项目一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部医院2017-2020年第一批50万以下医疗设备购置项目一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某部医院 | ||
行政区域 | 沈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12月02日17:2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12月02日至2021年12月1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2号万众商务大厦17-5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2月24日09:30 | ||
开标地点 | 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2号万众商务大厦501 | ||
预算金额 | ¥407.44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付云鹏、祝元龙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783 | ||
采购单位 | 某部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助理***-********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2号万众商务大厦17-5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付云鹏、祝元龙187*****783 |
项目概况
某部医院2017-2020年第一批50万以下医疗设备购置项目一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2号万众商务大厦17-5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Q41-W1034
项目名称:某部医院2017-2020年第一批50万以下医疗设备购置项目一
预算金额:40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包号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预算 (万元) |
01 | 1 | 全自动医用电子血压计 | 台 | 10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32.60 |
2 | 红外线电子体温计 | 台 | 1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0.04 | |
3 | 电子血压计 | 台 | 80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16.00 | |
4 | 电子血压计(台式) | 台 | 30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90.00 | |
02 | 1 | 心电图机 | 台 | 12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91.80 |
2 | 12导心电图机(高端) | 台 | 23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138.00 | |
03 | 1 | 12导心电图机 | 台 | 10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30.00 |
2 | 向量心电工作站 | 台 | 2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9.00 | |
预算: | 01包预算138.64万元;02包预算229.8万元;03包预算39万元。 | |||||
说明 | 1.是否允许进口:R是;*否。 2.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可兼投兼中。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以上预算,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的企业,但经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除外。)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注册资金200万(含)以上生产或销售型企业。
(六)投标人是生产商,投标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特许经营行业)、质量认证体系证明材料为准)。若投标人是销售商,则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
(七)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页(如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需提供药监局证明文件,一类产品需提供生产企业备案凭证);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
(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
(4)投标人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国产产品需提供);
(5)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制造的,必须提供货物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授权书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
(一)提交样品时间:所有投标人均需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实物样品,用于外观、质量评价。
(二)提交样品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
(三)提交样品内容及数量:01包提供全自动医用电子血压计1台、电子血压计1台、电子血压计(台式)1台;02包提供心电图机1台、12导心电图机(高端)1台;03包提供12导心电图机1台。
(四)提交样品要求:投标人提供虚假样品或者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提交样品其他要求:附带原装说明书和技术白皮书等材料。
(一)发售时间:2021年12月2日至12月13日(09:0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2号万众商务大厦17-5。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其他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页(如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需提供药监局证明文件,一类产品需提供生产企业备案凭证);
(2)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
(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
(4)投标人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国产产品需提供);
(5)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制造的,必须提供货物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授权书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招 标 人:某部医院
联 系 人:刘助理
电 话:***-********
地 址:沈阳市
邮政编码:11001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付云鹏、祝元龙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2号万众商务大厦17-5。
代理机构电话:187*****783
邮箱地址:lnxdgj@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
合同履行期限:签定合同后1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2日至2021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2号万众商务大厦17-5
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2号万众商务大厦5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医院
地址:沈阳市
联系方式:刘助理***-********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2号万众商务大厦17-5
联系方式:付云鹏、祝元龙187*****7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云鹏、祝元龙
电 话: 187*****783
标签: 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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