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行政审批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行政审批平台建设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盘锦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盘锦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的委托,对 行政审批平台建设 (文件编号LPJ********1)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行政审批平台建设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各包的采购内容必须整体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报名、资格预审需携带的证明资料: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上述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5、具有CMMI L3级及以上资质。
6、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
7、具有双软认证(省级软件开发企业认证、软件产品证书)。
8、涉密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pjprtc.panjin.gov.cn)"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盘锦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在 "网站首页"的"供应商注册"栏目中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盘锦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101室)审核。
  综合科电话:****-******* *******
  四、领取竞谈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4 年 4 月 10 日8:30至 2014 年 4 月 16 日16:00(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经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101室)资格预审合格,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元整 ,在“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pjprtc.panjin.gov.cn)”上免费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竞谈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竞谈时间: 2014 年 4 月 17 日 10 : 00 (北京时间)

  六、递交报价文件及竞谈地点
  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竞谈会议。

  七、盘锦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地址、项目联系人、开户行及帐号
  地   址: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兴隆台区惠宾街110号、市政协东侧)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 传 真: *******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帐 号 :********0149-CQ05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会计室电话:****-*******

  八、注意事项
  以上内容若有变更,盘锦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pjprtc.panjin.gov.cn)"上发布公告,请投标人关注。

盘锦市政府采购中心

盘锦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行政审批平台建设文件编号:LPJ********1二零一四年四月 目 录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第一章项目需求第二章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第三章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第四章评审办法附 件:1.供应商须知2.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最终报价确认表说明:谈判文件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供应商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本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正文和附件如有不一致的地方,须以正文为准。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盘锦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盘锦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的委托,对 行政审批平台建设 (文件编号:LPJ********1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采购内容 行政审批平台建设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 个合同包,供应商对各包的采购内容必须整体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报名、资格预审需携带的证明资料: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上述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4、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5、具有CMMI L3级及以上资质。6、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7、具有双软认证(省级软件开发企业认证、软件产品证书)。8、涉密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与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pjprtc.panjin.gov.cn)”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盘锦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在 “网站首页”的“供应商注册”栏目中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盘锦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101室)审核。综合科电话:****-******* *******四、领取竞谈文件的时间及方式2014年4月10日8:30至2014年4月16日16:00(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经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101室)资格预审合格,交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元整 ,在“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pjprtc.panjin.gov.cn)”上免费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竞谈时间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竞谈时间:2014年4月17日 10:00 (北京时间)六、递交报价文件及竞谈地点 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竞谈会议。七、盘锦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项目联系人、开户行及帐号地址: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兴隆台区惠宾街110号、市政协东侧)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联系电话: *******传真:*******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帐 号 :********0149-CQ05会计室电话:****-*******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注意事项以上内容若有变更,盘锦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pjprtc.panjin.gov.cn)”上发布公告,请供应商关注。 盘锦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4月10日 第一章项目需求该项目平台硬件建设和软件开发,由一家供应商完成。具体工作分期,根据实际工作量分段确定并组织实施。一、平台总体框架1、采用建设一组服务器集群,实现全市所有审批事项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网上审批功能,服务器设置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机房;2、平台系统软件采用国际最成熟、最先进的Web Server(如Windows2012 server、Linux等)、数据库Server(如SQL、Oracle等)软件;3、市直部门、县区(经济区)、镇(街道)办公平台通过互联网与市行政审批网络实现互联互通,并进行行政审批业务办理。二、平台功能要求1、审批办理功能①窗口受理、窗口办理、窗口办结功能;②窗口受理、窗口并联审批办理、窗口办结功能;③网上受理、窗口办理、窗口办结功能;④网上受理、窗口并联审批办理、窗口办结功能;⑤窗口受理、转回部门办理、窗口办结功能;⑥网上受理、转回部门办理、窗口办结功能;⑦窗口受理、转回部门并联办理、窗口办结功能;⑧网上受理、转回部门并联办理、窗口办结功能;⑨窗口受理、网上部门二三级联办、窗口办结功能;⑩窗口受理、网上部门二三级联办、窗口办结功能。