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便携式VOCs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便携式VOCs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本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便携式VOCs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CZB0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146.7万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供应商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投标产品在
国内销售没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
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1年04月27日00时00分00秒---2021年05月06日00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8日10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8日10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郑州市公告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远程开标大厅
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 便携 式 VOCs 分析
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招 招 标 标 文 文 件
招标编号: 郑东公开备【2021】1 号
采 购 人: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
采购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一年四月
2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3
第二章投标须知............................................................................................................................... 7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9
第四章 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35
第五章 验收报告......................................................................................................................... 39
第六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41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8
3
第一章招标公告
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便携式 s VOCs 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便携式 VOCs 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
人应在各潜在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凭 CA 密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zzggzy.zhengzhou.gov.cn),点击“交易主体登陆”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所含格式(*.ZZZF 格式)的招标文件及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
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于 2021 年 05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东公开备【2021】1 号
2、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便携式 VOCs 分析仪等设备采购
项目
3、预算金额:146.7 万元
最高限价:146.7 万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
(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郑东公开备
【2021】1 号
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
局便携式 VOCs 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
目
******* *******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包名称 序号 采购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郑州市郑东新
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环保局便
携式VOCs分析
仪等设备采购
项目
1 便携式 VOC 分析仪(PID) 套 15
技术需求
详见招标
文件
2 便携式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分析仪(FID) 套 1
3 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FID) 套 2
5、交货期:合同生效后 15 日历天
4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供应商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投标产品在
国内销售没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
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 年 4 月 27 日至 2021 年 5 月 6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1:59,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各潜在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凭 CA 密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zzggzy.zhengzhou.gov.cn/),点击“交易主体登陆”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所含格式(*.ZZZF 格式)的招标文件及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
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方式:须注册成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后,才能通过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尚未办理企业 CA 锁的,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开通了
CA 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功能,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 CA 数字证书业务
5
的,可通过以下链接:(xaca.hnxaca.com:8081/online/ggzyApply/index.shtml)
在线办理,点击交易中心登录入口自助绑定。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 0371-96596。(详
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信安 CA 开通数字证书在线办理的通知)公告)技术支持
咨询电话:****-********,********00)。
4.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
(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
1)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加密投标文件(.ZZTF 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zzggzy.zhengzhou.gov.cn/)上传
投标文件菜单中。
2)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
按要求上传经 CA 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 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
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
《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
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招标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2021 年 4 月 27 日至 2021 年 5 月 6 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融智谷 2 号楼
联系人:乔老师
联系方式:037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南路 26 号国奥大厦 16 层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371-********
发布人: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 年 04 月 26 日
7
第二章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名 称: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融智谷 2 号楼
联系人:乔老师
联系方式:0371- ********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南路 26 号国奥大厦 16 层
联系人:刘老师 王老师
联系方式:0371-********
1.1.4 项目名称
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便携式 VOCs 分析仪
等设备采购项目
1.1.5 设备品名和用途 具体内容见第六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1.1.6 招标编号 郑东公开备【2021】1 号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2.4 预算金额 146.7 万元
1.3.1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的设备采购、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
