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8.1时间: 2014年4月11日- 4月21日每天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但在“投标人澄清时间”截止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或答复。
浙西南革命根据地纪念馆物业管理项目招 标 文 件采购编号:浙方咨招
*******号招标人(盖章):浙西南革命根据地纪念馆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一四年四月目录第一章综合说明3一招标公告3二 投标须知前列表5三 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一 说明8二 招标文件说明9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10四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12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13六 开标和评标14七 投标无效的情形16八 法律责任17九 质疑18十投诉19十一、授予合同20十二其他事项20第三章招标服务要求22第四章采购合同格式38第五章 投标相关文件格式43一 资信证明文件43二 技术文件格式53三 商务文件格式54四 投标文件封面及外层包装封面格式56第六章评标办法和细则56一 总则57二 评标组织57三 评标主要内容57四 评标一般规定58五 评标程序58六评分标准59七 评标要求和纪律61第一章综合说明一招标公告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浙西南革命根据地纪念馆的委托,对浙西南革命根据地纪念馆物业管理项目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1.采购编号: 浙方咨招
*******号2.采购项目:浙西南革命根据地纪念馆物业管理项目3.采购内容:浙西南革命根据地纪念馆物业管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5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6具备物业管理叁级及以上资质;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7.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本, 开标当日与投标文件同时交纳,售后恕不退还。8.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8.1时间: 2014年4月11日- 4月21日每天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但在“投标人澄清时间”截止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或答复。8.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点:丽水市和平路65号;联系人:刘未 联系电话:
****-*******8.3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可传真:
****-*******)(1)投标人介绍信及联系方式;(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在投标时提供核查,开标时提供的原件与报名资料不一致的,拒绝其参加投标。9.保证金交纳:9.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2500元;9.2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4年5月4日17:00(北京时间);9.3履约保证金:年合同价的5%; 9.4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签订合同前。1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5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11.递交文件地点: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大厅(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12.开标时间:2014年5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13.开标地点: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大厅(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14.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www.lscgzb.gov.cn\ www.zjzfcg.gov.cn,采购人:浙西南革命根据地纪念馆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104年4月11日二 投标须知前列表项目名称浙西南革命根据地纪念馆物业管理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 刘未联系电话
****-*******采购人浙西南革命根据地纪念馆联 系 人孙力联系电话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组织方式委托代理采购内容浙西南革命根据地纪念馆物业管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服务期限招标服务期限2014年6月1日-2016年12月31日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 125万元/年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报价。投标人资格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5.条款交易席位证、交易服务费按丽水市采购中心有关规定投标保证金见第一章招标公告9.1条款履约保证金见第一章招标公告9.3条款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投标文件份数资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递交至: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大厅(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接收人: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5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5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始地点: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标大厅(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评标办法和细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三 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序号工作内容时间及内容安排说明及注意事项1发布招标公告2014年4月11日起各投标人可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lscgzb.gov.cn/下同)下载2发放招标文件2014年4月11日- 4月21日每天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1、书面索取: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未,联系电话:
****-*******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3现场踏勘2014年4月11日起自行前往4投标人澄清时间建议各投标人应于2014年4月22日17:00时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含传真)提出提交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市和平路65号)2、项目联系人:刘未3、电话:
****-*******4、传真:
****-*******5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开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丽水采购与招标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栏目2、书面索取: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市和平路65号)联系人:刘未电话:
****-*******6提交投标保证金2014年5月4日17:00前,以转帐、电汇、汇票等方式交纳提交方式:1.转帐、电汇方式交纳保证金的:以到指定银行帐户时间为准;2.汇票方式交纳保证金的:以到达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处为准;3.交纳保证金后,由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当日开具保证金收据。联系电话:
****-*******4.户名: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帐号:3300 1694 3000 5000 18136.开户银行:丽水市建行瓯江支行7招标文件工本费获取招标文件同时提交方式:1、交纳方式:现金,开标当日与投标文件同时交纳。2、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不退还)8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4年5月8日9时00分整提交地点: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标大厅(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9开标时间和地点2014年5月8日9时00分开始开标地点: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大厅(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10预中标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丽水采购与招标网(www.lscgzb.gov.cn)11中标公告公示结束后丽水采购与招标网(www.lscgzb.gov.cn)12发中标通知书公示结束后1、书面发送给中标人2、告知其他投标人中标结果。13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地点:浙西南革命根据地纪念馆1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不计息),按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情况的除外按本文件规定退还退还途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提供本单位的开户银行和帐号,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电汇或转帐方式退还。15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签订合同前交纳;合同履约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 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招标文件所叙述项目的公开招标。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浙西南革命根据地纪念馆。2.2 “投标人”系指符合第一章综合说明5.要求的法人。2.3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4“▲” 系指不能负偏离的条款。3.合格的投标人3.1符合2. 2条的投标人。3.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3.3 投标人开标时至少须递交如下资信证明供资格审查:未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正式供应商的提供以下资料:3.3.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3.3.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3.3.