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口镇河坪幼儿园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水口镇河坪幼儿园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南雄市水口镇河坪幼儿园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 建 设 单 位 名称:南雄市水口镇河坪小学
2 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雄发改社[2013]31号)
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 招 标 项 目 名称:南雄市水口镇河坪幼儿园建设工程
5 招 标 项 目 内容: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含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等施工
6 招 标 项 目 规模:框架三层、建筑面积约1343平方米
7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 由捐建单位负责解决
8 招标项目实施地点:南雄市水口镇河坪小学内
9 招标项目施工工期: 100日历天
10 招标项目计划投资:本次招标约人民币241万元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委托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介绍信第一行顶行写送交单位:“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投标单位须经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企业和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两个月有效期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广东省以内的投标单位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建筑工程”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建造师已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申请)。【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单位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建造师已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申请)。
③韶关地区以外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在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登记备案文件。且项目投标法人委托人为登记备案表中的驻韶负责人或驻韶技术负责人,其他人员为登记备案表中成员。
④本工程的资金来源是由捐建单位负责解决,投标人需考虑中标后与捐建单位的协调沟通能力。
3、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全部投标过程,包括资格评审、技术交底会、现场勘察、招标答疑会和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未能准时参加任何一项投标过程的,或未能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必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4、投标单位须按计划时间安排表中规定的时间进行资格审查。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一式二份(注:“申报资料封面”和“资格审查申请函”必须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1)、封面;
(2)、目录(应有页码);
(3)、符合性文件的编制、排列:
(3.1)、符合性文件必须按本公告“附件四:资格预审评审表”中的“一、符合性文件审查”所写明的内容和顺序进行编制、排列。
(3.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放置于正本内,其余证书、证明材料均可放置复印件。
(4)、企业实绩证明文件编制、排列:
(4.1)、企业实绩证明文件必须按本公告“附件四:资格预审评审表”中的“二、企业实绩证明文件审查”所写明的内容和顺序进行编制、排列。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装订成册、并在每页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的将不予接收。以上要求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必须在符合性审查时携带原件核查,若在符合性审查时未能当场出示任何一项以上证件、资料原件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符合性审查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组成预审评审小组,并由有关监督部门对整个资格预审工作全程监督、指导。
5、特别说明:
(1)、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报资料》中所有证书、材料在资格预审评审会时必须携带原件备查。“企业实绩证明文件审查”中所要求的证书、证明等,资格预审评审会时若不能提供原件审查的,则其相应部分不计分。
(2)、申请人提交的“企业实绩证明和项目经理业绩文件审查”中所要求的所有获奖证书均以发证时间为准;同类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书上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签证时间为准,签证时间不一致而且跨年度的,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为依据,不能提供依据的作无效业绩处理。
(3)、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位少于5家,重新组织招标;多于5家并少于13家时,全部为入围投标人;如果通过资格预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超过13家,由资格预审评审小组通过综合评审打分,按照得分高低排序,择优选取13家合适的施工企业作为最后获得投标资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6、符合性文件检查:资格预审出现下列情况中任何一项的,其资格预审不通过。
(1)、申报资料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
(2)、申报资料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装订、盖章、签名的;
(3)、资格预审申报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准时参加资格预审评审的;
(4)、资格预审申报人未能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他人代理的若未能提交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所提供身份证不是第二代身份证的;
(5)、资格预审申报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未能提交本人身份证、职称证、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未能提交本人身份证、职称证原件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能提供其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的;所提供身份证不是第二代身份证的;
(6)、资格预审申报人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或不合法或不能提供原件审查的;
(7)、资格预审申报人企业营业执照无效或不合法或不能提供原件审查的;
(8)、资格预审申报人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无效或不合法或不能提供原件审查的;
(9)、资格预审申报人拟委派负责本工程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满足要求的;