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具
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1.3.2 ▲质保期 验收合格后一年
1.3.3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合同生效后 15 日历天。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4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8
能力和信誉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
营业执照(投标人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非企
业性质的投标人可不提供营业执照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
件。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如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服务机构,须提供执业许可或设立许
可证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 年成立的企业
可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
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供给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具有承担本项
目的服务能力;投标产品在国内销售没有不良记录、没有发
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
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
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非企业性质的供
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
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
9
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 通 过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否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
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 17 天前提出
1.10.3
采购人书面澄清
的时间
投标截止日 15 天之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
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日 17 日前提出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 5 月 18 日 10 时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
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一经发出,即视为投标
人确认收到。请投标人关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
投标交易平台。
2.2.4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的
时间
招标文件修改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一经发出,即视为投标
人确认收到。请投标人关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
投标交易平台。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利于其
投标的其他资料。
3.2.2 投标报价 包括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90 日历天
10
3.4.1 投标保证金 据豫财购{2019}4 号文规定,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
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签章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
(1)所有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地方都应用投标人单位的
CA 印章。
(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地方都应用法定代表人的
CA 印章。若有委托代理人,且委托代理人没有 CA 锁,则投
标文件需上传有手写签名的扫描件。
4.2.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zzggzy.zhengzhou.gov.cn)电子交易
平台。
(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加密投标文件(.ZZTF 格
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zzggzy.zhengzhou.gov.cn)
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中。
(3)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 CA 锁签章和加
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 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
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
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
(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
tion/hall/login)。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
无需到开标现场。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
面开标的准备工作。
5.2 开标程序
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有关经济、技术专家 5 人组成;
有关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
取。
6.3.4
本次评标采用的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6.3.5 评标方式 网络电子评标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 名
11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对中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所投货物的所有部件均应为全新的合格产品。
2.证明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文件: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对投标货物技术参数和性能的描
述(附:产品彩页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参
数支撑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与
投标货物真实的技术参数和性能一致。
投标货物功能及用途详见“第六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3.中标人对合同义务全面负责;对本项目供货范围内的采
购、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
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全面负责。
4. 采购人将根据评标报告,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
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
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顺序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或重新进行招标,如第二中
标候选人也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的采
购人可顺延至第三中标候选人或重新进行招标。
5、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交一份纸质投标文件交
与采购人登记备案。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
致,如果采购人发现不一致时,有权重新选择中标人。
10.2 合同款支付方式
由中标方与采购人签约并按合同支付款项,中标的货物完成
调试培训,经采购人组织有关人员联合验收后,验收合格,
由采购人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95%;剩余 5%作为质量保
证金,招标文件要求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一年,若供应商承
诺质保期超过一年,质量保证金期限与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
一致,质保期满后退还。
付款条件:申请付款时必须提交以下文件和资料:1、由采
购人签字的验收报告;2、商业发票(与合同账户信息一致)。
10.3 投标费用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
交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
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标准为中标价*1.5%,发布成交通知书
前由成交人支付。
10.4 “暗标”评审 不采用
10.7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
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
个工作日。
10.8 知识产权
1.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
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
的。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知识产权费用。
3.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其提供的任
12
何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
知识产权的侵权指控,否则投标人应承担所有法律和经济责
任,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4.本项目所产生的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具
