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市一体化绿色交通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智能交通系统二期工程(第一批)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宁夏银川市一体化绿色交通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智能交通系统二期工程(第一批)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2 18:02信息来源:*******-ab07-427a-ab9d-c8bd0752e592">原文链接地址
宁夏银川市一体化绿色交通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智能交通系统二期工程(第一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银川市一体化绿色交通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智能交通系统二期工程(第一批)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发改开放外资审发[2020]137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内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银川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实施单位为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慧收银系统、新能源配套设施管理系统、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处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智能交通工程建设充分利用一期工程建设的软硬件资源进行深化,建设面向公共交通的应用系统。
2.2建设地点:银川市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智慧收银系统
二标段:新能源配套设施管理系统
三标段: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处理
2.4 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为代理商或厂商均可参与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软件服务厂商的项目授权书(原件)。
3.3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立即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6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02日至2021年12月0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8时30分(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12月02日至2021年12月0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8时30分。
4.3 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锁认证安全登录并使用本单位有效期内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办理CA锁业务请到西部安全认证中心七楼(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联系电话:********71按1号键。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00。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本项目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3日09时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东侧银川市民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刘女士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8号(银川市文化艺术中心)
电 话:****-*******
项目实施单位: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西路清水湾学子公寓十层(银川九中对面)
联 系 人:张欣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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