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3.4参标申请表;3.3.5关于资格的声明;3.3.6投标函;3.3.7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于开标当日提供收据,复印件不需装入标书);3.3.8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信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已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正式供应商(不含临时供应商)的提供以下资料:3.3.1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入库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3.3.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3.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3.3.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3.5参标申请表;3.3.6关于资格的声明;3.3.7投标函;3.3.8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于开标当日提供收据,复印件不需装入标书);3.3.9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信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资格证明文件必须装订成册,纸张应采用A4规格。上述所涉复印件必须装订入资信证明文件,所有原件另外装袋携带,在资格审查结束后所有证件原件交回投标人。4.投标费用4.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2 投标报价统一按人民币报价。5.联合体说明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 招标文件说明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6.1.1综合说明(包括招标公告和投标须知前附表)6.1.2投标人须知6.1.3服务要求6.1.4合同格式6.1.5投标相关文件格式6.1.6评标办法和细则6.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7.招标文件的澄清7.1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本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7.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按本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期十五(15)天以前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答复内容将在网上公布(网址:www.lscgzb.gov.cn),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务必关注相关网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3为了便于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安排,建议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16天,准备好需答疑、澄清的内容, 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的程序、内容、技术指标是否具有排他性或独有性以及是否有违反三公原则的内容等。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逾期送达的内容不予答复。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期(15)天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8.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截止期(3)天前通知投标人,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8.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的要求参与投标,投标人没有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9.要求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9.2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 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及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10.2递交的文件应分为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三部分,且全部单独密封。10.2.1资信证明文件应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10.2.2技术文件应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技术文件如有商务报价的内容, 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0.2.3商务文件应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的有关部位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在职职工)印章或签字。商务文件如有技术内容, 其技术内容评标时将作为无效内容。11. 投标文件内容11.1资信证明文件内容:3.3条款所列内容和要求。11.2技术文件内容:11.2.1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的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11.2.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文件;11.2.3服务承诺:招标文件中服务的要求,仅为基本要求,投标人可以做出优于或高于本文件中所有服务承诺;11.2.4技术文件按下列要求编制:11.2.4.1内容:见11.2.1-11.2.4.2条款。11.2.4.2排版:所有文字及表格的纸张应采用白色标准A4纸(210X297mm)。所有文字及表格采用黑色进行打印或印刷。11.2.4.3装订: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封面装订,并在其上按封面标注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1.3商务文件内容:11.3.1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的要求,及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11.3.2投标人需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要求所列相关的内容。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投标文件。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价格表上写明服务的单价和投标总价。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和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3.2投标相关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详细注明该表列举的费用及分项清单。▲13.3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总价(最高限价),设采购预算单价(最高限价)的服务,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单价(最高限价)。14.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证明是符合3.条款的投标人。14.3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符合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要求,即: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15.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要求。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均为90天。17.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7.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每包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或“资信证明文件”、“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7.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委托代理人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7.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四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18.投标保证金18.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8.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里将所需保证金以转帐、电汇、银行汇票方式交入采购代理机构帐户。转帐、电汇方式交纳保证金的直接交入指定银行账号,以到达指定银行帐号时间为准;汇票方式交纳保证金以到达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处为准;投标人交纳保证金后,由代理公司在开标现场凭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开具收据。18.3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文件的规定不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8.4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本文件的规定原额退还投标人。18.5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8.5.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8.5.2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按本文件规定签订合同;18.5.3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按本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18.5.4违反承诺函的相关内容及条款的。18.5.5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即投标货物技术参数事实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承诺响应的或技术参数事实存在偏离甚至存在负偏离而虚报正偏离的);18.5.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18.5.7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18.5.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8.5.9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18.5.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18.6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按本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18.7履约保证金退还:合同履约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向招标人申请退还。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需分别单独密封。