有对其的完全处置权。
10.9 重新确定中标人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7.1 条规定的情形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出
现下述情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 / 或者因不
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 / 或者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或
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采购人可以
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
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0.10
重新招标的其他
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
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
三个的,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11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及格式”、“技术要求
及货物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
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投标人”、“中
标人”进行理解。
10.12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
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3 控制价
本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佰肆拾陆万柒仟元整
(¥*******.00 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
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0.14 其他要求
1、出现相同品牌产品时的处理原则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
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
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
相同的,报价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报价仍相同
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
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
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
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
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
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报价仍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
13
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核心产品为“第六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
要求”中已标注“核心产品”字样的货物。
2、本项目核心产品为: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FID)。
10.15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
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
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
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
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
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
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
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
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10.16 特别提醒
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澄
清、更正或更改,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
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变更公告”和系统内
部“答疑文件”告知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郑州市公
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本项目信息。各投标人
须重新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
件。
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
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
的后果自负。
3.招标文件提及“复印件”的,投标人可提供原件扫描件或
其复印件扫描件。
10.17 响应政策
贯彻落实财库《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2020]46 号),本项目鼓
励中小企业参与采购。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和国家统
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文件规定,
本项目属于工业行业。
在政府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
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对符合规
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
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
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关于投标报价评分中给予中小企业优惠的说明:
投标的小微企业的评审价格=投标的小微企业的投标价格×
(1-6%)。
10.18 政府采购政策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
14
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
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
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
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
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
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
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
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
企业扶持政策。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含有多个采购标
的的,则每个采购标的均应由小微企业制造。大型企业提供
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可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政策。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
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
策。
2. 根据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本项目支持
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时,
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
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
受政策。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
目采购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
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
15
受政策。
4.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
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如
涉及到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5.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财库[2007]119 号)
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本办法所称进口产品
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
产品。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规定,凡在海关特殊
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 (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
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
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
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设定为进口产品。
本次不涉及。
6.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如涉及到自主创新首购产品,
应当采购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自主
创新产品目录》内的产品。本次不涉及。
7.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如涉及到无线局域网产品,应
当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
如涉及到信息安全产品,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
