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苴镇街道)综合能源消费量核定评估(第二次)招标公告
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苴镇街道)综合能源消费量核定评估(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1-12-02
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苴镇街道)综合能源消费量核定评估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苴镇街道)综合能源消费量核定评估项目(第二次)已由江苏省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能评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如东食品科技产业园一期拆迁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核定评估,主要针对此次项目中被征收的三家企业和八家养殖户做耗能评估,以确定园区内可平衡能耗总量。
2.1.3最高限价:70000元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和提供完整的报告编制及后续服务所需的调查费、劳务费、研究费、咨询费、会务费、出版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保险等全部费用。实施期间费用不随估算投资额的变化而调整,也不因国家政策或法规、市场价格波动和各种风险因素的发生而变动,采购人不额外承担任何费用;
2.1.4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核定报告编制;
2.1.5质量要求:最终成果必须通过招标人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认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
②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工程咨询资信节能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省级主管部门认定的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2对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相关节能技术咨询业务且具备承接本项目的能力。
②有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节能报告第三方评审机构的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6日下午14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相关平台自行下载;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从: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4.3本次招标代理收取招标文件费用200元/份,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踏勘现场以及递交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下午14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江苏省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如东方圆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 | 地 址: | 如东县掘港镇青园北路9号 |
联系人: | 张清旭 | 联系人: | 张工 |
电 话: | 电 话: |
递交(电子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 2021年 12月 6日上午7时,将本项目“投标函”(签字盖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31@qq.com(邮件格式:收件人为********31@qq.com;主题为:******公司+*****项目+投标函(主题中必须体现出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和标段)),投标人可将此邮件自行加密,同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标书,电子档和纸质标书一致为有效标。投标人发送了投标函电子档又无故缺席招标会满两次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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