(10)、申报资料填写内容涂改而不加盖校对章的;
(11)、申报资料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2)、韶关地区以外的外地企业未按要求提供在韶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效备案登记表、不能提供原件的,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与备案登记表不相符的;
(13)、资格预审申报人在资格预审过程中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7、企业实绩证明文件审查
(1)、通过“符合性文件检查”的,才可进入企业实绩证明文件审查。
(2)、在“企业实绩证明文件审查”中,由资格预审评审小组通过综合评审打分,按照得分高低排序,择优选取13家合适的施工企业作为最后获得投标资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所有实绩证明文件须在资格预审时当场出示原件审查,不能当场出示原件审查或原件与申报资料不一致的,该项不记分。
(3)、如出现2家及以上同分时,按“1~4”项得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高分者入围;如再出现同分时,则比较第“1”项得分,高分者入围;如再出现同分时,则比较第“2”项得分,高分者入围;依此类推。
(4)、如出现2家及以上从第“1”项至最后一项得分均相同者,则抽签入围。
8、按照招标公告规定需在符合性审查现场核验的资料,投标人应当在现场出示并一次性核验。如未能一次性按规定全部出示所有需核验的资料,预审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再次进行询问,确认是否无法当场出示。除非符合性审查另有明确规定,否则不允许投标人通过返回拿取等方式补充或用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传真件、经公正的复印件等代替原件。
9、资格审查确定的入围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即购买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施工图纸押金每份3000元,中标单位施工图纸押金不退回。
1 | 公告时间和地点 | 2014年4月11~17日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2 | 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 2014年4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 |
3 |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 2014年4月18日,下午14:30~16:00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 |
4 | 审查入围者发售招标文件 | 2014年4月18日,下午16:30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 |
5 | 技术交底会时间、地点 | 2014年4月18日,下午17:00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 |
6 | 现场踏勘时间及集中地点 | 2014年4月18日,下午17:30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 |
7 | 书面招标答疑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 2014年4月22日,上午12:00前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韶关市工业东路24号东枫花园二期A座二层) |
8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 2014年5月8日,上午9:00~9:30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 |
9 | 开标时间、地点 | 2014年5月8日,上午9:30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 |
10 | 招标单位联系人、联系方法 | 南雄市水口镇河坪小学,联系人:何超 电话:137*****381 |
11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法 |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邹代锋、张伟英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jsgszbb@163.com |
12 | 备注:若在此表所安排的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所有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未能全部购取招标文件,则待所有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全部购取招标文件(不多于五个工作日)后,再进行下一个步骤。此后所有步骤的计划日期从所有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全部购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顺延。 |
附件一:
资格审查申请函 致: (招标人) 在研究并充分理解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后,根据本企业的施工资质、施工技术力量、施工管理能力与特点,我方(即文末签名人)现申请参加本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 按照施工招标公告的要求,我们向贵单位递交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以便贵单位审查。 我方承诺,所呈报的资格审查申报资料全部内容是真实的、有效的、准确的,并理解和同意有可能被要求提供更多的资料。 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申请,且无须作任何解释与承担任何责任。 我们理解并遵从招标人的招投标活动时间安排且无需做任何解释,并不做任何投诉。 申请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申 请 单 位 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签 署 时 间: 年 月 日 |
招 标 人:南雄市水口镇河坪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1日
附件二:名 称 | 姓 名 | 职 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项目 |
项目部(现场): | ||||
1、项目经理 | ||||
2、项目技术负责人 | ||||
3、专职安全生产人员 |
注:其他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待施工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配置现场管理人员。
********0">附件三: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
职 务 | 职 称 | 学 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工程项目年限 | |||||||||||
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筑面积(m2)或工程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质量等级 |
一、符合性文件检查 | 检查结果 | ||||||||
1 | 装订、盖章、签名 | ||||||||
2 | 外地企业按要求在韶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证明 | ||||||||
3 | 资格预审申请函(见“附件一” ) | ||||||||
4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
5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 ||||||||
6 | 企业资质证书 | ||||||||
7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8 | 企业营业执照 | ||||||||
9 |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 ||||||||