品。本次不涉及。
8.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如涉及到计算机办公设备产
品,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
产品。本次不涉及。
10.19 其他内容
1、本项目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 创新扶持企
业发展。“政采贷”是以政府采购合同预期支付能力为信用,
以政府回款为还款来源的信贷产品,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可
通过“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
台”,选择意向银行,凭成(中标)交通知书向银行申请授
信,解决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
2、履约保证金: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本
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
10.20
招标文件中的特
殊符号标注
本招标文件中标注 “ ▲ ” 项为实质性要求或条款
16
17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
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 本招标项目的投资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质保期、交货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次招标的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次招标的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次招标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8
(3)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
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
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本项目不适用)
1.10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适用)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
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
1.10.3 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
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
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
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时间前在交易平台上进行提问,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
前在交易平台上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招标文件澄清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一经发出,即视为投标人确认
收到。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采购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如有修改,
应在交易平台上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0
2.3.2 招标文件的修改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一经发出,即视为投标人确
认收到。
3.投标文件(详见第七章)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投标设备配置清单一览表
四、投标设备耗材一览表
五、质保期满后易损件、配件一览表
六、销售业绩表 (再附销售合同复印件)
七、技术偏离表
八、售后服务计划
九、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十、承诺函
十一、资格审查资料
十二、中小型企业声明函
十三、投标设备图片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
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设计费用清单。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投标报
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3.2.2 投标报价
21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 DDP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采购及所供货物
发运到合同交货地点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保管费;有关调试、检测、
验收、培训、技术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应结合自身条件,充分考虑本
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市场因素、现场环境因素、社会因素等各方面的风险因素,
投标报价将被认为已综合考虑可能发生的全部不可预见的风险费用。中标人无
权再以估计不足为由提出任何延长交货期、增加价款或索赔等要求。
注:①以上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进口产品报关的关税、进口产品贸易费、
增值税、营业税、内陆运输费、保险费和伴随服务费、相关售后服务费用等,
均由投标人承担,并计入投标报价。
②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须包含供货后开具发票的费用。
(2)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成本。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如有漏项,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4)投标文件中凡是与“报价”、“金额”有关的条款,前后金额数应
一致,不一致时以投标函中的金额为准。
(5)投标人应考虑价格变化风险。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
律规定的责任。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
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
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
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据豫财购{2019}4 号文规定,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22
3.5.1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 上述条款所需材料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编入投标文件,确保相关
材料真实有效。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
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
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使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
统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
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质保期、交货期、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4 投标货物资格文件
3.7.4.1 投标人必须提供有关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这些文件可以是样本、产品彩页、检测报告等;投标设备有强制性认证要求的,
须提供设备的 3C 认证证书(如有)。
3.7.4.2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货物的技术要求逐项、逐条明确答复;
并认真、详细的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逐项、逐条说明响应或偏离情况。
3.7.4.3 投标人所投货物的所有部件均应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新型合
格产品。
3.7.4.4 投标人认为应对其设备的性能特点、优越性等有必要进行补充
说明的内容。
4.投标
23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
4.1.1 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
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郑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4.2.2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
还。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
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
上传至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
4.3.2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 采购人在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通过电子视频进行公开开标。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
等。
5.1.2 投标人须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
5.2 开标程序
24
5.2.1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
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自动显示在
网页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将视为放弃投标。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已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2)进入开标倒计时时宣布开标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宣布开标纪律;
(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5)电子唱标;