▲19.2在封袋上注明“投标须知前列表”中指明的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文件名称(即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9.3投标文件(包括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封面上必须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文件名称(即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和正副本字样。19.4如果未按本文件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20.投标截止期▲20.1投标人应在本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本文件中指定的地址。20.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专人将投标文件送至须知前列表中规定的投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进行当场签字明确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20.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21.迟交的投标文件▲21.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2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22.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22.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文件的规定不予退还。六 开标和评标23.开标23.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须知前列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如不派代表参加开标大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23.2开标会上,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文件的通知,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宣读开标日程安排等。公布开标会主持人、记录人、监督人等参加会议人员名单,如投标人代表认为上述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况,应当场书面提出。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如发现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默许同意。23.3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23.4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24.评标委员会24.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询标、评议和推荐中标候选人。24.2在评标期间,若有需要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询标。25.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5.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真实、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5.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25.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内容, 未超过文件中规定的允许负偏离项数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其他投标人的相对排序。25.4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文件的规定, 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条款的负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负偏离。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依据。26.投标文件的澄清26.1 在评标期间, 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26.2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的,投标人必须对其报价进行书面澄清,并提供相关依据。 27.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7.1 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审阅,并确定各投标文件是否合格有效。凡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约内容不作响应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合格的投标,而不予接受。经过审标,对其投标文件中需要进行澄清的问题,将由评标委员会向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应接受询标、澄清;其内容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审阅签字,并应视作投标文件的补充,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27.2在审标、询标及调查考核的基础上,评标委员会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定,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27.3评标报告27.3.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起草评标报告,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定,并推荐中标候选人。28.保密28.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28.2投标人对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七 投标无效的情形29.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9.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9.2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29.3投标人没有按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29.4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29.5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29.6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的,或签字、盖章但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的;29.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9.8明显不符合服务要求的;29.9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总价或单价(最高限价)的;29.10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29.1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格式填写或内容不全的;29.12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9.13未经同意进入评标区域的;29.14存在“▲”条款的负偏离的;29.15投标人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29.16评标委员会评定有实质上的负偏离的或非实质性负偏离超过本文件规定的项数;29.17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9.18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9.19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29.20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9.21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9.22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八 法律责任30.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0.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30.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0.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30.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0.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30.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九 质疑31. 投标人有权就招标程序的事宜在有效时限内提出询问和质疑。31.1投标人对招标相关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1.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收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1.3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31.4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31.5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必须符合《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质疑处理暂行办法》(丽水采购与招标网www.lscgzb.gov.cn→政府采购→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中查看)的规定。《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质疑处理办法》若与《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有冲突的,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为准。质疑内容涉及保密阶段的事项,质疑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不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有权拒绝。31.6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递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使用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的,质疑人应在传真或邮寄成功后,第一时间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接收人。因质疑人未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造成相关后果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31.7质疑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31.8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视情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告。 十投诉32.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他们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机构投诉。33.