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法院信息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法院信息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遂川县人民法院信息管理系统

邀请招标项目


采购编号:遂采[2014]—19号

采购项目: 法院信息管理系统

采购单位:遂川县人民法院


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 年4月

目   录


第一章 邀请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投标须知 ........................................................................... 2

一、说明 .................................................................................. 3

二、招标文件 .............................................................................. 3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4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6

五、开标及评标 ............................................................................ 7

六、授予合同 .............................................................................. 8

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与商务要求 ............................................................. 9

二、商务要求 .............................................................................. 9

第四章附 件 ............................................................................ 10

第一章 邀请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遂采【2014】-19号 邀请招标采购公告

依据遂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邀请招标采购方式,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其法院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邀请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投标。

1 、项目编号:遂采【2014】-19号

2 、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1

法院信息管理系统

详见采购需求、技术与商务要求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 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3 本项目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资料:

已年检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以及北京华宇信息公司出具的关于投标人的软件产品可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供给采购人使用的华宇信息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无缝对接的纸质确认文件。

五、 邀请招标联系事项

1 、采购人: 遂川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饶先生    电话:150*****190

                           二0一四年四月八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1

2.1

采购人名称: 遂川县人民法院

2

3

投标人资格: 详见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

7.1

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有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日七天前提出书面询问,传真至****-*******,并以电话告之(****-*******);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4

7.2

答疑与澄 清: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日5天前 ; 网上给予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5

15.1

投标保证金金额 : 金额 伍仟元 ,并在规定时间内汇入下列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 开标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前(以到帐时间为准)从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以转帐入以下帐户。 转帐银行户名: 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名: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遂川县支行营业部,账号:****************88 并在用途上注明 遂采【2014】-19号法院信息管理系统投标保证金等。

若评标时经核实后发现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帐者,视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

6

16.1

投标有效期: 60 天。

7

17.1

投标文件数量: 正本1份;副本1份 。

8

19.1

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4月 日15:30

19.2

开标地点: 江西省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 2014 年4月   日15:30

9

26.2

评标办法: 采用最低价法评标。

评标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投标者提供货物的投标报价、技术性能参数、交货期限、售后服务、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进行分析考评,在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情况下采用 最低价法 对招标项目做出评标结论,

10

32.1

中标供应商按规定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交综合服务费。

11

33.1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本项目采购人和代理机构。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说明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公告中所述法院信息管理系统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遂川县人民法院。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经认定资格的 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3 “投标人”(或投标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服务(法院信息管理系统)投标活动的生产企业或供应商。
2.4 “货物”是指法院信息管理系统,包括运输、安装、培训等。
2.5 “服务”是指除法院信息管理系统的 技术协助 服务 。
3.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详见“投标公告”
4. 投标费用
4.1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投标人代表
5.1 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构成
6.1 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五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招标公告;投标须知;采购需求和技术商务要求;合同条款;附件。
6.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有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日七天前提出书面询问,传真至****-*******,并以电话告之(****-*******);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7.2 答疑与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日五天前在指定网上发布。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主动地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答疑与澄清在投标截止日五天前的修改一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指定网上发布,所有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关注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政府采购网、江西政府采购网,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8.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提示
9.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
10.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10.1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构成
11.1 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
(3) 明细表
(4)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6) 技术文件
(7) 资格证明文件
(8) 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9)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编写“投标文件目录”
12.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2.1 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
13. 证明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 投标人应提交其货物和服务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作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要求的偏差。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
14. 投标报价
14.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中的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14.2 投标人要按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和明细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将按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14.3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4.4 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货物的,须折合人民币(包含进口环节税)计入总报价中。
15. 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 款项投标人必须在 开标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前(以到帐时间为准)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转入 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 帐户。并在用途上注明“ 遂采【2014】-19号 法院信息管理系统投标保证金 ”。
15.2 任何未按第15.1要求提交可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5.3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15.4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5.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2) 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3) 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 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中标的。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应自投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按本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影响保证金退还。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7.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 投标文件非特殊情况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7.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7.5 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8.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
18.2 为方便开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同时保证正、副本标书中也附有)、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18.3 封口处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9. 投标截止时间
19.1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
19.2 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指定网上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
21.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皮上标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21.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期满时间段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及评标
22. 开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或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并唱标。
22.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修改或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声明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2.4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3. 投标文件的初审
23.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和投标条件的为无效投标。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3.2 初审中,算术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 如果投标人不同意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3.3 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文件中存在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的进行修改,但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3.4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 )未提交投标书的;
2 )提交了可调整报价的和超过采购人预算金额的;
3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要求的;
4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5)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资格证明文件相互矛盾的;
6) 技术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7 )法律法规规定无效投标情形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的。
23.5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4. 投标的澄清
24.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澄清不得对投标价格等实质内容做任何修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书面材料,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25. 投标的评价与比较
2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和评审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与评价。
26.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
26 .1 评标由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6.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评标办法和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6.2.1 评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报价、 技术内容、商务内容等进行评比。
26.2.2 评标办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7. 与评标委员会的接触
27.1 除按本须知第24.1条规定的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评标委员会接触。
27.2 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中标人的决定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六、授予合同
28.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28.1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是否有能力全面地履行合同和依据评标办法审查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29. 中标公告
29.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将在 招标文件及补充、更正和公示网址规定的网上 发布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29.2 中标公告发布期内,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的质疑书送达(不接受传真、邮件)至 代理机构 。质疑书应当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 质疑人的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若无事实证明视为无效质疑);
(3)提起质疑的日期。
30. 中标通知书
30.1 中标结果公告期满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2 当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同时按照本须知第15.4条和第15.5条的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
31. 签订合同
31.1 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31.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2. 采购代理服务费
32.1 中标供应商按规定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交综合服务费。
33. 解释权
33.1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第三章 采购需求技术(包括硬件、软件)与商务要求
详见附件
二、商务要求
1 、售后服务:当 所投产品 发生故障时, 中标供应商 接到买方通知后0小时内服务响应、4小时内到达并24小时内排除故障。 售后服务承诺需保证免费保修不得低于1年,保修期满后保养费用每台每年不超过市场指导价。
2 、投标报价:包括成本费用、运杂与保险费 、 售后服务费、利税费以及交付使用前一切发可能发生的费用。
5 、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产品20天内设备运到指定地点并安装。
6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预付合同款35%,货到工地支付合同款的60%,,余额5%一年保修期满后7天内付清。