(6)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
认;
(7)开标结束。
5.3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采购人将拒绝其开标。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
(3)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远程开标会议的。
6.资格审查及评标
6.1 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6.2 评标委员会
6.2.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
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25
6.2.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
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3 评标原则
6.3.1 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
6.3.2 质量好、信誉高、价格合理、使用寿命长、技术先进可行;
6.3.3 评标时,投标报价是评标的重要依据。
6.4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
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
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原则上按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名次顺序确定中标人,若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不再响应招标文件或确
有重大实质性问题,可以按顺序确定排名第二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
类推。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保证金(无)
26
7.4 签订合同
7.4.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由中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上传。中标人无
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
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
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8.1.1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
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采购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采购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7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
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
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
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9.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2.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
9.2.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4)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8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
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
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
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
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符合性评
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
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电子签章)或加
盖公章(单位电子签章)
投标文件格
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 项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3 项规定
质保期
不低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2 项规
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4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3.1 项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2.2 款规定和
第 10.13 款规定
2.1.2 实质性响
应评审标
准
漏项或缺项 不允许有所投产品不全的情况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投标报价:30 分
商务部分:6 分
技术部分:64 分
2.2.2
评标基准
价计算方
法
确定“评标基准价”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初步评审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总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
2.2.4
(1)
投标报价(30
分)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30×100%
若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 参与计算的 评 标报价 应 考虑小
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因素 ,评标报价= = 投标总报
价 × ( 1-6% ) ; 若投标人不符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 参与计算的 评标报价= = 投标总报价 。
30
最终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
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
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4(2)
商务部分(6
分)
企业业绩
(4 分)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具有(以
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供货合同(合同
内容至少包括本次采购设备中的一项),
每提供一份合同得 1 分,最多得 4 分。投
标文件中提供类似供货合同复印件(或扫
描件),否则不计分。
注:若设备代理商参与投标,提供类似供
货合同为制造商的业绩合同的,不得计
分;若设备制造商参与投标,提供类似供
货合同为代理商的业绩合同的,不得计
分。
企业综合
实力
(1 分)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投标文件正文中附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或扫描件,没有不得分)
质保期
(1 分)
质保期(厂家质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
得分,所有售后服务均每延长 1 年加 0.5
分,本项最多得 1 分。
注:延长不足 12 个月者,不加分。
2.2.4
(3)
技术部分(64 分)
技术参数
(45 分)
投标人所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全部符合招
标文件要求得满分 45 分;投标产品技术
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技术参数负偏离
的,在满分 45 分的基础上,非*号每有一
项负偏离扣 1 分,带*号的每有一项负偏
离项扣 2 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文件须提供产品彩页或第三方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
件)作为参数支撑材料,投标产品必须与
中标后的供货产品保持一致。若投标文件
未提供技术参数的相关支撑材料将被视
为技术负偏离。
售后服务
及其它
(14 分)
1、投标人质保期内的售后安排、承诺(包
括质保期、响应时间等方案考虑全面周
到、技术手段多、满足用户需求),投标
人售后安排合理有效,承诺可行性强,得
2-4 分,售后安排合理,承诺可行性一般
31
0-2 分,缺项得 0 分。
2、依据投标人提交培训的人数、时间、
内容及计划,由评委横向对比后按优劣程
度分档次在 0-3 分范围内赋分。第一档得
2-3 分,第二档得 1-2 分,缺项得 0 分。
3、投标人质保期外服务的保障措施、服
务内容、定期巡检、升级服务等情况,投
标人保障措施有效、服务内容全面、提供
定期巡检、免费升级服务,得 2-4 分,投
标人保障措施一般、服务内容较少、不定
期巡检、提供升级服务,得 0-2 分,缺项
得 0 分。
4、依据维修人员的故障响应时间、到达
现场响应时间、应急维修措施、备品备件
配备情况,由评委横向对比后按优劣程度
分档次在 0-3 分范围内赋分。第一档得
2-3 分,第二档得 1-2 分,缺项得 0 分。
投标产品
评价(5
分)
投标产品设备配置的先进性、可靠性、适
用性、稳定性等特性的综合评价,评委根
据投标产品的以上特性是否具有优势进
行打分,具有非常优势且证书齐全的得
3-5 分,具有一般优势的得 1-3 分,没有
优势的得 0.1-1 分。
重要提示:
1、请投标人按照《评标办法》中形式评审标准、实质性响应评审标准逐
条落实于招标文件中,否则易造成贵单位废标。
2、请投标人按照第七章格式和模板制作招标文件,否则易造成贵单位废
标。
32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文件,按照本章第 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
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
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
自行确定。由采购人代表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实质性响应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
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3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不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
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