投诉人的投诉书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20号令)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按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形投诉将不予受理:33.1投诉人不是参加所投诉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2被投诉人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当事人;33.3所有投诉事项未经过质疑的;33.4所有投诉事项超过投诉有效期的;33.5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投诉;33.6同一投诉事项已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的;33.7投诉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监督管理机构及时告知投诉人限期补充或修改后重新投诉,投诉人逾期不按要求补充或修改投诉书的。34经审查,供应商投诉事项与质疑事项不一致的,超出质疑事项的投诉事项认定为无效投诉事项,并告知投诉人撤回投诉书,对在质疑有效期内的未质疑事项进行质疑,或限期修改投诉书重新投诉,逾期不予受理。35投诉事项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投诉人应按要求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否则,认定为无效投诉事项。36.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6.1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36.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十一、授予合同36.资格最终审查36.1采购代理机构将审查中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及信誉,确定其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37.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37.1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发布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7.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8.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经丽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直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需交由丽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9.签订合同39.1中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39.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9.3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权。39.4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采购代理机构退还所有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工本费和投标文件一律不退。工本费和投标文件一律不退。十二其他事项40. 解释权 40.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41. 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42.通讯地址42.1所有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函电请按下面方式联系:A.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B.通讯地址:丽水市和平路65号邮编:323000C.报名咨询电话:
****-*******; 联系人:刘未D. 招标文件答疑咨询电话:
****-*******,联系人: 刘未 E. 网址: www.zjzfcg.gov.cn,www.lscgzb.gov.cn第三章招标服务要求一、项目简介浙西南革命根据地纪念馆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纪念馆新建建筑面积 3581平方米、停车位24个。其中包括:纪念馆15个展厅,3361 平方米,红军标语廊 220 平方米。纪念馆是个开放式展馆,有 5个相对独立单体建筑组成,四周没有围墙。 纪念馆东侧是主体展览区,分上下两层,有3个展区,计12个展厅,馆内有文物数十件。还有设备房4个,水泵房1个,配电房1个,电梯一台,露天平台2个,仓库2个,迎宾室一个,公共厕所1个,有5个出入口。纪念馆中央为省委机关旧址,是省级文保单位,有4个出入口。纪念馆西区也是四通八达,有6间办公室、3个机动展厅及1个多功能报告厅,还有1个监控室,2个设备房,2个内院,1个盆景园和1个公共厕所。西南是临街的木结构保留建筑,共2层,一楼作为接待大厅。北边的建筑为红军标语廊。东、西两侧的建筑由红军标语廊进行衔接。外墙面积有5000多平方米,玻璃1065平方米;馆区绿化面积5500平方米。二、物业管理的内容和要求1、物业管理的内容1.1、护卫、消防管理实行24小时护卫、消防监控与管理,展览期间做好护卫、安全检查、维护工作,做到坚守岗位,严守纪律,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纪念馆在任何时候都安全有序。1.2、监控系统管理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纪念馆的所有设备进行24小时监控管理与服务。1.3、保洁管理负责纪念馆内各区域及休息室、展厅、过道、楼梯、电梯、卫生间等的保洁管理与服务;负责纪念馆所属范围的卫生清除、垃圾清运等管理工作。卫生保洁要求服务区内没有纸屑、烟蒂、痰迹、蛛网、杂物和堆积物,墙面、地面、办公家具、玻璃等表面光洁无灰尘。保洁工作范围包括纪念馆全部范围。具体工作:打扫墙面、多媒体屏幕、标识牌、展厅、门窗、走廊玻璃、电梯、步行楼梯通道及办公、非办公区域、天台等公共场所卫生。每日将各责任区垃圾整理至垃圾中转站,并按标准对垃圾箱、垃圾桶进行清洗。每天负责提供办公室的茶水和卫生清洁服务。接待室、会议室每周一大扫除,如日常接待领导、开会要及时做到会前打扫,会后清理。1.4、设备管理负责变配电、热水机组、空调、电梯、消防、UPS不间断电源及其内部设备设施等日常管理、保养,确保其安全正常运行。1.5、水、电、通风设施的管理负责给排水、照明、空调设施的管理、维修、保养,确保水、电、通风的安全正常运行。要求经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缮,修理费用纳入物业管理费用。负责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监控系统等的管理、维修、保养,确保道路、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监控系统等安全正常运行。 1.6、变配电管理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实行24小时管理、维修、保养,确保办公楼安全正常的用电需求。1.7、弱电(含网络)、音视频、通信系统设施的管理、维修、保养,确保弱电、音视频、通信等系统设施的安全、顺畅、正常运行。1.8、维修保养负责纪念馆的巡查管理、维修、保养,确保纪念馆内各部位的完整、清洁。1.9、绿化养护管理负责纪念馆内绿化管理与养护。要求地面、过道、展厅及办公区内等植物生长旺盛。1.10、配套服务负责纪念馆内的接待、礼仪等服务工作。1.11、办公文案、报刊杂志管理负责办公室的文案工作、办公文案的管理及会务接待。负责报刊、杂志等的接收,并分发到各处室内,以及信函的集中收发。2、物业管理的要求2.1、以岗定人,持证上岗。2.2、实行宾馆式管理,确保“三星”级服务标准。2.3、选派员工经面试合格后录用,必须按照劳动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手续。2.4、负责纪念馆所有设备设施的管理、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所有的设备设施的维修,须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计划,由招标人审核同意后实施,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业主负责。2.5、实施必要的培训、检查、落实,加强生产安全管理,无人员、财产不安全事故。三、物业管理的服务标准1、安保监控系统管理标准监控、消控中心负责馆内的弱电系统(包括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门禁管理系统、对讲系统、消防报警系统)的值班、检查、检测和弱电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标准:(1)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必须持证,值班人员须全面了解和严密监视馆内安全运行情况,发现设备故障或其他异常情况及时处理通报上级领导;(2)保证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门禁管理系统、对讲系统及消防报警系统运行正常,各系统工作稳定;(3)一般性故障立即排除,维修合格率100%,暂时不能处理的通知有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应急措施得当有效;(4)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普查;(5)保证监控、消控中心整洁、安全。2、保洁管理工作标准2.1、展厅保洁2.1.1、范围:地面、墙面、台阶、顶面、电梯前厅、电梯、楼梯、宣传牌、指示牌、消防设施、风口、灯具、装饰柱、护栏、烟筒果皮箱及其它设施等。2.1.2、要求(1)正常工作期内地面不间断清理,保证无痕迹。电梯轿厢内无手印,烟缸内保持无烟蒂、杂物。(2)每周一次用干毛不锈钢油轻抹大堂内各种不锈钢制品,包括门柱、镶字、宣传栏、电梯厅门、轿厢,每周一次用蜡布全面擦拭一次,每天用干布擦试一次,如有污渍等及时擦净。(3)出入口台阶每周用洗洁精冲刷二次。(4)每两周擦抹灯具、风口、烟感器、消防指示灯一次。(5)每三个月对仿古砖地面打蜡一次,隔天做一次抛光养护。遇有特殊原因蜡面发生局部损坏时,当天晚上进行补蜡修复。因天气等原因当晚不能修复时,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尽快择时修复。(6)平时用蜡布及时清除墙面上的污渍、手印、水渍等,需补蜡的及时修补。(7)烟筒果皮箱每天用蜡布擦一次,烟筒内白石子隔天更换清洗,如有烟蒂及污物时应及时更换,果皮箱每天最少清倒一次,如遇果皮箱已满及时清倒。(8)顶面每月清洁一次。(5)花木、盆景的叶片表面工作期内保持无尘。2.1.3、标准:地面无烟蒂、灰尘、纸屑、果皮等杂物,无污迹,花岗石地面、墙面有光泽;公共设施表面用纸巾拭无灰尘;不锈钢表面光亮无污迹;玻璃门无水迹、手印、灰尘污迹;顶面、风口目视无污迹、灰尘;其它设施完好无损。2.2、展厅、楼梯、走廊、接待室及阳台,展馆门口南至大猷街、西至停车库、北至菜地等保洁。2.2.1范围:地毯、墙面、天花板、风口、灯饰、家具、玻璃等室内所有需保洁的部位。2.2.2、要求:(1)地毯每天吸尘一次,每季清洗一次。(2)家具、设备、设施根据分类不同,运用不同的手段、方法每天保洁一次。(3)办公室每天上班后全面保洁一次。(4)每月进行一次彻底清理、保洁、保养。2.2.3、标准:保持地板整洁,有光泽;保持地毯干净、无污迹斑点,洗后无色差;保持墙面洁白;玻璃无污迹;家具表面清洁滑爽、不易沾灰。2.3、楼层通道地面保洁2.3.1、范围:办公楼所有楼道地面、墙面、顶面、电梯厅道、果皮箱、消防箱等。2.3.2、要求:(1)地面每天用尘推做不少于三次清洁、保洁工作,在不间断巡查中发现地面、墙面有污渍、垃圾等及时清除保洁。(2)各门、窗每三个月打蜡一次,每周用蜡布擦拭一次,每天用干布保洁一次,如有污渍等及时擦净。(3)消防箱、开关按钮每天保洁一次。果皮箱每天保洁二次。(4)灯具每二周保洁一次。(5)白色墙面及顶每二周除尘保洁一次,遇有污渍等及时清除,墙面去污后及时用乳胶漆补刷。2.3.3、标准:目视干净,无污迹,有光泽。2.4、卫生间保洁2.4.1、范围:馆内所有卫生间的地面、墙面、顶面、洁具等部位。2.4.2、要求:(1)每天上午、下班后分两次重点清理、保洁卫生间。(2)工作期间,配有专人,使用后随时保洁。(3)墙面、顶、隔断、灯具每二周除尘保洁一次。(4)每周消毒二次。2.4.3、标准:清理地面垃圾积水,保持地面干燥、台面无积水;目视墙角干净,便器洁净无黄迹;厕位无异味、臭味,物品更换及时(卫生纸、洗手液、肥皂等)。2.5、电梯保洁2.5.1、范围:轿厢内外。2.5.2、要求:(1)每天对轿厢内外用油布擦拭二次,巡查四次,发现手印、脚印及污渍及时清除。(2)每周用不锈钢油对轿厢内外进行轻抹保养一次。(3)每周对轿厢灯具除尘保洁一次。2.5.3、标准:电轿厢内外无果壳、纸屑等杂物,无污渍、灰尘、手印、鞋印,表面光亮可映出人影。2.6、消防通道楼梯保洁2.6.1、范围:楼道梯级、扶手、墙面、配电箱、消防箱(栓)、楼道门窗、楼道灯开关及灯具等。2.6.2、要求:(1)台阶每周拖二次,每天巡查两次,及时清除各种垃圾等杂物。(2)楼梯扶手每天用蜡(油)布擦拭一次,每月用不锈钢油轻抹保养一次,打蜡一次。