2、信息发布、流转、收费功能①审批信息对外发布功能,包括审批事项、审批条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限等;②审批事项、审批要件市、县区、镇(街道)三级审批部门内部流转、信息共享功能;③审批事项办理网上预约功能;④审批事项网络查询、短信查询功能;⑤审批办结件、证照网络打印功能;⑥审批事项统一收费管理功能;⑦引进第三方支付平台,实现网络缴费、银行卡缴费、手机缴费功能。3、审批事项督查、管理功能①与市纪检监察网络互连互通;②催办、督办功能;③审批时限到期、超期预警功能;④办件统计、分析功能;⑤绩效评估功能;⑥办事评价功能;⑦投诉处理功能;⑧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监察功能;⑨工作人员考勤功能。4、安全功能①硬件防火墙,防入侵、防黑客功能;②CA身份认证功能;③分级授权办件管理功能;④电子印章功能;⑤电子签名功能;⑥身份证真假确认及信息读取功能。5、移动审批平台功能①建立移动行政审批网络平台;②实现简单审批事项移动审批功能;③手机客户端审批信息、办理进程等查询功能;④手机客户端审批预约功能;⑤手机客户端办件人排队信息查询功能;⑥手机客户端与审批工作人员网络互动功能。6、后台管理功能①行政审批数据库动态管理功能;②行政审批部门管理功能;③行政审批部门人员管理功能;④审批流程、模板管理功能;⑤收费流程、模板管理功能;⑥信息发布管理功能;⑦电子表单管理功能;⑧审批要件电子档存档管理功能;⑨各部门办公系统与审批平台接口互通功能。7、服务大厅功能①审批事项综合排号、单项排号及管理功能;②审批事项办理进度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功能;③办件人通过扫描仪将纸质文件转换为电子文件并转办事部门功能;④办件人拍身份照并转办事部门功能;⑤门禁管理功能。三、扩展公共服务功能1、实现居民水、电、气、暖等公共服务窗口缴费、网络缴费功能;2、实现联通、电信、移动业务咨询和办理、缴费功能。 第二章 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见谈判公告2项目编号见谈判公告3采购单位见谈判公告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6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7交货时间2014年6月30日前8交货地点盘锦市行政服务中心机房9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自《政府采购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签署之日起计算。10领取竞谈文件时间见谈判公告11领取竞谈文件地点见谈判公告12接收竞谈文件和谈判保证金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谈判公告13接收竞谈文件截止地点及开标地点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兴隆台区惠宾街110号、市政协东侧)14谈判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元整。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交纳。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的,其报价文件为无效文件。15报价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5份(投标时把投标文件电子版带到投标现场)16谈判小组组成谈判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单位代表1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2人。17付款方式1、供方在设备全部运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经需方验收合格后,供方凭税务部门验印的发票(复印件2份、加盖采购单位财务专用章)及《政府采购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政府采购合同到盘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办理付款审核手续后,采购资金由市财政局国库科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直接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九十五(95%)的标的款。2、余下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5%)的标的款,在需方对标的物全部验收合格且设备正常使用满六个月后支付,作为本合同最终结款。 第三章 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项目项目及审核内容格式装订顺序报价文件外封面、封口、封皮1、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装订成册、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单独密封,且在包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正、副本两个包封,统封在一个包封中。2、在外包装上标明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3、封口处标明“于 年月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字样。报价文件的封皮11-1符合性证明材料谈判承诺函22-1报价一览表32-2价格明细表42-3技术规格响应表 52-4售后服务承诺62-5资格性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73-1企业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3-5其它材料谈判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84-1重要提示: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提供该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供应商在装订报价文件时,应严格按照本表中“报价文件装订顺序”进行装订。格式1盘锦市政府采购项目报价文件项目名称: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 : 格式2谈判承诺函盘锦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你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编号: )竞争性谈判的有关活动。1. 我方同意在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之日起90天内遵守本报价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 我方承诺已经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3. 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报价文件,包括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4. 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 保证遵守谈判文件的规定。6. 如果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文件,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可以被你单位没收。7. 我方保证尊重谈判小组的评审结果。8. 我方愿意向你单位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9. 我方承诺:采购单位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谈判文件所列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保证供货。10. 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1. 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1.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1.3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1.4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1.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的;11.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格式3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 单位:元(人民币)包号 产品名称报价交付时间备注报价合计(大写)填表说明:1.报价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2.对于供应商在“报价一览表”和报价文件中列出的赠送条款,在报价时不予唱出,在评审时不得作为评分因素或者调整报价的依据,也不作为优先成交的条件。3.评审时,报价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4. 报价文件中出现计算或表述上错误,以对采购人有利为原则进行修正。5.“报价”应同格式4“价格明细表”中“报价合计”相一致。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格式4价格明细表包号: 单位:元(人民币)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厂商名称及产地数量单价总价……报价合计填表说明:(1)供应商应将本项目投报的所有材料全部填入此表。(2)表中的序号、产品名称应与“技术规格响应表”的相应内容一致。格式5技术规格响应表包号:序号产品名称谈判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报价文件对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1.如报价文件的内容与谈判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请在该表中注明。2.本表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无偏离也请保留此表,并在表中注明无偏离。3.除偏离表中所列的偏离内容外,其他所有报价文件内容均应完全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格式6售后服务承诺(格式):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采购文件编号: )的采购活动。