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
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1.4 如出现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时,一致的投标人投标作废
标处理。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
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
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
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
分 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打分的算术
平均值。
34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
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
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
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
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
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
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
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
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
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
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
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报价仍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
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5
第四章 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36
设备购销合同
一、合同书格式
甲 方:使用单位(各省辖市、直管县(市))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经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 (项目名称) 的中标单位, 甲方
于 年 月 日对 进行验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本项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内容,达成以下条款:
二、合同组成:1、本合同及附件;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中标
通知书;6、双方洽商变更等书面文件。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采购内容: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
型号
产地
数
量
单价
(元)
金额(元)
总金额:人民币¥ 元 大写:
1、本合同价款包括货物采购及所供货物发运到合同交货地点的运输费、
装卸费、保险费、保管费、税金;有关调试、检测、验收、培训、技术服务所
需的全部费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价款不变。
37
2、乙方保证按照上述配置向甲方提供原装、全新的设备。且完全符合国
家规范及招标文件中货物数量及质量要求。货物符合实行国家“三包”规定的,
应执行“三包”规定。
3、乙方提交的货物必须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
诺,以约定标准进行制造;乙方提交的货物符合投标文件中所记载的详细配置、
技术参数、参数及性能,并应附有此类货物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及说明文件。
4、乙方应保证将货物按照国家或专业标准包装,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
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进行调试,组织培训、试运行。合同附投标产品配置清
单。
5、乙方保证货物不存在任何危害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产品缺陷,否则应承
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交货及验收
1、交货方式: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后 日,乙方将货运到甲方指
定地点,调试、培训完毕。逾期不按规定交货,取消中标资格。
2、乙方应对提供的货物做出全面自查和整理。
3、设备产品到货后,由中标方、招标方组织有关人员及甲方(使用单位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联合验收,共同确认货物与本合同约定的生产厂
家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参数和性能等首付一致。
4、乙方所交付设备产品不符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按合同
约定和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补救措施,直至验收合格,方
视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交货。由于乙方所交付设备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所造
成的一切费用将由乙方全部承担,但并不因此免除乙方的供货义务。经乙方采
取两次更换等补救措施后,设备产品仍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
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38
五、付款方式:中标的货物完成调试培训,经采购人组织有关人员联合验
收后,验收合格,由采购人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95%;剩余 5%作为质量保
证金,招标文件要求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一年,若供应商承诺质保期超过一年,
质量保证金期限与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一致,质保期满后退还。
付款条件:申请付款时必须提交以下文件和资料:1、由使用单位签字的
验收报告;2、商业发票(与合同账户信息一致)。
六、售后服务:1、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本
项目质保期: 年。2、质保期后,设备维修按招标约定执行。3、乙方接
到甲方用户通知后 2 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上门服务,若不能按时到达现场所
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技术服务:1、设备调试完毕后,乙方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2、乙方向甲方提供设备详细技术、维修资料,以及进入维修诊断程序口令。
八、违约责任:乙方若不能按时供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
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的 10%作为赔偿。若甲方要求乙方继续供货,延迟交货日
每日按合同价款 0.5%赔付。
九、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
生效。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招标文件、补充
协议和备忘录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39
第五章 验收报告
设备验收报告
招标时间: 年 月 日
□院内 □平台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设备名称:
SN/编号:
经销商:
联系人及电话: 品牌:
规格型号: 产地:
单价★数量: 质保期:
使用科室及位置(楼号、
楼层)
院区 号楼 层
使用科室联系人: 使用科室电话:
序
号
投标文件配置清单名
称
品牌 产地
规格
型号
数量、单
位
(填写投标文件配置
清单内容)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财政资金 □科研资金
40
验收结果:
验 收 人:
提示:验收报告一式两份。验收报告附购销合同一份和投标文件配置清单。
41
第六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货物需求
便携式 VOC 分析仪(PID)15 套,便携式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分析仪(FID)1 套, ( 核
心产品)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FID)2 套,以提高执法监管精准性和执法效率,提升
全区环境监管水平。
二、技术要求
1 1 、便携式非甲烷总烃( FID )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
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技术要求仪器符合《环境空气和废气便携式总烃、甲烷
和非甲烷总烃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2-2018)的技术要求。
(1)、适用于环境空气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的现场监测。
★(2)、非甲烷总烃监测方法:气相色谱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GC-FID),两定量环
两色谱柱。
(3)、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能自动点火,熄火自动关闭氢气。
★(4)、压力/流量控制要求:全电子压力/流量控制(载气,氢气,空气),压力控制范
围:0~100psi精度:0.01psi。
(5)、人机交互要求:分析仪表具有内置工业PC机和触摸操作显示屏。
★(6)、软件要求:全中文操作,能进行所有维护诊断功能操作,设置自动控制仪器的运
行参数,自动进行数据处理,实现对外通讯。
(7)、总体要求:一体化设计,一台设备集成气体采样、色谱分析检测、分析仪控制和数
据处理软件。
性能指标要求
技术参数 检测范围:非甲烷总烃;
★检出限:≤0.03mg/m3(非甲烷总烃、以碳计);
★重复性:
保留时间重复性可达到或优于0.5%;
峰面积重复性可达到或优于0.5%;
★线性误差 :≤±1%F.S.(甲烷);
★零点漂移 :≤±1%F.S.;
42
★量程漂移:≤±2%F.S.;
量程:0-300mg/m3可定制;
★分析周期/响应时间:≤1min;
准确度≤10%;
工作条件 ★电源条件:交直流两用,能用220V交流电;内置电池,运行时间
≥6h;
环境温度:-10℃到45℃;
环境湿度:5%-95%;
检测方法 ★甲烷采用色谱柱分离后检测,总烃直接检测的方法,非甲烷总烃通
过差减法进行计算得出;
进样系统 进样温度180℃;
进样器材质:钝化管;