(3)配电箱、消防箱(栓)、楼道开关每天用干布擦拭除尘一次。(4)墙面每周除尘一次,如有污渍及时清除,如需用乳胶漆补刷的及时补刷。(5)灯具每两周擦拭一次。2.6.3、标准:目视楼道、台阶上无烟头、果壳、纸屑、污渍,楼道扶手无积灰、印迹、污渍,光亮可映人,开关表面清洁,无印痕、污渍,墙面洁白,无尘、无印、无污渍。2.7、玻璃门、窗保洁2.7.1、范围:玻璃门、窗,幕墙各种镜面保洁。2.7.2、要求:(1)每天保洁一次,巡查四次,如有污渍、水渍等及时保洁。(2)玻璃幕墙每三个月清洗一次。2.7.3、标准:保持玻璃门、窗、幕墙、镜表面无灰尘、污渍、水渍、手印等。2.8、不锈钢保洁2.8.1、范围:所有不锈钢制品、设备、设施。2.8.2、要求:除有明确规定的保洁要求外,至少每二个月用不锈钢油保养一次。2.8.3、标准:哑光不锈钢表面无污渍、无灰尘,半米内可映出人影;镜面不锈钢表面光亮,三米内能清晰映出人影。2.9、灯具保洁2.9.1、范围:室内外所有灯具。2.9.2、要求:除有明确的保洁要求外,室内灯具每季擦拭保洁一次,室外灯具每周保洁一次。2.9.3、标准:灯具、灯管、灯沿无灰尘,灯具内无虫、无蝇,灯盖、灯罩明亮清洁,安装牢固。2.10、垃圾桶2.10.1、范围:物业区域内所有的烟桶、垃圾桶。2.10.2、要求:(1)每天清倒、清洁烟筒、垃圾桶一次,如遇垃圾桶较满、有异味等应及时清倒、清洁。清洁垃圾筒时应内外一起清洗。(2)每周用喷雾器喷“敌敌畏”消毒药水对垃圾桶内外消毒杀菌一次。(3)标准:目视垃圾内、外无粘附物、污渍。2.11、外立面保洁2.11.1、范围:幕墙、立面、大理石、花岗岩墙面等。2.11.2、要求:(1)外墙面每年保洁一次。(2)玻璃幕墙每三个月清洗一次。2.11.3、标准:表面清洁,无灰尘。3、设备运行管理标准3.1、所有设备的管理都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设备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制定和完善设备管理制度。对设备实行综合管理,保持设备性能良好,正常运行。3.2、配电设备、消防设备实行24小时值班,特殊岗位的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3.3、应加强设备技术管理,重视设备现场管理,做好清洁、润滑、保养、检查和调整工作。3.4、特种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发现异常应停止使用,及时上报业主。3.5、电梯维保单位在日常维护保养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可靠,并对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3.6、电梯维保单位当接到故障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电梯应至少每隔15日进行一次全面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3.7、变配电房的运行管理必须具备以下制度: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变配电房的定期试验切换制度,运行分析制度,场地环境管理制度,以确保安全供电。4、给排水、供电、空调设施维护保养管理标准给排水、供电设施维护保养是指为保证馆内的给排水、供电及空调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所进行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标准:4.1、统筹规划,合理安排,节约用水、用电。4.2、配电房实行24小时值班,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4.3、加强日常检查巡视和维护检修,保证给排水、供电和空调系统正常使用。4.4、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4.5、加强巡查,防止跑、冒、滴、漏,保证设备设施完好。4.6、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操作人员健康合格证齐全。4.7、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4.8、定期对水箱进行清洗、消毒;保持水箱清洁卫生,无二次污染,做好清洗、清毒登记。4.9、定期检查各类设备设施,做好除尘、润滑等保养工作,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4.10、严格执行用电安全规范,确保用电安全。4.11、新风机、风机盘管过滤网须经常清洗,以保证卫生与风量。4.12、要定期对中央空调的冷却水系统、冷冻水系统、翅片表面进行全面的清洗,以除去金属表面上的沉积物。4.13、设备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报修后5分钟内到达现场,设备维修合格率达到100%,一般性故障排除维修不过夜。4.14、照明设备完好率维持在98%以上。5、弱电系统维修保养管理标准5.1、负责检查智能化弱电系统:包括综合布线系统、楼宇自控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多功能电子会议系统、卫星及有线电视系统、紧急广播及背景音乐系统、LED显示及触摸屏查询系统、弱电机房,电源,防雷接地及智能系统集成等运行情况,确保各系统运行正常,工作稳定。5.2、音响调音员须持证上岗,运用专用设备负责大、中会议室会议期间对声源的音量、音调、音色进行调控,能分析和处理设备系统故障。5.3、弱电系统在过程中出现故障,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报修后5分钟内到达现场尽快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通知有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应急措施要得当有效。5.4、弱电系统设备的维修合格率要求达到100%,弱电系统运行正常率在99%以上,如遇故障一时不能排除,必须在2小时内提出可行性方案,原则上4小时内排除故障。6、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6.1大门岗标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熟练掌握消防应急处理。保持纪念馆周边道路畅通。6.2大堂岗标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熟练掌握消防应急处理。报刊信件收发无误;严格管理进出人员与物品,做好来访登记;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严禁广告、营销等闲杂人员进入大楼。6.3巡逻岗标准:熟练掌握消防应急处理。检查与管理各项安全设施和公共照明,排除消防安全隐患,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严格填写巡逻登记。6.4消防监控标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熟练掌握消防应急处理。具备上岗条件的工作人员须全面了解和严密监视大楼安全运行情况;发现设备故障或其他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或报上级领导。7、日常维修保养服务标准日常养护维修是指为保持纪念馆内完好无损和正常使用而进行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标准:7.1、定期进行纪念馆内安全质量普查,保证完好率达98%。7.2、爱护馆内设施、设备,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对馆内外的布局进行调整,不得对馆内外设施设备的布置、用途进行改动。7.3、及时完成各项零星维修任务,维修合格率达到100%,一般维修任务在接报后当天完成。8、变配电设备运行管理标准变配电房的运行管理工作,是实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供电的重要保证。因此,变配电房必须制定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合的运行规章制度,交值班人员学习并严格遵守执行,以确保安全供电。8.1、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工作必须严肃、认真进行。交接班人员应严各按规定履行交接班手续。8.1.1、交班人员应详细填写各项记录,做好环境卫生工作;遇有操作或工作任务时,应主动为下班做好准备工作。8.1.2、交班人员应详尽介绍设备运行方式、变更情况、设备缺陷、事故处理、上级通知及其它有关事项。8.1.3、互检工具仪表、备品备件、钥匙等是否齐全完整。8.1.4、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接内容,核对模拟图板和现场运行方式是否相符。交接完毕,双方应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名。8.1.5、交接班时,应尽量避免倒闸操作和许可工作。在交接中发生事故或异常运行情况时,须立即停止交接,原则上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应主动协助处理协调处理。当事故处理告一段落时,再继续办理交接班手续。8.1.6、若遇接班者有醉酒或精神失常情况时,交班人员应拒绝交接,并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做出适当安排。8.2、巡回检查制度为了掌握、监视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应对配电房内运行设备及备用设备进行定期巡视检查。8.2.1、日常巡视:值班人员对设备运行情况应每小时巡视一次。8.2.2、巡视内容:(1)注油设备油面是否适应,油色是否清晰,有无渗漏。(2)各连接点有无过热现象。(3)变压器声音、温度是否正常。(4)变压器的冷却装置运行是否正常。(5)电容器有无异声及外壳是否有变形膨胀等现象。(6)各种信号指示是否正常,二次回路的断路器、隔离开关位置是否正确。(7)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位置是否正确。(8)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针有无弯曲、卡涩现象;电度表有无停走或倒走现象。(9)设备缺陷有无发展变化。8.2.3、特殊巡视:发生异常运行情况时,查看电压、电流及继电保护运行情况。8.3、场地环境管理制度8.3.1、要坚持文明值班,定期清扫、整理,经常保持场地环境的清洁卫生和整齐美观。8.3.2、设备操作通道和巡视走道上必须随时保证畅通无阻。8.4、技术资料管理技术资料管理是变配电房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技术资料管理可使管理人员有章可循,便于积累资料和运行事故分析,有利于提高管理人员的技术管理水平,保证设备安全运行。8.4.1、建立设备档案:(1)原始资料,如变配电房设计书(包括电气和土建设施)、设计产品说明书、验收记录、起动方案和应注意的问题。(2)一、二次接线及专业资料(包括展开图、屏面布置图、接线图、继电保护装置整定书等)。(3)设备检修报告、试验报告、继电保护检验报告。(4)负荷资料。(5)设备缺陷记录及分析资料。(6)安全记录(包括事故和异常情况记载)。(7)运行分析记录。(8)运行工作计划及月报。8.4.2、保存有关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变压器运行规程》;《电力电缆运行规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规程》;《变电运行规程》。8.4.3、应挂示一次系统模拟图、主变压器接头及运行位置图变电所巡视检查路线图。8.4.4、应有值班工作日记薄、值班操作记录簿、工作票登记簿、设备缺陷记录簿、电气试验现场记录簿、继电保护工作记录簿、断路器运行记录簿、事故及异常情况记录簿、安全情况记录和外来人员出入登记簿。9、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标准9.1、根据不同植物对水分的要求做好水分管理,计划浇水,不出现因缺水或水分过多而导致的枯萎、腐烂或其它生长不良现象,草地无积水现象。9.2、根据植物生长需求及时做好枝叶修剪、定期施肥工作,确保植物生长旺盛。9.3、及时清除残花败叶,绿化带下无明显枯黄落叶及杂物,绿化垃圾及时清运。9.4、及时做好植物病虫害防治措施,发现病虫害及时治理。9.5、对老化、死亡、非人为损坏植物及时补种或更换。无明显黄土祼露现象,绿化完好率99%以上。10、环境消毒管理工作标准10.1、需委外的环境消杀工作由卫生防疫单位负责实施,物管公司或保洁部负责人进行监督。10.2、无需委外的消杀工作在需要时进行,由物管公司负责实施。10.3、使用适当的消杀药剂,按规定比例配制水溶液。10.4、用喷洒设备将配制好的溶液适度喷在消杀地点,注意做好防护措施。11、会务、访客接待工作标准11.1、会务接待范围:会议期间的保障与服务标准:11.1.1认真做好会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会议室的卫生、茶水、空调、音响、毛巾、果品、鲜花等。11.1.2、认真做好会中的服务工作。包括及时倒开水,适时更换毛巾,满足会议人员的服务需求。11.1.3、认真做好会后的收尾工作。包括清理好室内的卫生,各类服务用具归位,保管好会议人员遗忘的物品,调节好室内温度,随时准备接待下次会议。11.2、访客接待范围:来纪念馆参观的客人。标准:11.2.1、上岗位前要规范着装,岗位上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11.2.2、坚持站立式服务,接待访客要主动、热情,保持微笑迎宾。