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赣市人社字〔2021〕143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305号)要求,现就我市2021年度“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双高工程”)人选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双高工程”人选选拔面向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各县(市、区)、各单位要重点围绕我市“1+5+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计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需求,聚焦乡村振兴、特色产业,注重向从事基础前沿研究人才倾斜,向支撑企业自主创新的研发型人才倾斜,向基层一线人才倾斜,向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倾斜。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人员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新创造能力和发展潜力,业务扎实、业绩突出;

2.获得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技能等级,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须全职在我省创新创业。特别优秀者,学位、职称(技能等级)和年龄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省“双千计划”、同梯次其他省级人才计划(仍在支持期内)的人才以及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不予推荐申报。

(二)高层次专业技术领军人才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从事前瞻性、创造性研究,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或在社会科学领域潜心研究,揭示社会发展规律,在马列、哲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学科开展理论创新研究,承担大型项目规划、决策咨询并提出前瞻性、创新型建议或方案;

2.主持过1项省级科研项目或以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省级科技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位)或国家科技奖(排名前5位)或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位);

3.服务我市“1+5+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需求,从事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和成果,对提高技术进步、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有较大帮助,经济效益显著;

4.立足医疗卫生、新闻出版、文化艺术、教育、体育等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并具备较强发展潜力。

(三)高技能领军人才还应符合下列申报条件之一:

1.在技术革新、攻克技术难关以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总结出独特的操作工艺和操作方法;

2.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传承技艺或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在行业内产生重大影响;

3.获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产生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获得或指导选手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成绩。

三、推荐名额

省人社厅分配我市2021年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人选的推荐指标名额共1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才7名、技能人才3名。请各县(市、区)、市直各主管单位按“好中选优”的原则推荐1—2名人选,在推荐申报的人选中,加大企业产业创新创业人才选拔力度,企业类别人选不得少于推荐总数的50%。符合条件的企业类优秀人才可适当多报。

四、组织实施

(一)个人申报。拟申报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和组织推荐。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从事自由职业或非公有制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选,向所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二)组织推荐。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提出本地区、本部门推荐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中国有企事业单位推荐人选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按综合排序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评审考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采取专家评审、组织考察等形式,根据评审考察结果,产生拟推荐人选。

五、材料报送和时间要求

请各县(市、区)、各单位抓紧部署和做好选拔推荐工作,按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后,12月5日前按以下要求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一)综合报告。包括推荐程序、主要做法、推荐人选及排名顺序、公示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综合报告由推荐单位行文报市人社局,并附纪检监察部门书面意见、《2021年度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申报人情况登记表》(附件3,专业技术人才此表可由系统自动生成,须加盖公章)、《2021年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人选业绩材料汇总表》(附件4,此表可在市人社局官网“下载中心”下载)、《2021年度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1)。上述纸质材料按人员类型分别报送,其中专业技术人才类申报人员报送至市人社局专技科,技能人才类申报人员报送至市人社局职建科。电子版同步报送至gzsrsjzjk@163.com,邮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单位简称+双高工程申报个人材料)。

(二)个人申报材料。各县(市、区)各单位需向市人社部门分人员类型报送推荐人选个人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同时,指导专业技术人才类申报人员登录省人社厅专家管理系统填报个人申报材料,并按权限逐级审核提交,具体办法详见附件2《2021年度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人选网上申报方法》。个人业绩、成果和贡献资料的年限为2016年1月1日至申报日止。

联系人:赣州市人社局专技科彭文星*******

赣州市人社局职建科叶建英*******

技术支持:邱老师,****-********189*****707

附件:1.2021年度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2.2021年度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人选网上申报方法

??????3.2021年度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申报人情况登记表

??????4.2021年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人选业绩材料汇总表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21年11月25日印发

责任科(室、中心)单位: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校对人:彭文星


标签: 人才培养 社会保障 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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