进样量 :0.5ml定量环(总烃、甲烷);
膜阀电磁
阀
工作压力:0.1psi-200psi;
使用气体介质:H2、N2、Air、He、Ar等;
十个端口独立控制;
膜阀膜片:可定期更换膜片,维护方便,维护成本低;
膜阀耐高温设计:最高温度可承受180℃;
接头尺寸:1/16或1/8(英制),零死体积;
快速开关,开关时间≤10ms;
使用寿命:10万次;
检测器部
分
★FID检测器的出气处采用阻火隔离安全专利技术设计,提高安全防
护;
★微电流数字信号输出型检测器(单位PA),线性范围大107;
★检出限:≤2.9×10-12g/s;
★基线噪声:≤ 5×10-14 A;
★基线漂移:≤ 3×10-13 A/30 min;
耐高温检测器,最高可设置450℃;
可多种气体类型做载气,常规有N2、Air等;
43
灭火自动点火,氢气灭火自动关闭功能;
EPC控制模
块
微通道气路集成板,保证气体压力控制的准确和精度;
进口微型比例阀和压力传感器,确保流量的精准控制;
具有自动温度补偿功能,确保压力的准确度;
★压力控制精度可到0.01psi;
★EPC流量控制模块由主板直接控制采用闭环设计;
软件 中文版本包括色谱主机的控制和数据采集;
★具有多谱图对比重复性分析、高效的批处理功能使仪器的控制、自
动积分校正及输出报告等强大应用功能;
★强大的后处理功能,可实现谱图比较、重校正、数据的输入输出等
功能;
可连接打印机,实时打印数据结果;
样品采集 ★便携采样枪,可全程伴热采样,伴热温度可调,最高200℃,灰尘
(烟尘)过滤精度>2um
配套单元 配套可充电锂电池24VDC 12.1AH,续航时间>6H;
★配套气瓶可重复循环使用,节约成本;
★氢气采用安全供气及携带形式,采用常压固态储氢形式,使用时长
>15H;
其他 ★设备可实现监测数据的实时无线上传功能;
★配套平板电脑可灵活拆卸且支持有线或无线连接主机方便远程操
控;
可配置低、中、高几种量程,其它量程可选;内置多量程标准曲线,
可快速选用适合样品浓度量程的标准曲线;
★电池电量可视化显示;
仪器气源和伴热管接入全部采用快插接头,方便快捷;
仪器内部所有电路板采用安全电压供电DC24V;
一体化设计,主机、气瓶和电池高度集成(或主机、电池高度集成,
气瓶外接,方便携带和充气),仪器总重量小于18kg;
44
2 2 、便携式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分析仪( FID )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
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技术要求仪器符合《环境空气和废气便携式总烃、甲烷
和非甲烷总烃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2-2018)的技术要求。
(1)、适用于环境空气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苯系物的现场监测。
★(2)、非甲烷总烃监测方法:气相色谱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GC-FID),两定量环
两色谱柱。
(3)、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能自动点火,熄火自动关闭氢气。
★(4)、压力/流量控制要求:全电子压力/流量控制(载气,氢气,空气),压力控制范
围:0~100psi精度:0.01psi。
(5)、人机交互要求:分析仪表具有内置工业PC机和触摸操作显示屏。
★(6)、软件要求:全中文操作,能进行所有维护诊断功能操作,设置自动控制仪器的运
行参数,自动进行数据处理,实现对外通讯。
(7)、总体要求:一体化设计,一台设备集成气体采样、色谱分析检测、分析仪控制和数
据处理软件。
性能指标要求
技术参数 检测范围: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
★检出限:≤0.03mg/m3(非甲烷总烃、以碳计);≤0.0.35mg/m3(苯、
以分子量计)
★重复性:
保留时间重复性可达到或优于0.5%;
峰面积重复性可达到或优于0.5%;
★线性误差 :≤±1%F.S.(甲烷);
★零点漂移 :≤±1%F.S.;
★量程漂移:≤±2%F.S.;
量程:0-300mg/m3可定制;
★分析周期/响应时间:非甲烷总烃≤1min;苯系物≤3min;
准确度≤10%;
工作条件 ★电源条件:交直流两用,能用220V交流电;内置电池,运行时间
45
≥6h;
环境温度:-10℃到45℃;
环境湿度:5%-95%;
检测方法 ★甲烷采用色谱柱分离后检测,总烃直接检测的方法,非甲烷总烃通
过差减法进行计算得出;
进样系统 进样温度180℃;
进样器材质:钝化管;
进样量 :0.5ml定量环(总烃、甲烷);
膜阀电磁
阀
工作压力:0.1psi-200psi;
使用气体介质:H2、N2、Air、He、Ar等;
十个端口独立控制;
膜阀膜片:可定期更换膜片,维护方便,维护成本低;
膜阀耐高温设计:最高温度可承受180℃;
接头尺寸:1/16或1/8(英制),零死体积;
快速开关,开关时间≤10ms;
使用寿命:10万次;
检测器部
分
★FID检测器的出气处采用阻火隔离安全专利技术设计,提高安全防
护;
★微电流数字信号输出型检测器(单位PA),线性范围大107;
★检出限:≤2.9×10-12g/s;
★基线噪声:≤ 5×10-14 A;
★基线漂移:≤ 3×10-13 A/30 min;
★耐高温检测器,最高可设置450℃;
可多种气体类型做载气,常规有N2、Air等;
灭火自动点火,氢气灭火自动关闭功能;
EPC控制模
块
微通道气路集成板,保证气体压力控制的准确和精度;
进口微型比例阀和压力传感器,确保流量的精准控制;
具有自动温度补偿功能,确保压力的准确度;
★压力控制精度可到0.01psi;
46
★EPC流量控制模块由主板直接控制采用闭环设计;
软件 中文版本包括色谱主机的控制和数据采集;
★具有多谱图对比重复性分析、高效的批处理功能使仪器的控制、自
动积分校正及输出报告等强大应用功能;
★强大的后处理功能,可实现谱图比较、重校正、数据的输入输出等
功能;
可连接打印机,实时打印数据结果;
样品采集 ★便携采样枪,可全程伴热采样,伴热温度可调,最高200℃,灰尘
(烟尘)过滤精度>2um;
配套单元 配套可充电锂电池24VDC 12.1AH,续航时间>6H;
★配套气瓶可重复循环使用,节约成本;
★氢气采用安全供气及携带形式,采用常压固态储氢形式,使用时长
>15H;
其他 ★设备可实现监测数据的实时无线上传功能;
★配套平板电脑可灵活拆卸且支持有线或无线连接主机方便远程操
控;
可配置低、中、高几种量程,其它量程可选;内置多量程标准曲线,
可快速选用适合样品浓度量程的标准曲线;
★电池电量可视化显示;
仪器气源和伴热管接入全部采用快插接头,方便快捷;
仪器内部所有电路板采用安全电压供电DC24V;
一体化设计,主机、气瓶和电池高度集成(或主机、电池高度集成,
气瓶外接,方便携带和充气),仪器总重量小于18kg;
3、 便携式 C VOC 检测仪( PID )技术 参数 及相关要求
仪器主要用于现场检测环境空气中的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应急(泄漏)事故监测、职业
卫生场所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石化企业安全检测以及储罐、管道、阀门泄漏检测等场景;
是针对环境空气突发性事故应急检测而精心研制的新型产品。
(1)主要性能特点:
47
★1.1性能稳定可靠、触摸操作使用简便。
1.2原装进口PID光离子化检测器,实时测量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1.3采用标准10.6eV紫外灯光源。
1.4可选原装进口无刷抽气泵。
1.5超长续航能力,单组锂电可连续工作15小时以上。
1.6内置海量双存储器。
1.7采用32位微控制器,处理速度快,存储数据多。
1.8独特的结构设计方便用户对PID传感器快速维护。
(2)主要技术指标:
2.1探测器:PID光离子化检测器,标准10.6eV紫外灯光源。
2.2可测试气体:挥发性气体及电离势≤10.6eV的气体。
2.3测量范围:(0~50)ppm;
2.4分辨率:0.001ppm;
2.5检测下限:0.005ppm;
2.6精度:<±2%或±1ppm。
2.7标气:异丁烯。
2.8响应时间及恢复时间:≤10秒。
2.9采样流量:恒流0.400L/min。
2.10工作环境:温度范围:(-30~50)℃;湿度:(0~90)%无凝结。
2.11电池续航时间:≥15小时。
48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49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投标产品配置清单一览表
四、投标设备耗材一览表
五、质保期满后易损件、配件一览表
六、销售业绩表
七、技术偏离表
八、售后服务计划
九、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十、投标承诺函
十一、资格审查资料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三、投标设备图片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资料(包含技术证
明文件)
提示:以上目录必须明确页码
50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的
全部内容,愿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和要求,提供招标货物及相关服务,
投标总报价为(大写) (小写)¥ ,交货期为合同生效
后 日历天。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
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本项目。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1
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名称
投标总报价(大写) 人民币(大写):
投标总报价(小写) 人民币(小写)¥:
投标范围
交货期
质量
质保期
投标有效期
其他声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2
二、开标一览表
注:表格不够或多余,可自行添加或删减。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 产品名称
2 品 牌
3 规格型号
4 生 产 地
5 单 位
6 数 量
7 单 价
8 总 价
9 交 货 期
10 质 保 期
11 优惠措施
12 价格总计
13 付款方式
14 质量要求
53
投标产品配置清单一览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产地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注:表格不够,可自行添加。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4
四、投标设备耗材一览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制造商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注:表格不够,可自行添加。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5
五、质保期满后易损件、配件一览表
设备名称: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配件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单价(元) 产地 生产企业
注:表格不够,可自行添加。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6
六、2018 年以来投标产品的销售业绩表
销售年
份
客户名称 规格型号 运行状况 客户联系电话
注:表格不够,可自行添加。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7
七、技术偏离表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由产品彩页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对
应产品的检测报告等参数的支撑材料,未注明支撑材料对应投标文件页
码及条目的视为此条参数不满足。