第四章 附 件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标段: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1. 投标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公告( 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三份:
1. 开标一览表
2. 明细表
3.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4.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5. 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6. 资格证明文件
7.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60 个日历日。
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日期:
2. 开标一览表(不分项综合报价)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投标品牌

制造商名称

交货期

交货地点

报价(元)

备注

1

2

3

合计:

?

注:此表应按“投标须知”18.2条的规定与投标保证金一同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中,且在投标文件中也应附有该表。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3. 报价明细表 (综合报价)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制造商名称

单 价

总价

1

2

3

总计

注: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投标单位(盖章):

4. (硬件软件)技术规格要求响应/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品目名称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

响应/偏离说明

1

2

3

注:响应/偏离内容应在说明栏中说明该条款在投标文件中(或页码)的依据,对于评分的技术参数应在此表中详细响应,否则有可能废标。

投标人代表签字:

5.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包括硬件及软件的各项 响应/偏离表 )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偏离说明

1

2

3

注:商务条款包括交货期、付款方式、质保期、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否则评委可能会作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判。
投标人代表(签字):
6. 资格证明文件
填写须知
1 )制造商作为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 )代理商作为投标人的应填写和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3 )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如实填写。
4 )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5 )评标委员会将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编号)项目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 期:
附:全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电     话:
电 子 信 箱 :
7 、招标货物的技术参数及安装施工要求等

一、货物名称:
1 、 法院信息管理系统升级项目技术参数及相关安装施工。

序号

软件名称

项 目 说 明

数量

1

协同办公系统

协同办公系统是用于解决法院日常办公相关业务的软件产品。要求与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供的华宇信息数字业务应用系统和电子卷宗系统实现无缝对接(以华宇出具的纸质确认文件为准)

1 套

2

电子签章系统(含3个UKEY)

提供电子印章网络管理,能够有效解决派出法庭盖章困难问题。要求与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供的华宇信息数字业务应用系统和电子卷宗系统实现无缝对接(以华宇出具的纸质确认文件为准)

1 套

3

文书批注系统

系统实现针对电子文档的圈阅,批注和签名,用于不同用户角色发表各自的文书处理意见。系统提供全文批注和批注痕迹保留,方便发文稿件,裁判文书等文书的修改,生成文书,打印等功能。

1 套

4

法院便民自助服务终端系统

包含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查询及执行信息公开查询系统。要求与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供的华宇信息数字业务应用系统和电子卷宗系统实现无缝对接(以华宇出具的纸质确认文件为准)

1 套

5

集成实施服务

提供系统集成,软件安装施工,系统调试及系统培训

2 、以下软件配套所需设备硬件由中标方免费提供,按照清单标准配齐


序号

类别

品牌

参数

数量

1

数据库服务器

DELL/ 惠普/浪潮/联想/IBM/思科

配 2 颗 E5-2690 (2.90GHz, 20M 缓存 , 8.0GT/s QPI, Turbo, 8C, 135W)/ 64GB DDR3/8 个 900GB rpm 2.5 热插拨硬盘 / 支持 RAID 0,1,5, 支持双 RAID 卡 512GB/3 个 PCIe 第 3 代插槽 / 集成 2 个千兆以太网卡 / 配置冗余钛金级能效电源 /3 年 7x24 ,当日原厂备件上门更换服务,选择配置专属金牌服务经理,专属 800/400 技术支持电话 , 提供硬盘保留服务,在保修期内硬盘故障情况下,免费替换硬盘同时保留故障硬盘,数据安全更有保障。 windows server 2008 中文企业版 64 位操作系统

