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站前大道(海城路)(滨海大道至中央大道段:K1+193.921-K1+897.727)绿化工程
福鼎市站前大道(海城路)(滨海大道至中央大道段:K1+193.921-K1+897.727)绿化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鼎市站前大道(海城路)(滨海大道至中央大道段:K1+193.921-K1+897.727)绿化工程已由福鼎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鼎发改审批【2021】5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国有资金(自筹),招标人为*******d********23ed2">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鼎市站前大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d84fcd579a0bba965">滨海大道至中央大道段:(K1+193.921-K1+897.727)绿化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5d">(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鼎市站前大道(海城路)(滨海大道至中央大道段:K1+193.921-K1+897.727)绿化工程 ,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单项合同额≤5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按照《关于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9〕21号)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e432a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JJ 82-201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T 24-2018 园林绿化木本苗行业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c6d3367f8d4f">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6b70858c6c">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bfddf5a0">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dab4">/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9c43f88c8d26b1b8e91720">/。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a6743ca********3a6b1a65">(1)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岗位人员)和技术工人的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应符合《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附件2、1的规定。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名单且各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即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能够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到(资格审查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信用评价系统网页查询截图)。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3日 00:00:00至2021年12月7日 23:59:59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49538eeb406da935ae46">(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49798ab009a2ab4350aa">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ff64421b8fa1b3729d0ee27f">人民币伍万捌仟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2月17日 14: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0.161.207.254:8090/ndhy)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流美路333号,邮编:355200
电子邮箱:*******e0d0746fb*******fcb5f4031">/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f7">福建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鼎融国际广场1#楼8楼,邮编:*******e8ea710ea14c61214">355200
电子邮箱:317140689@qq.com
电话:15160131882,传真:/
联系人:阮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593-7818220、0593-219505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3-7918001
标签: 绿化工程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福建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