11.2.3、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并认真做好核对工作,耐心解答客人的提问,尽量满足客人需求。11.2.4、熟悉本馆各功能的分布位置和联系电话,学会处理接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情况,不断提高接待能力。11.2.5、树立安全意识,做好安全工作。四、管理制度1、纪念馆保安管理制度1.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1.2、发扬团队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主动帮助他人。1.3、工作中要顾全大局,有意见分歧在事后讨论。1.4、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虚心接受领导的检查指导。1.5、爱护各种公用物品,不得损坏、丢失、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1.6、工作时要精神饱满,使用“请问、您好、谢谢”等文明用语。1.7、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做好详细的值班记录,以备查考。1.8、值班时不得在馆内逗留无关人员。1.9、严禁当班时看阅书报、上网、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1.10、严禁饮酒执勤或在禁烟区吸烟。1.11、未经班长批准,不允许私自请人代班。1.12、严禁非法扣留他人证件及物品或接受捐赠。1.13、严禁在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中临阵脱逃或视之不理。严禁拉帮结派、搞不团结、顶撞上级。2、门岗人员制度2.1、工作时要精神饱满,使用文明用语。2.2、遇游客携带零食、宠物或其他禁止带入馆内的,应及时提醒。2.3、遇雨天,将伞架摆放至门口,提醒带伞的游客将雨伞放至伞架处。2.4、工作时不得擅自离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群聚聊天。2.5、如当班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时,须做好交接工作。2.6、非开馆时间,一般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馆内,如因确有需要(如设备检修等)应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详见附一),“三无”人员一律不得入内。2.7、严格控制物品进出,核查搬出、入的物品并与相关负责人联系后放行。3、巡逻、值班人员制度3.1、各楼层设置巡逻人员,负责维护馆内秩序,保障参观人员安全,保护馆内展品,设备正常运行等。3.2、巡逻人员在巡逻中发现设备故障或其他异常情况,在能力范围内先自行解决,并及时报告班长或馆内人员处理。3.3、巡逻人员在巡逻中遇馆内视频设备到点无人播放时,应立即与管理员联系并协助播放。3.4、夜间值班人员每小时对展馆进行一次巡查,重点检查一楼空调外机、模型厅、配电房、消防通道内部及其他馆内偏僻位置。3.5、值班人员应保持上班场所整洁干净,由当班人员负责打扫,不得有烟头、纸屑等杂物。3.6、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一律不准带入上班场所,不允许吃零食、闲聊、上网。4、纪念馆保洁部管理制度4.1. 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上下班时须到考勤机签到。上班着工作装,做到服装整齐、干净。4.2. 事假、病假等事先请假,不得随意旷工。请假一天以上的,需由本人事先填写申请表,经馆领导审批同意。调休需先做好工作交接。一个月内请假、调休不得超过三次。4.3. 工作中遇游客询问,应文明用语,微笑服务。遇游客携带零食参观或其他不文明行为的,应及时提醒。4.4. 保洁人员应负责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平时经常查看,发现问题及时清理。要求每天上午07:30前到岗,09:00开馆前做好地面、洗手间保洁,地面卫生做到无痰迹、污迹、水迹;洗手间卫生做到便池、地面、洗手盆、镜面、墙壁无灰尘、无水迹、无污渍,洗手间内无臭味。4.5. 开馆后打扫墙面、多媒体屏幕、标识牌、展厅、门窗、走廊玻璃、电梯、步行楼梯通道及三楼办公区域、天台等公共场所卫生,做到无灰尘、无污迹、无杂物。清理好后留一人在洗手间值班,另一人在所负责区域内巡查。保持区域内公共面积无灰尘、烟头、痰迹、污迹、水迹。每日将各责任区垃圾整理至垃圾中转站,并按标准对垃圾箱、垃圾桶进行清洗。4.6. 每天下午13:30前到岗,做好正常的保洁工作外,各层抽调一人打扫西区办公室和电梯。4.7. 周六下午16:30下班,周六晚留人值班。值班人员于18:00上班至20:00下班。4.8. 多功能报告厅要做到会前打扫,会后清理。4.9. 每周一大扫除,对馆内卫生、多功能报告厅进行彻底清理并消毒。4.10. 定期采用轮休制度。5、考勤管理制度5.1、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5.2、人员上下班时须到考勤机签到。5.3、每月出勤天数,按考勤机签到时间为准。5.4、每月人员安排由班长事先做好排班表,交由馆领导审批。审批后由班长将排班表交办公室。5.5、有事假、病假等需事先请假,不得随意旷工。请假需由本人事先填写申请表,由班长审批。请假一天以上的,须经馆领导审批同意。一月内请假不得超过二次。5.6、调休要填写调休单,由班长审批,一月内调休不得超过二次。 第四章采购合同格式甲方:浙西南革命根据地纪念馆(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在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浙西南革命根据地纪念馆承包给乙方实施物业管理,签定本合同。第一条承包期限承包期限:2014年6月1日--2016年12月31日第二条服务内容(一)管理范围甲方将浙西南革命根据地纪念馆范围内的物业服务承包给乙方实施。第三条合同价款的调整及其费用支付方式:1、本合同承包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年,项目负责人为:。2、本项目承包内容人员要求:总负责人设1人,有相关工作经验;保洁人员7人,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保安人员16人,要求为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工程部1人,要求具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及上岗资格证;绿化养护2人,要求为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展厅礼宾6人,要求为女性,28周岁以下,身高不低于160cm,仪表端庄,气质高雅,品行良好,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大专以上学历。岗位人员的服装必须按季度统一配套并符合甲方要求。乙方配备的岗位人员必须与甲方联合面试确认后方可使用,并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和统一工作安排,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特定岗位人员的人事关系属于乙方,工作安排服从甲方,并由甲方直接管理。项目承包总价必须包括乙方在承包区域内提供物业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含员工的辞退费用)、各种加班费、夜餐费、各种社会保险、食宿与交通、服装、安全、仓储、运输(包括垃圾外运)、维修、管理费用、税费、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除发生下列因素可调整合同价外,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调整任何费用。(1)甲方提出的承包区域面积或承包内容变更,根据中标的分项报价表综合单价计算变更费用。甲方提出的实际使用人员变更,根据中标的分项报价表中个人费用综合单价计算变更费用。但属乙方投标漏项少算的费用不得追补。(2)发生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费用,经鉴定核准,甲方酌情予以一定补偿。但属乙方可以预见、预防,而乙方预防不力所造成的损失,不予补偿。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因工作需要(如大型活动)要求乙方额外增加人员加班(每班工作时间8小时)、加时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加班加时的费用和承包费用一起支付。3、付款方式(1)乙方在签订合同前7天内,向甲方提供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2)合同签定后,甲方按考核得分每月支付费用,乙方开始投入营运起计费,每满营运一个月后第十个工作日付款;乙方在服务期内有下列行为,造成的不当损失所产生的费用,要从当月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扣除:A、乙方要爱护与保管甲方财产,如损坏甲方设备设施等,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B、没有达到考核标准的,按考核标准中规定的扣除;C、其他因乙方不作为或管理不严等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D、部分与谈判文件不符合的做法,或不履行其报价文件的承诺。(3)承包期结束,且所有合同义务都已履行完毕后7天内,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考核办法对乙方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如发现有不符合考核细则之处,除扣除相应的金额外,并要求乙方进行整改,直至达到标准。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服务人员。3、甲方尊重服务人员的工作,对服务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有权要求服务人员协助甲方工作。4、提供服务质量标准、作业规范。5、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6、如遇突发事件,协调乙方在作业过程中与其他部门的关系。7、甲方为乙方提供办公场所及仓库,办公设备、工作设备、消耗品。8、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对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提出改进意见,甲方应认真研究解决;甲方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2、按谈判文件、报价文件及甲方的有关要求提供浙西南革命根据地纪念馆服务及考核办法。3、遇到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必须服从甲方指挥与安排。4、完成甲方交办的临时性任务。5、协助甲方调查、处理有关投诉,并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处理。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在承包区域内从事任何经营活动或类似宣传,甲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的规定责令乙方限期改正,并接受处罚。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区域及承包合同内容,在承包区域内只从事甲方认可的承包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在承包期间,乙方任何重大变动或法律事宜均应通知甲方。第五条 承包职责1、乙方必须信守承包承诺,认真落实具有相应资质的固定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必须统一穿着工作服,挂牌上岗并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2、乙方必须按甲方制订的服务标准,严格履行承包义务,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改变不满意的状况,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3、因工作需要,甲方临时向乙方提出服务要求,乙方应全力配合,按照甲方提出的标准及时完成任务,不得无故拖延。4、在服务期内甲方遇到各类检查(如上级部门检查等),乙方要无条件加班,甲方不另行支付加班费,即此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乙方必须对员工发生的事故责任以及员工计生、身份、健康等承担责任;同时对员工在承保区域内做出不良行为给甲方造成影响承担责任。6、乙方员工发生被媒体曝光或影响甲方公众形象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由此产生的损失及消除影响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根据事情的轻重,将保留扣除乙方的当月合同款1%-10%的权利。7、承包期间,乙方应保证承包区域内的其他有关设施、设备不受损坏,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8、乙方人员的食宿、安全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9、乙方须为每位员工交纳各种社会保险及保证每位员工的必要休息时间,及时发放乙方员工的劳动报酬。