2 台

2

sybase 数据库软件

5 用户企业版 /15.7 版本

1 套

3

触摸查询机

机体全钢结构,表面金属烤漆工艺,多种颜色可选 / 内置多媒体组建(音响) / 电阻屏技术 / 触摸分辨率: 4096*4096/ 附件支持:科扩充打印机刷卡器非接触式读卡器 / 尺寸: 145CM( 高) *47CM( 宽) *25CM (深) / 配置工控主板 /V3-1.5G/1G/160G/19 寸液晶 /

1 台

4

二代身份证读卡器

具有验证和读取居民身份证芯片内信息的功能;通用性强:标准计算机通讯接口,支持 WIN98/20OO/XP/NT 等操作系统;开放性好:提供 SDK 供系统集成商进行二次开发,提供 API 和 J2EE 接口;操作简便:随机阅读软件自动设置通讯口和通讯参数,自动找卡和阅读;体积小巧:内置式天线;外型端庄:专业的造型设计和模具制作技术打造,庄重蓝色外观;安全模块防护设计:安全模块被封闭在机壳内,防止被轻易卸出;灵敏度高:感应距离高达 8-9cm ,读卡时间小于 1 秒;具备操作提示:通过指示灯进行机具状态提示,简明直观;具有 USB 接口,也可选用 RS-232C 接口;采用外接电源供电,外接供电电源通过国家 CCC 认证;具有掉电、过流、过压、极性反接等保护措施,当电压恢复正常时,能自动恢复正常工作状态;支持双电源供电,有 usb 直接供电和外接 DC 供电两种方式供用户选择;外置的电源开关,可方便用户在不拔插电源接头的情况下,随时切断机具电源,避免机具长时间工作造成损坏。提供设备蜂鸣,提示用户读卡状态。

2 套

5

手写板

压感级数: 1024/ 最大有效尺寸: 147.2x92.0mm/ 最大分辨率: 50 线 / 毫米 / 最高读取速度: 133 点 / 秒 / 感应方式:电磁授受感应方式 / 其他性能:通讯接口 :USB A
精确度,笔 +/- 0.25 毫米( 0.01 英寸)
读取高度,平均 7 毫米 ( 0.28 英寸)
笔活动区域 :147.2 x 92.0 毫米( 5.8 x 3.62 英寸)