我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对于成交的货物,除完全响应采购文件对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的所有要求外,还将按照以下条款提供优质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一、拟提供售后服务的项目:二、售后服务响应及到达现场的时间:三、制造厂商和/或谈判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设置的售后服务网点明细表及相关情况:四、其他售后服务措施:注:此格式只供参考, 可视具体情况增加内容.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格式7-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竞谈的,出具此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姓名 在我公司(或企业、单位)任(董事长、经理、厂长)职务,是我 公司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就参加采购中心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竞谈签署采购文件。特此证明。(※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格式7-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参加竞谈的,出具此授权委托书)委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签字: )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受委托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 住所地: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手机 现委托受委托人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你中心组织的采购活动。委托代理权限如下:代为参加并签署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报价文件;代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及处理政府采购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等相关事宜;代为承认与我公司签署、实施的与谈判文件相关的采购活动及行为。本授权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此处请粘贴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单位名称:年 月日 第四章 评审方法一、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二、评审原则及程序详见本谈判文件附件1:供应商须知“五、谈判与评审”。三、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将按照评审价格从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单位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单位应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 附件1: 供应商须知一、 总则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2.定义:2.1 “集中采购机构”:指盘锦市政府采购中心(简称采购中心)。2.2 “采购单位”指采购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需方。2.3 “供应商”指按谈判文件规定取得谈判文件并参加采购活动竞谈的供应商。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3.2 满足谈判文件中公告、“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它条件。4.货物及伴随服务供应商除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并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采购单位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以上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二、谈判文件5.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项目需求第二章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第三章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第四章评审办法附 件:1.供应商须知2.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最终报价确认表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要求。未按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报价文件将作为无效文件处理。6.谈判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在收到谈判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采购中心将针对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澄清(答疑)文件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7.谈判文件的修改谈判文件发出后,如发生变更的,采购中心将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谈判文件,并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供应商,补充通知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8.谈判文件澄清、修改有效性界定8.1谈判文件、澄清(答疑)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发布内容为准,否则无效。当谈判文件、澄清(答疑)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8.2为了给供应商合理的时间修改和调整,采购中心可以延长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写明。三、报价文件9.参加谈判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报价文件与递交报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中心和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0.报价文件度量衡单位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报价文件的构成报价文件由报价表、资格性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他材料四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和格式见第三章。12.报价文件的报价要求12.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12.2供应商要按报价汇总表、报价明细表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货物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3.谈判保证金13.1谈判保证金的递交:谈判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交纳。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的,其报价文件为无效文件。13.2谈判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退还将于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之后退还,退还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下午四点之前(北京时间)。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同时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按合同履约完毕后,凭已签署验收合格的《政府采购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到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办理无息退款。13.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13.3.1供应商在报价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文件;13.3.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4.报价文件有效期报价文件有效期为自谈判之日起90天,报价文件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将作为无效文件处理。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相同。15.报价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5.1报价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除了报价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右上角编制页码,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按流水顺序填写,字迹必须清晰可认,不可潦草,报价文件的目录必须用计算机打字编序。以保证评谈判小组的评审和报价文件存档需要。15.2报价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5.3报价文件中凡是要求签署和加盖公章处均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文件。四、报价文件的递交16.