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东部FPSO甲板技术服务单项协议招标公告
南海东部FPSO甲板技术服务单项协议招标公告
服务项目名称: | 采油公司南海东部FPSO甲板技术服务单项协议 |
完工期: | 详见项目概况 |
项目概况: | 完工期:合同有效期为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以此类推。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
项目所在地: | 服务地点包括海洋石油111、115、118等南海东部地区FPSO |
服务内容简介: | 根据采油深圳公司及西部油服海上实际工作需要,本次拟对甲板技术支持服务进行采办,工作内容包括负责装卸货物,搬移材料及接送吊笼人员上下守护船;接送飞机,固定飞机及执行飞机的消防工作等。服务设施包括海洋石油111、115、118FPSO,分别位于南海东部海域的番禺油田、西江油田和恩平油田。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 3.2既往业绩: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备与不少于1项船员业务技术服务或管理技术服务或甲板技术服务的业绩;需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及完工证明或结算证明或者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服务内容、服务金额、服务期限等。 若业绩属于年度协议,应提供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完工证明或结算证明或者结算发票。 无法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得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内(2018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4)投标人不得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5)投标人不得被招标人所属单位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6)投标人不得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7)投标人应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规定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体系认证和国家强制产品认证等相关否决事项,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投标人请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 (9)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人员要求:投标人自有甲板工数量不少于5人,服务人员年龄18周岁-55周岁,并提供每个人的相关资质证书(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起重司索指挥安全技术证(司索证)、HLO 直升机接机员证、海上石油作业安全救生培训证书)、劳动合同等证明文件。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1年12月02日到2021年12月13日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0元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1年12月24日 09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开标时间: | 2021年12月24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特殊说明: | 投标人必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系统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网上投标咨询电话:********20。 投诉联系人:袁晓冬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 固话:***-******** 邮箱:yuanxd@cnooc.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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