8 块

6

专业文件扫描仪

方正/中晶/精益/佳能/爱普生/紫光

ADF/600DPI/30ppm/60ipm/ 自动双面扫描功能 / 100P 的 ADF 进纸器容量

1 台

7

双平台扫描仪

同上

直通道 ADF 加平板双扫描平台 / 10ppm/20ipm/ 平台反射稿: 2400x4800dpi , ADF : 600x600dpi/ 自动双面扫描功能

9 台

二 : 项目软件技术要求
1. 业务应用软件建设要求
1.1 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
1.1.1 审判业务
1.1.1 .1 审判流程管理
1.1.1 .1.1 收案立案
系统能够满足法院立案工作中,对案件信息登记、案件流转、案件分派和日常管理等业务的基本需要。
(一)案前调解
实现对刑事、民事、行政、赔偿、执行等各类案件的诉前调解信息登记与办理流程。
(二)查询重案
收案法官对即将收案的案件进行简单查重使用,以避免对同一案件重复收案。
(三)收立案
系统能够实现对刑事、民事、行政、赔偿、执行等各类案件的收案信息登记,以及案件的立案审查与审批的网上流转。其中刑事包括一审、二审、再审和刑罚变更程序,民事包括一审、二审、再审和特别程序,行政包括一审、二审、再审程序,赔偿包括普通赔偿和赔偿确认程序,执行包括普通执行、执行复议、执行异议等程序,以及各类案件的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程序。
同时,系统提供登记信息的高效复用,减少人工录入。首先可通过当事人信息查询重案,并可复制当事人信息;同时,借助二代身份证,可以读取二代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较少个人自然情况的信息录入;最后,通过一审案件上诉的网上移送,二审案件可复用一审案件信息。
(四)立案风险提示
通过设置条件实现立案自动甄别,并且提供针对疑难案件的立案风险提示、避免虚假诉讼、一案多立、同案不同立和违反立案规定的现象;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恢复立案。
(五)立案审查审批
系统支持立案审查、审批流程的灵活配置,根据法院实际情况需要,可配置审查审批流程。例如:收案——审查——审批——分案。
(六)分案
系统提供手动、自动、摇号等多种分案方式,可对不同类型、不同审判程序的案件灵活设置分案机制,也可进行批量分案,以达到合理分配司法资源、及时办理案件的目标。
(七)排期开庭
立案阶段系统也提供排期开庭的功能,由立案部门进行案件的排期开庭工作。
(八)案件受理短信通知
系统能够与短信系统进行结合,实现分案的动态通知提醒功能,案件分配以后,系统将通过手机短信通知当事人。
(九)立案阶段结案归档
系统提供合理的工作绩效考核功能,对于立案处理阶段不予受理或者由于其他原因结案的,系统支持直接结案归档。
1.1.1 .1.2 案件办理
(一)庭长确认分案
系统提供业务流程中庭长确认分案功能,当案件从立案庭移转到业务庭后,业务庭庭长需要对案件进行承办人的确认。如果案件不属于本庭办理,可退回立案庭重新分案。
(二)移交信息登记
系统提供移交信息登记功能,当案件从立案庭移转到业务庭后,可对纸质卷宗的移送进行登记记录。
(三)案件审理变更
系统支持案件审理的变更,具体包括案件承办人变更、审判组织变更、适用程序变更等。
(四)排期开庭
系统具备法庭预订功能,能够了解所有法庭已经被占用的情况,以便找到法庭的空闲时间段进行预订,并可自动判断合议庭组织在同一时间是否有其他开庭安排以避免冲突。
(五)诉讼中止恢复
系统提供诉讼中止恢复功能,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诉讼中止或者恢复审理,系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动扣除审限。
(六)审限管理
系统能够准确处理这些影响因素,保证自动判断某案件是否超审限和计算具体超限多少天的可靠性。
(七)报结审查
系统提供报结审查功能,结案报结时可自动验证案件信息并提示不符合要求项,确保案件质量。
(八)归档登记
系统通过与电子卷宗与电子档案系统进行结合,实现对已结案件,登记归档信息,网上移交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归档。
(九)上诉移送
针对上述案件,提供上诉信息登记,并执行移送的功能。
1.1.1 .1.3 系列案批处理
对诉讼主体和诉求相似的案件,系统可以一个案件为基础,复制多份案件,提供合并立案、系列案统一办理的功能,减少法官重复录入的工作量,并能以图标标识系列案,反映合并案件之间的关联性,更加直观。
1.1.1 .1.4 文书制作
系统为用户提供丰富的文书模板,随时调用并可自定义。通过对案件审理过程中所录的数据进行再利用,自动生成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样式的裁判文书,只要人工进行少量修改润色即可。
1.1.1 .1.5 案件查询
在案件办理各个阶段,提供各类案件查询的功能,可通过组合条件找到所关注的案件的部分信息,例如能查到某个案件是否已经被分派,分给哪个庭室的哪个审判员,进展到什么阶段等,更方便地为当事人服务。
1.1.1 .1.6 审批平台
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各类审批事项,都将集中在该平台上进行,同时根据法院实际工作需要灵活配置审批事项及其流程。
1.1.1 .1.7 消息提醒
在案件办理的任何阶段,提示用户及时完成待办事项、关注办案时限预警信息,同时支持消息内容关联对应事项的直接办理。
1.1.1 .2 案件实体管理
可以对案件庭审过程中产生的音视频信息和相关证据进行管理,包括庭审音视频的查看、证据收取与查看。
1.1.1 .3 审判业务协同