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1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外包装上标明谈判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在谈判公告规定的地点和接受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中心。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要求密封、标记,采购中心对于供应商的误投、错投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17.迟交的报价文件采购中心将拒收在规定的参加谈判截止期后递交的任何报价文件。18.报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以书面形式密封递交采购中心,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五、谈判与评审19.报价文件有效性界定标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中心将拒绝接收其报价文件:19.1报价文件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19.2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保证金。19.3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19.4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格式签字、盖章的报价文件。20.评审要求20.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充分维护采购单位、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0.2评审活动依法进行,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独立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20.3采购中心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0.4谈判小组成员或者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项目评审过程和内容。21.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评标委员会按最低评标价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最低评标价法是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对于投标报价供应商所投纳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对其投标报价价格给与3%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22.谈判事项要求22.1采购中心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22.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22.3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报价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供应商。22.4谈判小组按递交文件的顺序确定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谈判顺序。22.5谈判小组的所有成员与通过初审的供应商按照顺序分别进行二轮谈判。22.6最后一轮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每个供应商对谈判的承诺和最终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密封递交给谈判小组。22.7供应商的最终承诺和最终报价作为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依据。23.成交供应商的确定谈判小组将按照评审价格从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单位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单位应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23.1采购中心将在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pjprtc.panjin.gov.cn)上公告谈判结果,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4.签订合同24.1采购单位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4.2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5. 付款方式25.1供方在设备全部运送到需方指定地点,经需方验收合格后,供方凭税务部门验印的发票(复印件2份、加盖采购单位财务专用章)及《政府采购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政府采购合同到盘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办理付款审核手续后,采购资金由市财政局国库科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直接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九十五(95%)的标的款。25.2余下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5%)的标的款,在需方对标的物全部验收合格且设备正常使用满六个月后支付,作为本合同最终结款。26.询问和质疑26.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中心提出疑问,采购中心将及时做出答复,但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6.2供应商对谈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结果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采购中心将在收到谈判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盘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投诉。盘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将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27.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 合同格式合同编号:盘锦市政府采购项目合 同 书需方: 供方: 合同签订地点: 盘锦市政府采购中心(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和(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谈判文件(采购文件编号:);2.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3. 成交通知书;4. 合同的其他附件。二、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合同标的四、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元。五、付款条件1、供方在设备全部运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经需方验收合格后,供方凭税务部门验印的发票(复印件2份、加盖采购单位财务专用章)及《政府采购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政府采购合同到盘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办理付款审核手续后,采购资金由市财政局国库科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直接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九十五(95%)的标的款。2、余下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5%)的标的款,在需方对标的物全部验收合格且设备正常使用满六个月后支付,作为本合同最终结款。六、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交货时间:2014年6月30日前。交货地点:盘锦市行政服务中心机房。七、售后服务1、供方免费安装、调试、培训。所有设备(包括安装)由供方按厂家规定提供免费保修服务、技术支持及终身维护(只收成本费)。2、如设备出现故障,供方应在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如故障仍不能排除,供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3、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设备、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该设备、系统能正常工作。八、违约责任1、如需方验收不符合产品目录或达不到国家标准,供方无条件退货并偿付货款2%的违约金。2、如供方不能按期交货或需方中途退货,向对方偿付不能交货或中途退货货款每日2%的违约金。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盘锦市政府采购中心、盘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各执一份。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 年 月日开户行:账号:日期: 年月日 附件3:最终报价确认表单位:元(人民币)包号总价(小写)交付时间备注 合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 注明:1、请报价供应商在此空表格上盖上公章,并于开标当日带到开标现场。 2、第二轮竞谈结束后,各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确认的最终报价单密封递交至谈判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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