与员工产生的劳动纠纷由乙方承担。第六条 考核标准甲方对乙方按考核制度每月进行考核。第七条 违约责任1、乙方在服务期内各项考核均满足甲方要求,经甲方同意续签下一年度承包合同。乙方除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外,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与甲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2、甲方无故拖欠乙方服务费累计2个月以上不予支付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退还给乙方上交的履约保证金外,还需支付违约金给乙方,并结清相关费用。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1)乙方有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并造成不良后果的;(2)因乙方人员工作时间内失职造成甲方生命、财产损失,甲方有权依照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要求乙方消除影响并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3)乙方擅自将所承包的服务管理权承包给第三方的;(4)乙方未按考核细则要求配备物业服务人员,直接影响到纪念馆形象的;(5)乙方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及格或一年累计三次考核不及格或一年内三次因不当行为被媒体曝光的;(6)合同期间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管理的。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或协商,如调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1、提交丽水市仲裁委员会裁决;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单方面不得擅自改变或不执行合同。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年 月 日第五章 投标相关文件格式一 资信证明文件目录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3、投标承诺函4、法人授权委托书5、投标人参标申请表6、投标人资格声明7、投标单位情况表8、项目负责人情况表9、企业业绩情况表10、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不得出现报价) 3、 投标承诺函浙西南革命根据地纪念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全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包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我方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书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5)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6)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经济犯罪和走私犯罪记录;2、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技术投标书正本 份,副本 份;商务投标书正本 份,副本 份;投标人须知要求的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金额为的投标保证金已提交;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商务报价表。3、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有关条款。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6、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8、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9、我方的投标文件在开标后90天内有效。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投标人盖章:日 期:注:▲1、未按照本投标函要求填报的“投标函”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4、法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委托单位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姓名和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完成,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发日期: 年 月 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1、全权代表人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2、委托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经济性质:注册资金: 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注:▲1.未按照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2.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格式可自行编制。 5、投标人参标申请表机构代码编号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编号投标人地址注册日期注册资金 投标人网址E-mail法定代表人电话:手机:联系人电话:手机;主营项目兼营项目本单位申请参加下列采购项目的投标:采购编号招标项目投标品牌(如招标文件有品牌可选)1/2/3/4////填报单位签章: 经办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6、投标人资格声明(一)名称及概况:1.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电话______手机______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人数:_ _______人6.企业性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7.主要经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有派出机构,请列出名称及详细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人职务和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姓名(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投标单位情况表1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日期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单位职工人数人单位2013年总营业收入万元8企业办公场所的面积:9主营范围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0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11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投标人:(盖章)2014年月日 8、 项目负责人情况介绍表姓 名出生年月性 别籍 贯健康状况现住址身份证号码就业状况联系电话有何特长工 作 简 历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公司的人员,并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附后)及带原件核对。9、企业业绩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不包含地下室面积)是否为封闭小区□是 □否是否已交付使用□是 □否本 单 位 派出 的物业管理人员人员数量负责人及主要专业物业管理人员姓名和职务项目概况提供物业管理人员服务的情况介绍以及物业管理人员物业管理的质量评价注:每个工程单独列表一张,合同复印件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文件复印件附后,开标时带合同原件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文件原件核实,无原件者不得分。 10、其他部分内容按招标文件第二章3.3要求 二 技术文件格式服务实施方案提示:1、投标人应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特点及具体情况编写公司中标后拟采取的服务方案,包括分析本物业管理项目的管理特点、管理方案、服务所需设备使用及保养维修方案、内部管理方案、服务期间人员配备方案、维护期间与其他单位、部门的综合协调方案以及遇重大、紧急事项的应急措施等。2、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3、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报价。三 商务文件格式1、开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元/年)1浙西南革命根据地纪念馆物业管理项目合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注:1、本表中的报价为综合报价,应包括在承包期内服务所需要的服务管理内容、通讯、服装、胸卡、办公设备、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做废标处理。2、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序号项目人数(人)工资标准(元/月.人)年支出(元)一工资1项目负责人12保洁人员73保安人员164工程设备维护人员15绿化养护人员26展厅礼宾6小计33二员工福利及保险费1工会经费2培训费3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险)小计三专项费用1地面打蜡4次/年,面积2800平方米2玻璃幕墙清洁4次/年,面积1065平方米3外墙清洗1次/年,面积5000平方米小计四其他规费1服装费2高温费3法定节假日加班费4年终奖(含经济补偿金)小计五企业行政管理费及利润以上(一 二 三 四)项之和的%六营业税及附加以上(一 二 三 四 五)项之和的 %总报价(一 二 三 四 五 六)备注:1、不提供以上分项报价表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2、该表的总报价必须与商务报价中的报价相一致;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供应商盖章:日期: 四 投标文件封面及外层包装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名称: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第六章评标办法和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人,特制定本办法。一 总则1.评标总则和规定1.1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资信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编制评标报告。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1.2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况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1.3 本次评标采取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三的第三中标侯选人。如出现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情况时,商务报价低的排列在前;商务报价也相同的,技术得分高的排列在前;技术得分也相同的,由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排序。二 评标组织2.1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2.2监督小组由相关部门组成,独立行使监督工作,对所有工作做出复审意见。三 评标主要内容3.