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省娄底市医疗保障局娄底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娄底市公立医疗机构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年湖南省娄底市医疗保障局娄底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娄底市公立医疗机构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

项目简称:

2021年娄底市标

项目标号:
项目状态:

招标开始

所在地区:

娄底市

招标机构:

娄底市医疗保障局

采购周期:

暂无

开始时间:

2021-12-02

开标时间:

暂无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各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娄底市公立医疗机构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娄底市医疗保障局娄底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13日

娄底市公立医疗机构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为规范全市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工作,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21〕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实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5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规范全市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工作,逐步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和使用体系,满足临床医用耗材需求,节约医保资金,减轻患者负担,完善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供应配送体系,保障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安全有效、品质良好、种类齐全、价格适宜、供应稳定、配送及时。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坚持集中采购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坚持产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配置资源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完善市场配置资源机制。

(三)采购组织

1. 采购组织机构

市医保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娄底市公立医疗机构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对全市医疗机构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的采购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管理,指导督促医疗机构落实集中挂网采购和做好货款结算。

2. 采购平台

娄底市低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http://www.ldhccg.com/)

3. 采购主体

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含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鼓励协议定点非公医疗机构按照自愿的原则参加。各采购人要在娄底市低值医用耗材集采平台采购临床所用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完善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内部管控制度;与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按合同规定时限结算货款;及时反映网上采购中存在的问题。

4. 申报企业

(1)资质要求:申报企业指在国内注册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获得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授权的全国一级代理企业(港澳台或进口产品总代理视同为生产企业)。投标人应在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工作中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2)其他要求:近三年来未被列入湖南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严重、特别严重等级或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二、采购范围

除以下两类由省医保局统一组织实施集中采购以外的所有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均在市级集中采购范围。

1. 十三大类(血管介入、骨科材料、神经外科、结构心脏病、非血管介入、起搏器、电生理类、吻合器、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人工器官组织、疝修补、口腔、眼科)。

2. 省医保局统一组织集中采购的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如新冠肺炎核酸检验检测试剂等)。

三、实施措施

(一)开展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限价挂网

通过娄底市低值医用耗材集采平台开展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数据采集和价格申报,实行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价格动态调整,保持娄底市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挂网价格处于合理水平。

1. 2020年1月1日以来在娄底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有销售记录的产品实行限价挂网。以湖南省2019年以来开展了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地市(不含湘西州、郴州市、益阳市价格)的挂网价格(有多个地市挂网价格的,取最低价格)作为限价挂网;无挂网价格的,组织专家按不高于2020年1月1日以来娄底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论证后限价挂网。

限价挂网后,若省内地市开展集中采购,且挂网价格低于娄底市低值医用耗材集采平台挂网价格的,生产企业应在30日内联动申报最新挂网价格。

各申报企业对申报数据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虚报瞒报漏报,经核实将取消申报企业该产品的挂网资格。申报企业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被列入相关“违规名单”之日起2年内,不得参与娄底市医用耗材采购活动的资格,并上报至省医保局。

2. 2020年1月1日以来娄底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无实际采购记录的产品,纳入备案采购管理。备案采购管理办法另行公布。

(二)规范医疗机构网上交易行为

全市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限价挂网后(具体时间另行公布),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在娄底市低值医用耗材集采平台采购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严禁网外采购。医疗机构网外采购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的,将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加强管理,并纳入医保基金考核管理,情节严重的,解除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娄底市开展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带量采购或参加国家、省级、地市联盟带量采购的产品,严格按照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

(三)规范生产、配送企业行为

生产企业或配送企业与医疗机构签订购销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生产企业或配送企业在集中采购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恶意诬告、相互串通报价,中选后拒不签订购销合同、供应质量不达标、对入围后的品种无正当理由撤标、无正当理由擅自断供、少供、超过挂网限价供应、捆绑销售等行为,给予函询、约谈、通报、直至取消投标、中选、配送资格,列入不良记录等处理。对列入不良记录的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的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分别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在娄底市低值医用耗材集采平台的挂网资格中选资格和配送资格,自取消之日起2年内不得参加娄底市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备案)采购。

(四)加强信息化系统建设,提升监督管理能力

完善娄底市低值医用耗材集采平台基本功能,实现医疗机构在平台上阳光采购、公平交易,监测汇总分析平台采购交易数据,建立健全医用耗材挂网采购交易全流程综合监管体系,强化公立医疗机构采购和交易管理,促进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规范使用。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信息公开。本次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形成信息透明、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集中采购公告通知及相关文件通过娄底市医疗保障局官网、采购平台发布。

(二)加强合作监管。医保和卫健部门要加强合作与沟通,形成工作的合力,确保我市低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顺利、稳步推进。各级医保部门要监督和指导辖区公立医疗机构按照规范要求, 严格执行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严禁网外采购,单独收费的医用耗材实行零差率销售。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监督和指导所属公立医疗机构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定期组织检查,坚决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

(三)突出宣传引导。各级医保、卫生健康部门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政策宣讲、解读和引导,广泛动员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生产商、供应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和支持改革,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娄底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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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卫生健康委员 低值医用耗材 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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