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第三幼儿园沙池、水池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丹东市第三幼儿园沙池、水池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第三幼儿园沙池、水池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丹东鸿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DDHS********001
项目名称:丹东市第三幼儿园沙池、水池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659.13元
最高限价:140,659.13元
采购需求:沙池、水池改造工程(详见磋商文件后附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日历天完工,并验收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3.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2月03日至 2021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丹东鸿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 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鸿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五、开启时间:2021年12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鸿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八、其他补充事宜购买采购文件需携带: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第三幼儿园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三幼街68号
联系方式:186*****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鸿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联系方式:林女士、****-*******
邮箱地址:DDHSzbdl@1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蓝天支行
账户名称:丹东鸿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004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丽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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