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珠晖区2021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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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晖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珠住保〔2021〕02号
珠晖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珠晖区2021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乡镇(场),区直相关部门,市驻区相关分支机构:
《珠晖区2021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实施方案》已经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珠晖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29日
珠晖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珠晖区2021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分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现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住建部 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保〔2021〕188号)、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衡政发〔2015〕7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房源情况
我区本次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共有415套,其中:衡州家园第15#栋-19#栋、21#栋、26#栋、29#栋中剩余房源和22栋C单元90套共239套;奇峰苑一期西苑B9栋一单元108套;珠安家园动态管理清退房源68套;珠安家园房源为楼梯房,奇峰苑房源为电梯房,衡州家园部分楼梯房部分电梯房。
二、租金标准:
1.核定为低收入家庭的,楼梯房、电梯房租金标准均为1元/㎡/月。
2.核定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市城区范围内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楼梯房租金标准为2楼至5楼3.0元/㎡/月,1楼、6楼2.5元/㎡/月;电梯房租金标准6楼以下(含6楼)为3.0元/㎡/月,7楼以上为3.5元/㎡/月。
三、分配模式
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统一采取电脑摇号自动匹配顺序号和房源号的方式进行实物配租,所有房源只租不售,房源所在区域、面积、户型均以电脑摇号结果为准。
四、分配对象
截止2021年第四季度(10月底),符合《衡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衡政发〔2015〕7号)文件规定,申报资料经审核符合配租条件的珠晖区内低收入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可参与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
五、分配原则
(一)严格准入的原则。经社区、街道(乡镇场)、区、市四级严格审核后,发放有《衡阳市珠晖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的保障对象,才能参与本批公共租赁住房。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配对象名单、分配房源以及分配实施方案确定后向社会公布或公示。分配全程由区纪委监委、区审计局、公证人员、群众代表监督,区委宣传部全程摄像,做到阳光操作、公开透明。
(三)优先保障的原则。中重度残疾家庭(一至三级残疾)、重大疾病家庭、保障成员年满70岁以上(含70岁)家庭和一至六级高等级伤残军人家庭,可优先在"低楼层"房源(指一至二楼房源,以落地一楼为基准)中保障。
六、工作流程
(一)自愿申请。凡经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由所在街道(乡镇场)负责将本次分房的信息,通过电话、短信或入户等方式通知本人。保障对象应向所在社区居委会自愿申请参加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保障,凡因特殊情况不愿实物配租需继续享受住房保障补贴的,必须向所在社区居委会自愿申请弃租,由社区居委会上户调查,轮候期未超过3年符合租赁补贴发放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继续发放租赁补贴,超过3年轮后期的必须重新申请。弃租对象和失联对象将不参加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申请配租的,将根据本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实际情况按本次分配方案的要求进行分配。
(二)审核公示。保障对象摸底审核按照"谁上户、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先由社区居委会上户进行初核,再由街道(乡镇场)进行复核,最后由区住保服务中心进行审批。分房前进行两轮公示,第一轮对符合保障资格的轮后对象进行意向摸底并将摸底结果经区、街道(乡镇场)、社区三级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第二轮将分配实施方案及分配工作流程和本次分配房源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经两轮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参加分配,对于公示有异议的,要逐一审查核实,区住保中心公示受理电话:****-*******。
(三)电脑摇号分房
1.本次分房由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分配方式为电脑摇号随机匹配顺序号和房源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每个街道、乡镇仅限1名分配对象代表到分配现场观看和监督,其他分配对象可通过视频直播观看。
2.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电脑摇号按配租小区分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优先保障对象由电脑摇号随机匹配意向小区房源;第二批次为普通保障对象由电脑摇号随机匹配意向小区房源。
如配租小区房源全部为电梯房的不再分批次直接摇号;如保障对象在意向小区房源内未匹配到房源的则自动累计到其他小区进行保障。
3.电脑摇号配租流程
(1)按配租小区分批次摇号,并电脑随机抽取1名群众代表监督整个摇号工作;
(2)电脑摇取顺序号;
(3)根据顺序号的顺序摇取房源号;
(4)区纪委监委、区审计、公证处、群众代表和专业操作人员签字确认;
(5)公证处公证人员现场公布电脑摇号配租结果。
(四)交房入住。区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次房源分配情况报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备案后,根据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通知,组织保障对象到配租小区办理各项入住手续,签订租房合同,发放房屋钥匙。在未办理交房入住手续之前,拍取房号对象不得擅自占用房屋,不得干扰公共租赁住房现场施工和管理。
七、职责分工
(一)区纪委监委:对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分配工作中存在的徇私舞弊行为和群众反映的不公平、公开、公正的问题进行查处。
(二)区委宣传部:负责本次公租房分配现场全程录像及宣传报道。
(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所有申租对象的资格审批和办理《衡阳市珠晖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负责制定分配实施方案、分房工作流程等相关材料的起草;负责对拟分配房源进行分房前现场核实(包括房源地点、数量、栋房号等);牵头组织实施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协调房屋分配过程中的其他工作。
(四)区民政局:负责核定年满18周岁的孤儿、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城镇特困户及城镇低保户。
(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此次分配工作涉军群体相关证明资料的审核和认定。
(六)区审计局:协助区住建局对参加本次分配的保障对象的分房资格进行审查。
(七)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配租对象重大疾病相关证明资料的审核和认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到场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八)区残联:负责配租对象中重度残疾相关证明资料审核和认定。
(九)区信访局:负责做好本次分配工作的信访维稳工作。
(十)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安珠晖分局:负责维护电脑摇号分房现场内外的秩序和安全工作。
(十一)公证处:负责对电脑拍号分房过程进行全程公证。
(十二)街道、乡镇场、特困企业:负责申报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资格的初核、复核;负责本辖区所有轮候对象实物分配意向摸底结果上报和公示;负责分房名单和分房实施方案等相关资料的公示以及意见的收集、反馈、处理;负责将《珠晖区2021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电脑摇号分配告知书》、《珠晖区2021年第二批公租房电脑摇号配租流程图》发放到本辖区每位分房对象手中,配合做好电脑摇号分房现场组织和稳控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高度重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是一项惠及城镇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民心工程,分配工作能否顺利实施,直接关系居民的切身利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电脑摇号分配工作。
(二)周密组织,密切配合。区住建局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工作,牵头并协调各单位做好电脑摇号分房前期工作和现场组织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安排一名领导专门负责这项工作,并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有序平稳地完成各项工作。
(三)加强监督,确保公平。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引导群众参与对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电脑摇号分配工作的监督,确保这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纪予以问责。
附件1:《中重度残疾家庭和重大疾病家庭认定标准》
中重度残疾家庭和重大疾病家庭认定标准
A.中重度残疾家庭。根据相关规定,一至三级残疾为中重度残疾,凭残疾证认定。
B.重大疾病家庭。凭市级以上三甲医院的医疗诊断书认定。以国家规定的36种重大疾病为标准,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多发性硬化症、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植物人、系统性红斑狼疮、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Ⅰ型糖尿病)、原发性心肌病、重症肌无力、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坏死性筋膜炎、终末期肺病、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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