本项目评标将综合考虑以下因素:3.1资信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和响应性;3.2技术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和响应性;3.2.1投标方提出的优惠条件和承诺;3.2.2投标方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3.3商务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和合理性。四 评标一般规定4.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4.1资信证明权重20%,总分值20分,由评委统一打分。4.2项目技术权重为70%,总分值为70分,评委对各投标文件的技术标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由评委单独评定打分。如果某个单项的打分超过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各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为去除一个最高得分和一个最低得分后的算数平均分。4.3商务报价权重为10%,总分值为10分,由评委按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统一计算。五 评标程序5.评标程序和规定5.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凡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和关键格式严重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废除。5.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信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核对打分。5.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评委对技术分进行独立打分,各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为去除一个最高得分和一个最低得分后的算数平均分。5.4宣布资信、技术总得分。5.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商务标书进行审查、核对、打分,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5.6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商务报价,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最终得分。5.7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5.8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报告由采购人确认,中标通知书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5.9评标结果于开标当日在开标大厅宣布,最终结果以网上公示的内容为准。六评分标准6.1投标人资信为20分,权重为20%。6.1.1注册资金1分: 投标人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元人民币(含)的得0.5分,投标人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得1分。6.1.2企业资质等级情况4分:物业管理资质二级及以上得4分。6.1.3相关业绩14分:6.1.3.1 2010年01月0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具有政府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1个得2分;最高得分4分。开标时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须公开招标方为有效)与合同原件,并且合同需经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须提供备案相关证明原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6.1.3.2 2010年01月0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具有公园、景区物业管理项目,单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1个得2分;最高得分4分。开标时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须公开招标方为有效)与合同原件,并且合同需经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须提供备案相关证明原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6.1.3.3 2010年01月0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具有10万平方米以上、已交付封闭式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1个得2分;最高得分2分。开标时须提供合同原件,并且合同需经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须提供备案相关证明原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6.1.3.4 2010年01月0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具有开放式场馆物业管理项目1个得2分;最高得分4分。开标时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须公开招标方为有效)与合同原件,并且合同需经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须提供备案相关证明原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6.1.3.5以上业绩总得分最高为14分。(注:1、同一业绩按最高分计取,不累计得分。2、以上相关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开标当场未提供相关原件的不得分(如合同内容不能体现面积或金额的,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原件);3、以上相关复印件应随资信证明文件后附,未按要求后附的业绩不得分。)6.1.4投标人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上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查证,并以网站公布的供应商入库时间为准,且入库时间不得迟于项目开标时间)。6.2、技术部分评分细则(70分),权重为70%。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服务实施方案分别打分,总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并保留两位小数。技术总得分达到42分的进入商务标评审,未达到42分的,不得进入商务标评审,视商务分为零分。浙西南革命根据地纪念馆物业管理项目技术评分表序号 评 分 项目评 分 标 准好 一 般差缺项1分析本物业管理项目的管理特点7-55-22-002物业管理方案25-2020-1010-003服务期间人员配备方案9-77-33-004服务所需的设备、工具等保养、维修、使用方案9-77-33-005服务期间与其他单位、部门的综合协调方案9-77-33-006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性、可行性6-44-22-007提出经营、管理、服务的新思路5-44-22-006.3、商务得分为10分,权重为10% 由评委根据以下内容统一计算打分:6.3.1商务报价分为10分: 评委按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计算给分。6.3.2商务报价评分应在投标报价范围口径一致的评定价基础上进行。属招标文件不清楚引起的报价内容和口径不一致者,则按有关规定统一调整投标报价内容和口径,计算出投标人的最终评定价。属投标人失误造成的报价差错和遗漏,不得调整。6.3.3最终商务报价超过预算指导价的投标人不进入商务评分。6.3.4 评定基准价=进入商务评分的各投标人有效商务报价中的最低报价。6.3.5商务报价等于评定基准价的商务得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商务得分=(评定基准价/商务报价)×商务报价权重×100。6.4本项目最终得分=技术得分 资信标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6.5、评分时保留小数2位,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2位,小数点采用四舍五入方法。七 评标要求和纪律7.1评委必须公平、公正评标;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7.2评委在评标开始前,应关闭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7.3评委在评标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标现场,不得迟到早退;7.4评委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标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标结果。7.5评标时,评委应当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对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委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文件的,应当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7.6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委提供必要的评标条件和相应的评标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委有步骤地进行评标,对各评委的评分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如发现评委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必须要求评委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7.7评委在评定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委,评委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7.8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采购方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评标小组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标情况,按综合得分最高依次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标报告中必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7.9各评委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标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人员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如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7.10各评委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7.11各评委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7.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7.12.1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7.12.2在知道自己为评委身份后至评标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7.12.3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7.12.4在评标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7.12.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的。7.12.6上述7.12.1至7.12.5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