10 | 施工管理组织架构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必须与参加投标时的施工管理人员一致) | ||||||||
11 | 项目经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职称证、岗位证书(指: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12 | 项目技术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职称证 | ||||||||
13 | 专职安全生产人员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
14 | 外地企业项目管理班子的成员是否为登记备案表中成员 | ||||||||
二、企业实绩证明文件审查 | 分值 | 得分 | |||||||
1 | 近三年(2011年4月1日至今)在韶关地区范围内企业取得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情况 以企业其中一个项目获得最高分记分,不再记其他获奖项目的分(须提供有关获奖证书和发文材料复印件) | 获得鲁班奖(金杯奖) | 40 | ||||||
获得金匠奖 | 35 | ||||||||
获得省优良样板工程或省“双优”样板工地 | 30 | ||||||||
获得市优良样板工程或市“双优”样板工地 | 20 | ||||||||
2 | 近三年(2011年4月1日至今)在韶关地区范围内完成的同类工程(须提供竣工验收证明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每完成1个同类工程2分(同类工程指:楼层≥3层、建筑面积≥1340平方米的单栋房屋建筑新建工程),最多不超过10分 | 0~10 | ||||||
3 | 近三年在南雄市范围内(2011年4月1日至今)企业取得的业绩情况另加分 | 每获得一个韶关市优良样板工程或“双优”样板工地或以上级别奖项加10分,最多不超过20分(指韶关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 | 0~20 | ||||||
每获得一个南雄市优良样板工程或“双优”样板工地奖项加5分,最多不超过10分(指南雄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 | 0~10 | ||||||||
4 | 近两年内(2012年4月1日至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扣分 | 特别重大事故-10分,重大事故-8分,较大事故-6分,一般事故-4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未能提供的,按发生重大事故评分;若在资格预审时及预审后发现参加预审单位提供材料不真实,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如实提供资料的,按资格预审不入围处理) | -10~0 | ||||||
5 | 近两年在南雄市范围内(2012年4月1日至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另扣分 | 发生一般事故-6分。(以南雄市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 | -6~0 | ||||||
6 | 近半年内(2013年10月1日至今)无省、市安全达标检查责令整改项目,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通报指行文处罚、停工整改 | 未被建设部、省、市通报批评1次及以上的为0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未能提供的,此项为-4分。被建设部通报1次-6分;被省通报1次-4分;被市通报-2分;被限期整改的-1分。以上为1次扣分,可累计。 | -6~0 | ||||||
7 | 半年内(指2013年10月1日至今)在南雄市范围内出现安全检查整改项目、通报(指行文处罚、停工整改)情况另扣分 | 每出现一项安全检查整改项目扣1分,最多扣10分;每出现一次通报(指行文处罚、停工整改)扣2分,最多扣10分。(以南雄市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 | -20~0 | ||||||
8 | 拟委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1年4月1日至今)在韶关地区范围内的业绩(项目经理必须与参加投标时的项目经理一致)满分10分。 以上四项以项目经理获得最高分记分,计分方法同企业业绩。(须提供有关证书及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 | 项目经理获鲁班奖,提供个人获奖证书 | 10 | ||||||
项目经理获金匠奖,提供个人获奖证书 | 8 | ||||||||
项目经理获省优良样板,提供个人获奖证书;省双优工地的提供文件证明 | 6 | ||||||||
项目经理获市优良样板或市双优工地 | 4 | ||||||||
9 | 拟委派项目经理资质(项目经理必须与参加投标时的项目经理一致 | 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高级职称的8分,中级职称的7分 | 8~7 | ||||||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职称的6分,初级职称的5分 | 6~5 | ||||||||
10 | 管理体系认证(须提供年审、有关证书复印件)满分6分 | 获得ISO质量体系认证的 | 2 | ||||||
获得ISO安全体系认证的 | 2 | ||||||||
获得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的 | 2 | ||||||||
11 | 企业银行资信评级(须提供有关证书复印件,地级市及以上金融机构颁发)满分5分。 | 银行资信评级AAA级及以上 | 5 | ||||||
银行资信评级AA级及以上 | 3 | ||||||||
银行资信评级A级 | 1 | ||||||||
12 | 在韶关市曾获得的信誉企业等级(须提供有关证书复印件)满分5分。 | 韶关市AAA级信誉企业 | 5 | ||||||
韶关市AA级信誉企业 | 3 | ||||||||
韶关市A级信誉企业 | 1 | ||||||||
13 | 企业重合同守信用情况(须提供有关证书复印件) | 重合同守信用连续10年及以上(其中必须有2012年) | 5 | ||||||
重合同守信用连续5年及以上(其中必须有2012年) | 3 | ||||||||
14 | 2011年1月至今在南雄市范围内企业的诚信纳税情况加分 以企业纳税额对应的纳税区间计分,计分不累加(须提供南雄市地税出具的相关年度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 | 诚信纳税额在500万元以上 | 40 | ||||||
诚信纳税额在101万元~499万元 | 30 | ||||||||
诚信纳税额在51万元~100万元 | 20 | ||||||||
诚信纳税额在11万元~50万元 | 10 | ||||||||
诚信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下 | 0 | ||||||||
15 | 在南雄市范围内(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企业施工现场管理情况扣分 | 经抽查企业施工工地现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中每出现1人次不到位(或依《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中的“人员量化扣分”1人次被扣分)的-3分,最多不超过-30分(以南雄市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 | -30~0 | ||||||
16 | 企业法人注册地归属情况加分 | 企业法人注册地是在南雄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加20分(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注册详细住所为准) | 20 | ||||||
17 | 在南雄市范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企业的投标诚信情况扣分 | 投标单位在采用资格预审评分方式确定为入围单位后,累计3次未递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的-10分;之后每出现1次未递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的-5分,最多不超过-30分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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