注:表格不够,可自行添加。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支撑材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招标文件
要求
投标文件
响应
偏离情况(符
合、正偏离、负
偏离)
注明支撑材
料对应投标
文件页码及
条目
58
八、售后服务计划
售后服务计划
投标人提供但不限于提供以下内容:
(1).详细说明售后服务的内容、形式、含免费维修时间、解决质
量或操作问题的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时间、维修单位名称、地点。
(2).技术培训、质量保证措施。人员培训计划、售后服务承诺及
实施方案
(3).为本项目所提供的其它免费物品或服务。
(4).保修期内和保修期外的收费标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9
九、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60
9-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
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
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
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
61
十、 投标承诺函
(一)保证供货产品与投标设备一致的承诺书
我单位在参加 ( 项目名称 ) 的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
下:
我方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列设备进行供货,并保证
所供设备技术参数与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一致。若因我方原因,造成中标
后所提供产品设备与投标产品设备不一致,我方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无
条件接受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的处理结果,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均由我方承担。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按时足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我单位在参加 (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中,郑重
承诺如下:
我方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缴纳相关要求,按
时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若未按时交纳则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
接受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的处理结果。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2
十一、资格审查资料
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
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
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备注
注:企业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1.4.1 资格审查表规
定)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材料等复印件。包括企业但不限于企业
营业执照等企业信息及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 年
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 2020 年 1 月 1 日
以来任意 1 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
经销商资质;生产商资质;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
查询页等。
63
(一)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二)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 年成立的企业
可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财务审计报告需包含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全套报告、会计事务所
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证件的复印件)
(三)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供给相应文件证明其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四)企业商业信誉声明函
我方在此声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64
(五)服务承诺书
我方在此声明,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投标产品在国内销售没有不良记录、没
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
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65
(六)无关联声明
我单位承诺:我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的投
标”的情况。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
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
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
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即可。
66
(七)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的要求,从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查询内容:
我公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查询页面);
我公司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附查询页面);
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我公司未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附查询页面)。
我公司声明以上内容属实,如若不实则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
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附: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
站查询的信用信息情况结果页面截图。
67
(八)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招标代理
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
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
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招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
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68
十二、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节能环保产品
(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此项内容)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
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
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
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
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
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
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69
(二)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
单位为符合该文件之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货物
的名称品牌型号是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注: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予以 6%的价格扣除。
(提醒:如果投标人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因此导致虚假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0
十三、投标设备图片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资料
71
附件 1:
请投标人按照《评标办法》中符合性评审标准、实质性响应评审标
准逐条落实于招标文件中,否则易造成贵单位废标。
评审项 评审内容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
容对应的页码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文件
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
电子签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3 项
规定
质保期
不低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2
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2.2 款
规定和第 10.13 款规定
实质性响应 不允许有所投产品不全的情况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融智谷 2 号楼
联系人:乔老师
电话:03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南路 26 号国奥大厦 16 层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 6397 6550
电子邮件:********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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