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公安局2022-2024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公安局2022-2024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1400-02225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2022-2024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887,418.00
最高限价(元):15,887,418.00
采购需求:
01 | (一)项目介绍 参保对象为采购人目前所有在职民警、工勤人员、事业编警察共约4454人,退休人员1472人(在职、退休人员以签订合同当月实有人员为准);服务期内新增烈士家属(在校或非在校学生),人数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保费为********万元。中标人应认真贯彻落实,由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为全国公安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公通字【2014】40号),切实做好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工作。 (二)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保险责任与金额 1、招标采购内容: 保险类别 | 保险责任 | 保险金额 | 备注 | 数量 | 在职民警、工勤人员、事业编警察 | 身故责任 | 非因公意外死亡 | 110万 | | 一项 | 非因公疾病死亡 | 110万 | 因公牺牲烈士 | 110万 | 重大疾病责任 | 42种重大疾病 | 10万 | 国家规定28种,增加14种(详见合同附件) | 住院津贴责任 | 意外住院津贴 | 100元/天 | 单次最多90天,最高给付180天 | 意外医疗 | 因意外发生的医疗费(含门诊) | 3万 | 100元免赔额,80%比例报销 | 烈士家属(非在校学生)保险项目 | 保障范围 | 保险金额 | 备注 | 数量 | 意外身故 | 10万 | | 一项 | 意外伤残 | 10万 | | 一项 | 意外医疗 | 2万 | 100元免赔额,100%比例报销 | 一项 | 烈士家属(在读学生)保险项目 | 保障范围 | 保险金额 | 备注 | 数量 | 意外身故 | 6万 | | 一项 | 意外伤残 | 4万 | | 一项 | 意外医疗 | 2万 | 100元免赔额,100%比例报销 | 一项 | 退休人员保险项目 | | | | 保障范围 | 保险金额 | 备注 | 数量 | 意外身故 | 10万元 | | 一项 | 意外伤残 | 10万元 | | 一项 | 意外医疗 | 2万元 | 100元免赔额,100%比例报销 | 一项 | 注:1、投标人不得低于上述各保险项目的标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烈士家属、退休人员参保属于增值服务,只参保不交费。 | (四)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相关保险项目经验丰富,能快速上门理赔服务。 (2)中标人如在服务期限内出现服务态度恶劣、不能及时理赔、无辜拖延事故处理时限、投诉多等情况,且拒不整改,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保留依法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 (3)投标人可按照上述要求制定方案,采购人将选择信誉好、方案佳、服务优、增值服务项目多的保险公司承保本保险项目。 (4)保险合同生效后,中标人须编制《大客户服务指南》,涵盖所有承保前及承保后的服务项目,更好的为全市公安干警服务。 |
备注: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依法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具有保险业务资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法人企业,并能提供与本招标内容相适应的产品条款,且在葫芦岛市辖范围内设有办事机构的市级(含)以上的保险公司,并在各县级区域设有分支机构。 (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6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2月1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LNJWNY888@163.com),并致电确认。需将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严格按照这个填写主题,确保手机号能够联系到相关负责人,否则因手机号错误联系不到相关人员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报名的供应商应在公告期限内将报名材料递交至代理公司指定邮箱,逾期者将不在受理。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903-9632)进行咨询。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7、外地来葫投标人员需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葫芦岛市公安局本级
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4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经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葫芦岛市高新园区西四街G栋5#
邮箱地址: LNJWNY888@163.com
开户行: 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滨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经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