在法院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是主线,服务是宗旨,应用是关键,基础设施是支撑,法律法规、标准化体系、管理体制是保障,通过站在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全局的高度进行系统的整体架构设计,从而实现法院内部审判资源与外部社会资源的业务协同,以及法院系统内部两个维度(法院内部庭室横向交互、四级法院间纵向交互)的业务协同。
1.1.1 .3.1 法院系统内部业务协同
实现案件信息在上下级法院的移送,针对某一案件的上诉、信访、申诉、再审案件办理结果,要能及时自动反馈到该案件,案件承办人、合议庭组织等能直接查看本案后续相关案件的办理结果和裁判文书。
1.1.1 .3.2 法院内部横向业务协同
案件办理各个环节的信息要能够在系统中流转。案件材料从立案到审判庭室流转要能够在网上进行登记,并当场记录交接负责人。
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后续执行案件,要能够与执行依据案件自动关联。
审判软件要能够调阅电子档案系统中的历史案件电子档案。
1.1.2 审判管理
审判管理是通过组织、指导、评价、监督、制约等方法,对审判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对司法过程进行严格规范、对审判质效进行科学考评、对司法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确保司法公正、廉洁、高效。审判管理包括审判质量管理、审判效率管理和审判效果管理三大职能。
审判管理需求主要包括审判流程管理和审判质量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1.1.2 .1 审判流程管理
1.1.2 .1.1 流程监控
微观方面,实现对单一案件审判流程中立案、分案、开庭、裁判、执行、归档各个流程节点进行监控管理,明确各个节点的工作内容、时间要求,通过各个节点之间相互衔接、相互制约,形成环环相扣、有条不紊的流程链条,实现审判,执行等工作的有序运转。
宏观方面,实现诉讼全过程各个审级案件流转情况的监控,例如一个民事案件,可能会经历一审、二审、再审、发回重申、执行等过程。案件全过程的监控是要对案件从审判到执行,不同审级经历的不同案件进行关联,展现案件的诉讼审理、结案事了全过程。通过对案件流转全过程的关联展现,能够掌握案件在每个阶段办理的情况。
1.1.2 .1.2 审限监控
对案件审判进展情况、超审限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随时随地掌握所关注的各类案件尤其是大要案件的审判状况,及时准确地做出相应的决策。通过超审限统计、超审限通报、催办通知、审限警示多种手段分别为院领导、庭领导、审判管理人员和法官提供了不同视角的工作辅助和数据支持,使审限管理中主观上的自律与客观上的他律有机结合。
1.1.2 .2 审判质量管理
案件质量评查过程中,法院审判管理部门对案件办理质量进行抽查、评价,并完成评查结果的公示与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的支撑能够满足案件质量评查业务流程的需要,并从较大程度上提高审判管理人员评查案件的工作效率和准确性、客观性,被评查对象也能及时看到评查结果,使得案件质量评查过程更加透明、公正。
系统需要能够针对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的总体情况(合格率、差错率、优秀率等)、单个案件的差错件次等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方便领导从宏观到微观发现问题。
1.1.3 审判服务与决策支持
审判服务方面,系统能够利用信息化手段为法院工作人员提供日常工作上的决策参考,通过提高信息收集速度,扩展知识范围与深度,最终提升各方面的决策水平。为领导层面提供审判决策支持,方便领导及时掌握审判工作态势。
为领导层级提供的审判决策服务,主要以决策分析为主导,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审判工作所产生的各种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利用,从审判动态、审判质量、审判效率等角度进行实时监测与分析评估,为人民法院各级领导掌握本院及辖区法院审判工作态势,为上级法院加强对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指导以及合理调配司法资源提供决策信息,为社会发展与稳定提供司法数据支持。
1.1.3 .1 审判动态分析
利用审判工作日常产生和形成的各种数据,通过统计分析手段为各级领导展现法院审判业务的常规动态,例如:五类案件的收案与正式立案情况、收结案比例、各类案件不同审判程序的案件数量、案件办理情况等。并对审判动态与往年同期相比的变化情况进行监测提醒,从而起到长效自动监控作用,成为领导掌握法院审判业务基本情况的有力助手。
1.1.3 .2 审判质量分析
通过对案件上诉申诉情况、二审案件办理情况的跟踪分析,使领导可以实时掌握案件的审判质量,以及上诉类案件的审判活动和审判状态,其中:一审法院领导可随时掌握已经上诉案件二审审理结果或改判发回的原因,从而根据不足之处采取相应措施,改善本院审判质量;上级法院的领导可以及时掌握下级法院已上诉案件的流转情况和判决情况,从而进行适当的监管与审判指导。
1.1.3 .3 审判效率分析
法院审判效率分析要求能够依据各类案件审理期限和适用程序选择的有关规定,从案件审理超审限情况和审理流程繁简分流情况两方面,为各级领导提供不同视角的统计分析。分析中能够将审判效率情况与当前监管手段、监管力度的形成关联,从而辅助领导制定进一步改善审判效率的管理决策。
1.1.3 .4 司法统计
