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电话营销系统智能话机维保服务项目集中采购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电话营销系统智能话机维保服务项目集中采购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电话营销系统智能话机维保服务项目集中采购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2021-12-03来源:中国邮政网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电话营销系统智能话机维保服务项目集中采购单一来源,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3">现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编号:YZ-2021-11

  2.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电话营销系统智能话机维保服务项目集中采购单一来源

  2.3资金来源:由各盟市分公司承担100%。

  2.4预算金额:12万元

  2.5采购内容:为满足全区647个金融网点客户电访和维护需求,确保全区647个金融网点,点均至少1台设备以及相关应用系统在服务期限(一年)内实现正常运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2.6本项目拟选中标供应商申请理由,最终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只有山东御银智慧金融设备有限公司一家,山东御银智慧金融设备有限公司为本次单一来源采购的响应人。

  ********4">2.7服务期限:自维保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2供应商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和体现“注册资金”金额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4供应商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3.5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6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提供相关承诺函;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于 2021年12月03日至 2021年12月09日,每工作日上午 8时30分至 12时,下午 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1号朗德国际九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合格且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即可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缴纳方式现金、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均可

  购买招标文件费汇款账户如下:

  开户行:建行包头青山支行

  帐 号:150*****677********6

  户 名: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3投标报名资料

  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按照以下顺序准备有效资料的原件及对应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如资料不全或不合格,招标人拒绝接收:

  (1)报名表(详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3)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显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参照招标公告附件3);

  (5)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查询结果证明(参照招标公告附件3);

  (6)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参照招标公告附件3);

  (7)提供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税务局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供应商承诺书:针对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3.1项-3.7项”做出的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

  (9)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材料;

  注:********5">A、上述要求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1. 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采购人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人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14:00-14:30

  5.2采购文件递交的地点: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1号朗德国际九层会议室)

  如果递交时间及地点有改变,以招标文件内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采购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采购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6.1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0日14:30

  6.2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1号朗德国际九层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69 号

  联 系 人:韩冰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1号朗德国际九层

  联 系 人:朱昊 吴宁宁

  电话: ****-**************

  电子邮件:nmgzyxt@163.com

  附件1

  投标报名表

  采购编号/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报名单位全称:

  报名联系人;

  报名联系人电话:

  (保证电话畅通)

  电子邮箱:

  特别提示:

  一、请认真填写以上信息确保信息完整无误,如因投标单位填写信息有误导致其投标失败的任何后果及损失投标单位自负。

  二、报名成功后请投标单位及时办理购买采购文件事宜并付款后告知项目负责人,否则因未及时办理并告知项目负责人导致其投标失败的任何后果及损失投标单位自负。

  三、采购文件一旦售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和转让。

  另外标书费缴纳后出现以下情况不予退还:

  1.投标单位在报名成功即成功获取采购文件后弃标。

  2.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

  3.开标后因投标单位标书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导致废标情况。

  4.投标单位没有按时递交响应文件的。

  5.开标后,因供应商导致采购失败。

  以上内容投标单位已明确表示理解!

  投标单位授权人代表或法人:(签字)

  获取我公司联系方式及账户信息请扫描二维码: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我方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报名,签署的文件及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截图流程

  第1步:打开系统首页。

  第2步:空白处输入供应商名称并点击“查询”。

  第3步:点击选择供应商名称。

  第4步:选择“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截取当前页面,显示“暂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即可报名。

  第5步:选择“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取当前页面,显示“暂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即可报名。

  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截图流程

  第1步:打开系统首页。

  第2步:点击“信用服务”。

  第3步:点击“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第4步:空白处输入供应商名称、输入组织机构代码并点击“查询”。截取当前页面,显示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即可报名。

,内蒙古

标签: 中国邮政集团 电话营销 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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