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开发区崇宏街及安泰路等支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泉州开发区崇宏街及安泰路等支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泉州开发区崇宏街及安泰路等支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开发区崇宏街及安泰路等支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成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开发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建安造价3277.4142万元,本工程 位于泉州开发区 ,含 6 条道路、 / 座桥梁、 / 个涵洞。崇宏街(庆泰路-吉泰路)段为西东走向,西起庆泰路,东至吉泰路,道路红线宽40米,设计长约112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崇宏街(吉泰路-德泰路)段为西东走向,西起吉泰路,东至德泰路,道路红线宽24米,设计长约7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雅泰路为南北走向,北起雅泰路,南至崇宏街,道路红线宽18米,设计长约193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支路A为西东走向,西起雅泰路,东至安泰路,道路红线宽12米,设计长约239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五号路为西东走向,西起安泰路,东至吉泰路,道路红线宽12米,设计长约211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安泰路为南北走向,北起崇顺街,南至崇宏街,道路红线宽18米,设计长约599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崇尚街为西东走向,起于现状路,止于雅泰路,道路红线宽12米,设计长约19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面设计荷载均为标准轴载BZZ-100,路面设计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设计使用年限为10-15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图纸规定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施工、工程档案归档、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3277.4142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和《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规定80%计取,本项目监理服务费基价计费额暂按建安工程费3277.4142万元计取,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67.2182万元(已包含设计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费),具体按实结算。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已计入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已计入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1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和保修阶段服务期,至保修期满、监理资料及施工资料归档完成止(工期延长监理费用不予调整)。
注:若因工期顺延不再增加监理费用。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并达到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 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 ,等级为/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 ,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
3.9本招标项目采用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03日08时00分至至2021年12月13日18时00分前,通过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yebid.cn/)采取不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元,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易招软件打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12月13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0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建行厦大支行;
账户名称:厦门海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工程投标保证金编号(标准格式: XMTCY泉招字*******号投标保证金)。
7、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4日9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yebid.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其进行加密和上传,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181*****759、****-*******)。
7.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30 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泰路86号勤政楼 ,邮编:362200
电子邮箱:/
电话:134*****823 ,传真:/
联系人: 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成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 区东海街道滨海街109号连捷国际中心25层03单元,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qq.com
电话:186*****86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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