系统需要支持审判业务系统中的各类案件基础数据,能够自动生成符合最高法院制式要求的全省各级法院的司法统计制式报表;根据工作需要,生成相应的统计数据和司法统计台帐;进行司法统计数据分析。
1.1.4 工作平台
系统需要为用户提供统一的工作平台。系统根据不同角色法院工作人员的需要,通过信息门户提供统一的入口,满足用户在信息门户中进行跨系统操作,实现业务工作系统、辅助功能模块及外部链接统一展现;同时,需要提供工作任务提醒、审判动态等信息展现;提供本院正在使用和即将建设的其他信息化软件系统的链接,并实现从工作平台到其他软件的单点登录。
1.1.5 系统管理
系统管理需要为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提供组织机构、系统参数和各种配置信息维护等功能。同时可灵活设置庭室小组、合议庭以及书记员小组,支持“法院——庭室——人员”的三级组织机构维护,支持更多扩展信息,角色权限划分更细致。
对于案件信息相关的基础信息,包括案号、审判字号、分案策略、审限、节假日、应缴诉费、法庭信息的维护,也需要包括了审批类型和流程的灵活设置、办案日志的管理,最大化满足法院、针对不同时期案件的管理需要。
1.1.6 与外部系统接口
数据交换接口需要满足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规范(2009版)》要求,能够导出符合标准的交换文件。
除主要审判流程环节之间的业务协同外,立、审、执、监、档案五部分业务与其他审判相关业务、非审判业务间也有相应的工作交互,例如信访部门、研究统计部门、外事部门等,因而需要为日后业务系统扩展留有相应的数据接口。
1.2 电子签章系统
电子签章提供电子印章网络管理,本院法官安全使用电子印章签发法律文书,保障电子格式法律文书、法院公文网上对外发布不受篡改。
1.2.1 与本院审判管理和办公系统及省高法采购的数字应用系统及电子卷宗系统实现无缝衔接
裁判文书的审批过程,由应用系统实现,承办人可以 在审判管理系统或协同办公系统中 对允许签发的裁判文书提起盖章申请,后续工作在盖章系统完成。
1.2.2 签章
供印章管理部门和文印室使用,实现对具体的文档或信息内容进行电子签章和验证工作。具体功能要求如下:
● 查看待盖章文书:显示按照案件分类的文书列表,内容包括案号、文书标题、申请人、申请日期等,选择文书进行盖章操作。
● 退回申请:对不合格的文书,可以退回申请。
● 文档签章:对文档进行数字签名处理,并且在Word文档的任意地方显示图章,可以达到纸质盖章或纸质手写签名相同的效果。支持多个单位或个人的联合发文,满足联合审批的应用要求。
● 文档验证:主要验证文档内容是否被篡改并显示证书和印章信息。授权阅读文件的人都可以对文档的完整性进行验证,而不管它是否持有数字印章卡。如果签署后的文档发生了变更,验证时则会提示文档验证失败。
● 撤销签章:撤销选定的签章,使该签名对文档的效用清除。只有盖章者本人才可以撤销其本人加盖的电子印章。
● 签章信息:显示签章信息,如签名者姓名、印章名称、签章时间、签章保护内容等。
● 查看证书:查看签署者个人证书的基本信息,进而了解数字证书的有效期限、颁发机构和颁发目的等证书信息。
● 打印设置:设置打印份数。只有持有签章卡的人才能够设置打印份数。并且打印份数一旦设置,其他签章人就不能够设置了。
● 盖章记录查询:系统保留盖章历史记录,并提供查询功能。
● 文件打印:调用文件打印功能,在进行文件打印之前,系统自动巡检所有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如果有一个印章或签名没有通过验证,则系统拒绝执行打印操作。
● 文档锁定:文档一旦加盖了签名或印章,文档即自动锁定,不可编辑。可以设置锁定密码。
1.2.3 电子印章制作管理
电子印章制作管理系统主要负责电子印章的申请、审批、制作、发放、挂失和销毁等管理,是专门为电子印章的颁发和管理机构使用而开发的。同时提供电子签章的签章日志审计,以便于了解何人何时在哪个文件上加盖过电子印章。
● 系统设置管理:主要是完成系统基础数据的设置、系统权限管理、用户密码管理、数据备份与恢复等功能。
● 电子印章申请:主要包括印章申请、申请审批、图片制作、印章审核、图片更新等功能,经过审核的印章则可以进入电子印章卡的制作阶段。
● 电子印章管理:通过印章审核之后,印章的基本信息和处理后印章图片已经处于待制作的状态,这时可以通过电子印章卡管理模块来制作电子印章卡。该模块主要功能包括印章卡初始化、数字证书管理、印章卡图片管理、印章卡发放、印章卡挂失、印章卡销毁、印章卡密码解锁。
● 印章授权管理:电子印章卡制作完成后,还需要对电子印章卡的使用进行授权,以满足网络电子签名时对签名者的身份进行认证。
● 印章审计管理:对各个签章人的签章日志进行证书级别的审计,以弄清楚何人、何时在何处加盖了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该功能配合盖章系统应用级别的记录,将保证用章过程进行记录。
1.2.4 印章证书认证
在进行电子签章时,客户端软件首先会提交认证请求到印章证书认证服务系统去进行认证,以确保电子签章的安全性和严密性。要求进行如下几个方面的验证:
● 数字证书合法性验证
● 数字证书是否过期
● 数字证书是否被废止
● 电子印章卡是否被挂失或销毁
● 数字签名验证
● 系统身份认证
1.3 电子卷宗管理系统
案件实体化管理中,案件的卷宗作为案件实体化最重要的部分,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制作的裁判文书、收取的诉讼材料、审理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文书均需要进行电子化形成电子卷宗进行管理。要求电子卷宗系统以组件的方式实现和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的挂接。
1.3.1 基本要求
