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城区二小及实验中学空调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柞水县城区二小及实验中学空调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柞水县城区二小及实验中学空调采购安装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县税务局二分局五层)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2-15 09: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SCG-CS[2021]06号

2、项目名称:柞水县城区二小及实验中学空调采购安装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3、预算金额:1,424,400.00元

4、最高限价:14,244,000.00元

5、采购需求:柞水县城区二小及实验中学空调采购安装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1批,采购预算: 1,424,400.00元,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柞水县城区二小及实验中学空采购及安装空调项目,拟采购 3 匹柜机空调 130 台(其中实验中学45台),1.5 匹挂机空调96 台(其中实验中学50台),变频多联机空调2套。项目内容包括空调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所投费用包括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支架﹑打孔、铜管等所需辅材,售后及采购人要求采购的其他事项,需加装空调排水管(墙面落水管)保证外立面整齐美观。,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质量、安全要求及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用途: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2-17 00:00:00至 2022-01-12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磋商人须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履行完成本项目的能力,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并具有以下条件: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 2020 年 7 月 1 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 2020 年 7 月 1 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磋商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磋商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磋商无效。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磋商人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磋商声明》,视为独立磋商,不分包。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2-09 17:00:00止

地点: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县税务局二分局五层)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免费赠送

注:磋商人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项目内容相符)、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县税务局第二分局五楼)领取磋商文件(上述证书正本、副本均可,上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2-15 09:00:00

地点: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县税务局二分局五层)投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柞水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地址:柞水县县城北关党政综合楼2号五楼

联系人:柞水县柞水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路标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县税务局二分局五层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2月03日

柞水县城区二小及实验中学空调采购安装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县税务局二分局五层)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2-15 09: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SCG-CS[2021]06号

2、项目名称:柞水县城区二小及实验中学空调采购安装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3、预算金额:1,424,400.00元

4、最高限价:14,244,000.00元

5、采购需求:柞水县城区二小及实验中学空调采购安装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1批,采购预算: 1,424,400.00元,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柞水县城区二小及实验中学空采购及安装空调项目,拟采购 3 匹柜机空调 130 台(其中实验中学45台),1.5 匹挂机空调96 台(其中实验中学50台),变频多联机空调2套。项目内容包括空调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所投费用包括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支架﹑打孔、铜管等所需辅材,售后及采购人要求采购的其他事项,需加装空调排水管(墙面落水管)保证外立面整齐美观。,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质量、安全要求及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用途: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2-17 00:00:00至 2022-01-12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磋商人须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履行完成本项目的能力,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并具有以下条件: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 2020 年 7 月 1 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 2020 年 7 月 1 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磋商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磋商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磋商无效。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磋商人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磋商声明》,视为独立磋商,不分包。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2-09 17:00:00止

地点: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县税务局二分局五层)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免费赠送

注:磋商人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项目内容相符)、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县税务局第二分局五楼)领取磋商文件(上述证书正本、副本均可,上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2-15 09:00:00

地点: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县税务局二分局五层)投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柞水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地址:柞水县县城北关党政综合楼2号五楼

联系人:柞水县柞水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路标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县税务局二分局五层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2月0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空调采购 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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