本项目的建设需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l 本 项目 应用系统的设计开发,应充分考虑到操作人员的实际使用、维护要求,使系统的使用简单、方便。
l 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开放性的标准和技术手段进行应用系统设计,保证使新的技术、服务、应用能够很容易的被纳入到本系统中来,方便的实现和外部其它系统的互连、互通。
l 系统设计要充分考虑到法院未来发展的需要,实现 当前需求和未来发展相结合 。
1.3.2 技术要求
本项目的建设需遵循以下技术要求:
l 本项目建设需要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规范》,系统内部涉及的相关代码和数据结构需要遵循《审判业务标准代码》、《审判业务数据结构规范》等标准规范。
l 系统建设需要提供统一的数据交换接口和应用服务接口,应采用XML作为统一的数据接口格式,确保与法院现有业务系统的无缝挂接。
1.3.3 性能要求
本项目应用系统的性能具体要求为:
l 界面友好性:软件应具有友好、一致的用户操作界面,操作方便,并充分考虑法院各类用户的操作系统的差异。
l 可靠性要求:系统应具备有效的备份措施,保证系统(或数据)损坏(或丢失)后,能够正常的恢复。
l 安全性要求:应用系统设计必须要有完整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系统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l 可扩展性:在设计上必须具有适应业务变化的能力,当系统新增业务功能或现有业务功能改变时,应尽可能保证业务变化造成的影响局部化。
l 可维护性:应用软件应提供方便、灵活的维护手段,方便应用人员的维护和管理。
1.3.4 功能要求
1.3.4.1 审判流程整合
系统需要支持审判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生成的文书自动进入电子卷宗目录。
1.3.4.2 电子卷宗标准
按照最高院的标准,电子卷宗最终形成图片保存,并随案件进行归档。
1.3.4.3 卷宗目标配置维护
后台可以实现对案件电子卷宗目录的维护,每个法院可以根据自己需要的要求进行维护。
1.3.4.4 电子卷宗管理
电子卷宗实现对卷宗的管理,可以实现导入、编辑、浏览、分卷、制作光盘、数据上传接收等功能。
1.3.5 系统整合要求
电子卷宗随案件结案后需要与本院电子档案系统集成,实现本系统作为案件归档的一部分,对电子卷宗进一步加工整理形成案件电子档案。同时,需要与目前法院使用的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无缝集成,实现案件信息共享,以及与法院业务应用系统的流程整合。
系统需要提供开发接口,实现与本院的法院业务应用系统的结合,从而对实际裁判文书和审判系统中已录入案件的基本信息做关联比对,包括对当事人诉讼地位和名称、代理人名称、审判组织成员信息、罪名等进行一致性检查和提示。
1.4 电子文书批注系统
1.4.1 基本要求
本项目的建设需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l 本 项目 应用系统的设计开发,应充分考虑到操作人员的实际使用、维护要求,使系统的使用简单、方便。
l 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开放性的标准和技术手段进行应用系统设计,保证使新的技术、服务、应用能够很容易的被纳入到本系统中来,方便的实现和外部其它系统的互连、互通。
l 系统设计要充分考虑到法院未来发展的需要,实现 当前需求和未来发展相结合 。
1.4.2 技术要求
本项目的建设需遵循以下技术要求:
l 本项目建设需要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
l 系统建设需要提供统一的数据交换接口和应用服务接口,应采用XML作为统一的数据接口格式,确保与法院现有业务系统的无缝挂接。
1.4.3 性能要求
本项目应用系统的性能具体要求为:
l 界面友好性:软件应具有友好、一致的用户操作界面,操作方便,并充分考虑法院各类用户的操作系统的差异。
l 安全性要求:应用系统设计必须要有完整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系统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l 可扩展性:在设计上必须具有适应业务变化的能力,当系统新增业务功能或现有业务功能改变时,应尽可能保证业务变化造成的影响局部化。
l 可维护性:应用软件应提供方便、灵活的维护手段,方便应用人员的维护和管理。
1.4.4 功能要求
效仿人们纸质公文进行批注的习惯,各用户可在网络中对电子文档(MS-Word、Excel)进行亲笔圈阅、批注和签名,不同用户对公文发表各自的意见,相互交流并进行最终的定稿及签署。不同用户的笔迹可以保存在同一文件中,通过先进的加密算法将领导签字与原文档捆绑,切实保证了签字文件的安全性,防止他人非法修改。需实现分级查询不同批注人的批注笔迹,可以将批注笔迹和正文一起打印出来。
电子文书批注系统需要支持全文批注和批注痕迹保留,方便发文稿件、裁判文书等文书的修改、生成正文、打印等功能。
此系统作为组件需实现和审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协同办公系统的挂接,在系统中实现文书批注留痕的功能。
1.4.5 系统整合要求
系统需要与目前法院使用的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时间无缝集成,实现与法院业务应用系统的流程整合。同时系统需要提供开发接口,实现与本院的法院业务应用系统的结合。   

1.1 法院便民自助服务终端系统
1.1.1 总体 需求
能够与现有审判业务系统无缝对接,实现案件信息实时查询实现,实现对案件信息的实时更新与及时公开。
1.1.1 .1 畅通司法信息公开渠道,支持栏目自由配置
实现功能栏目模块化配置,用户可根据具体需求,配置信息公开栏目的名称、维护栏目的内容、定义栏目的显示方式及位置,实现司法信息公开。
1.1.1 .2 延伸司法便民服务,实现自助服务形式
1.1.1 .2.1 支持多种形式的案件自助查询服务
提供根据当事人不同的业务需求,提供多种形式的案件自助查询服务,包括快速案件查询,复合条件案件查询,二审立案查询,执行案件查询等。
1.1.1 .2.2 支持多种诉讼材料的自助查询服务
为社会公众及当事人提供了诉讼指南、诉讼风险、法律法规、诉讼文本、诉费计算等多种诉讼材料的自助查询服务。
1.1.1 .2.3 支持向当事人发送短信提醒服务
需支持将当事人查询到的案件进展情况、承办法官及联系方式、开庭日期等信息,通过短信的形式发送给当事人,拓展便民服务范围。
1.1.1 .2.4 支持手写及拼音两种输入方式
需支持当事人在触摸屏上直接用手指或者手写笔进行当事人姓名的录入,方便了不会拼音的当事人使用。
1.1.1 .2.5 支持二代身份证读卡器
需支持读取二代身份证信息,减少当事人手工输入身份证号码的流程,进一步提高当事人查询案件的效率。
1.1.2 功能需求
1.1.2 .1 公共信息自助查询服务
提供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可通过该模块查询法院司法公开类信息,包括:法院简介、诉讼风险、法庭分布等;该模块的栏目标题及栏目内容可由管理员根据法院具体需求维护,以促进人民法院司法信息的公开、透明,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要求当事人可根据当事人姓名(名称)、证件号码、案件类型、案号、审结范围等条件,精确定位到其所查找的案件信息,包含案号、立案日期、扣除延长审限时间、理由、开庭时间、当事人情况、承办庭、承办人及联系方式、结案日期、裁判文书、送达时间等。
1.1.2 .2 二审立案信息查询服务
当事人可通过原审案号查询二审是否立案及具体的立案信息。
1.1.2 .3 执行案件信息公开查询服务
当事人可通过姓名(名称)、证件号码、案号、执行依据等条件,查询执行案件全程公开信息,包含该案件的立案日期、当事人、承办人、承办庭室及中止、异议、案款等情况。
1.1.2 .4 案件信息快速查询服务
1.1.2 .4.1 通过案件查询码快速查询
当事人可通过输入案件查询码,快读定位到案件信息,包含案号、立案日期、扣除延长审限时间、理由、当事人情况、承办庭室、承办人及联系方式、结案日期、裁判文书、送达时间等。
1.1.2 .4.2 通过身份证号快速查询
当事人可通过输入身份证号码,快读定位到该当事人的所有案件信息,包含案件类别、案号、立案日期、扣除延长审限时间、理由、当事人情况、承办庭室、承办人及联系方式、结案日期、裁判文书、送达时间等。
1.1.2 .5 开庭公告信息查询服务
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可查询案件开庭公告及法庭位置等信息。
1.1.2 .6 常用法律法规查询服务
向当事人及社会公众提供常用法律法规查询服务。
1.1.2 .7 诉费计算服务
向当事人、社会公众提供诉费计算工具,帮助当事人、社会公众参考诉费标准。
1.1.2 .8 后台维护服务
1.1.2 .8.1 信息发布栏目维护
系统管理员可维护各栏目的标题及具体内容。
1.1.2 .8.2 自定义模块维护
系统管理员可建立新的栏目,设置该栏目的层级,维护该栏目下每个层级
1.1.2 .8.3    案件查询维护
管理员可配置案件查询的必填条件及可公开的数据范围。
1.1.2 .9 首页公开内容维护
管理员可设置首页公开的栏目范围及顺序。
1.1.3 开庭公告系统
1.1.3 .1 开关机设置
管理员可在系统后台管理页面远程控制单个及全部法庭开关机,设置自动开关机时间。
1.1.3 .2IP 设置
通过配置各法庭IP,实现预定开庭信息、庭审状态信息和宣传片的远程展现。
1.1.3 .3 法庭端内容显示设置
管理员可在系统后台管理页面设置法庭端显示屏内容显示,包括法院名称显示、宣传片播放时间、休庭显示时间、闭庭显示时间等内容显示的设置。
1.1.3 .4 法庭端显示设置
管理员可在系统后台管理页面设置法庭端显示屏内容显示,包括法院名称显示、宣传片播放时间、休庭显示时间、闭庭显示时间等内容显示的设置
1.1.3 .5 宣传片管理
管理员可在系统后台管理页面进行宣传片管理,可对宣传片进行发布、修改、查看、预览、搜索、排序、删除等操作。
1.2 协同办公系统
1.2.1 公文管理
1.2.1 .1 发文管理
发文管理要求拟稿人根据需要选择行文类别起草公文,根据行文类别的流程设定,送交相关人员进行审核,复核,会签、签发、校对等工作,然后由办公室进行发文登记、编号、套头,盖章后进行文件的发放(分发、下发、办结)等工作,同时提供催办功能。
1.2.1 .2 收文管理
收文管理要求公文到达后,收文登记人选择公文类别,登记公文,送交相关人员进行拟办,根据公文类别的设定流程,送交相关人员进行批示、承办、传阅等工作,也可以自定义下一步相关处理人员。并且在流转过程中,只有待办人员才有权打开批办,其他人都不能打开。
需要支持:扫描输入、手写笔输入、手工录入等多种录入方式。
1.2.1 .3 审批流转
审批流转要求可以实现在网上起草申请,并发送给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批,实现无纸化办公。审批人可以在网上直接对申请内容进行修改、审批,注明审批意见,并盖章或签名。
要求审批的流程即可以采用固定流程,一个模板梆定一个流程的方式,也可以设定允许在流转过程中自定义流程或修改已设定的流程,流程支持直流、分流、并流、条件分支、流程嵌套以及各种协办、联办等复杂流程。
1.2.2 综合行政
综合行政需要包括会议管理、车辆管理、办公用品管理、图书管理等功能。
1.2.3 公共办公
公共办公需要包括知识管理、下载中心、规章制度、网络硬盘等功能。
1.2.4 个人办公
个人办公需要包含文件传递、个人文件柜、个人考勤、今日外出、通讯录等功能。
1.2.5 日程/任务管理
1.2.5 .1 日程计划
要求日程计划能够通过方便、快捷、易用的操作,为用户提供工作日程、工作日记、工作计划的安排和工作管理权限的控制等功能。
1.2.5 .2 任务管理
任务管理需要能够实现高效率协同办公,通过任务组实现信息的沟通和资源的共享。领导可以在线查看项目进度,进行任务绩效统计,对任务内容进行调整,并可进行督办。
1.2.6 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需要包括新闻、公告、通知、部门主页、大事记等功能。
1.2.7 网上交流
网上交流需要包括论坛、投票、领导信箱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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