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街道十五里村(原四都村)陈家弄山塘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川街道十五里村(原四都村)陈家弄山塘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第 053 期 常山县金川街道十五里村(原四都村)陈家弄山塘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14- 053 号 2014年 4 月 11 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山县金川街道十五里村(原四都村)陈家弄山塘综合整治工程常水【2014】4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山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常山县金川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常山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常山县金川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已由常山县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常山县金川街道;
2.2 工程规模:35万元左右;
2.3 招标内容:大坝加固、输水建筑、溢洪道、上坝道路、机耕农桥等;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省水利厅聘用水利水电叁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其它规定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常山县招投标网上自行下载(http://www.csztb.net/)!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4 月 25 日 14时30 分,地点为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山县紫港小区紫港路2号行政大楼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山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常山县金川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常山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常山县红旗街53号4楼
常山县金川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邮 编:324200
邮 编:324200
联 系 人:王伍德 联 系 人:林霞
电 话:135*****005 (政府网663005) 电 话:151*****817(政府网558817)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常山县金川街道十五里村(原四都村)陈家弄山塘综合整治工程 招标文件招标人:常山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常山县金川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盖单位章)项目联系人:王伍德联系电话:135*****005 (政府网663005)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编制人:姚海燕 联系电话:****-*******审核人:梁明 联系电话:****-*******二O一四年 四 月 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 评标办法20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4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2第六章图纸35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6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37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053 期常山县金川街道十五里村(原四都村)陈家弄山塘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14- 053 号 2014年4 月11 日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山县金川街道十五里村(原四都村)陈家弄山塘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常山县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常水【2014】4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山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常山县金川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常山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常山县金川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地点:常山县金川街道; 2.2 工程规模:35万元左右; 2.3 招标内容:大坝加固、输水建筑、溢洪道、上坝道路、机耕农桥等;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3.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省水利厅聘用水利水电叁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其它规定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常山县招投标网上自行下载(http://www.csztb.net/)!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4 月 25 日14时30 分,地点为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山县紫港小区紫港路2号行政大楼3楼)。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常山县招投信息网(http://www.csztb.net/)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常山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常山县金川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地址:常山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常山县红旗街53号4楼常山县金川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邮编:324200邮编:324200联 系 人:王伍德 联 系 人:林霞电话:135*****005 (政府网663005)电话:151*****817(政府网558817)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网址: / 网址:/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账号: / 账号:/2014年 4月11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2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3施工安全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4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省水利厅聘用水利水电叁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财务要求:/业绩要求:/其他要求:/5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6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7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4年4月24 日16时前到达指定账户,并于截止日前到收款单位开收款收据,投标保证金需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5万元;户名: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中国银行常山县支行账号:********13222.已缴纳投标保证金年金的投标人:按常监管办[2013]17号文件执行,当单个项目投标保证金超过施工企业缴纳年金金额的,缴纳差额部分;3.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年金的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本县转账、县外电汇。(不接受保函和现金);8签字或盖章要求文件袋和投标文件封面及投标文件的正本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9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商务标:肆份;资格审查:壹份10装订要求本次包装分二份个档案袋,商务标一个,资格审查一个,。正本与副本分别装订成册,但包装在同一个档案袋内。11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地址: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2014年 月日时 分前不得开启1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山县紫港小区紫港路2号行政大楼3楼)13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山县紫港小区紫港路2号行政大楼3楼)14标书拆封顺序随机15是否授权审查小组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16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常山县招投标信息网17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按中标价(不含暂定金额)10%,万元取整。中标人在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七日内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招标文件正文与投标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前附表为准,前附表与招标公告不一致,以招标公告为准,招标公告与本工程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2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办理相关登记及缴费手续。3投标人委派的参加开标会议人员须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及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备查,复印件及其他资料(投标文件、资料、证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封装、提交。4投标企业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委托人,以及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在投标时,必须提供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其交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原始凭证(养老保险清单应为投标前持续六个月)。5凡是提供投标文件格式文本的,投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格式文本编制,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6注册地不在常山县行政区域内水利施工企业必须按按常水发【2013】135号文件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并按照常监管办[2012]5号文件办理交易员,开标时投标人需携带常山县外水利施工企业进常登记证,受托人须携带本人交易员证,否则招标人拒绝其投标。7投标人开标前须按规定向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席位费800元;8本工程所有招标资料由投标人在常山县招投标网http://www.csztb.net自行下载,并及时关注相关补充文件及其他相关通知,因投标人下载不及时等原因导致投标失误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要求无不良行为及黑名单记录,不良行为及黑名单记录是指2011年1月1日起被建设部、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四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并在公示期内的记录。10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要求按常监管办纪【2012】1号《关于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及常监管办【2013】11号文件规定执行,并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件及常政发【2009】66号文件相关规定。1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身份管理:非国有施工企业参与本工程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要求为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如中标后有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投标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处理。12本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组成员到位要求:本工程每标段要求项目负责人到位率在80%以上,施工员和安全员全员到位。13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公告。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公告。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公告。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公告。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政府投资100%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大坝加固、输水建筑、溢洪道、上坝道路、机耕农桥等。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20日历天。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4)业绩要求:/;(5)其他要求:/;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可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在常山县招投标网上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偏离 不允许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 (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常山县招投标网上告知所有投标人。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常山县招投标网上告知所有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商务标应包括以下内容:(l)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随身携带,开标前上交查验);(3)投标保证金收据(随身携带,开标前上交查验);(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电子文档一份,要求刻录成光盘,随商务标正本一并封装);(5)投标总价;(6)总说明:包括采用的计价依据;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投标工期;综合单价中风险因素、风险范围(幅度);措施项目的依据;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如降价说明、各项取费费率,特别需说明安全文明、临时设施的取费费率等内容)(降价说明指工程投标报价与最高限价比较下降幅度的理由、采取的降底报价和减少成本的措施、以及是否低于成本价等内容)(7)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8)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9)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10)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含定额子目)(11)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2)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3)主要材料、人工、机械价格表(14)提供投标组价的电子文本的只读光盘,作为询标和竣工结算组价分析依据,中标后不退还。二、资格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3)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的复印件(4)三类人员B证及五大人员上岗证书的复印件(5)项目管理机构一览表(6)投标企业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委托人,以及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在投标时,必须提供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为其交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原始凭证(养老保险清单应为社保部门提供的投标前持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清单)。 (7)履约承诺书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随身携带,以备审查,不需封装在档案袋内。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3.2.3工程量清单报价。内容应包括为了实现完成施工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上述费用实际施工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以上费用招标文件要求单列的,投标人应该单列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中,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的其他项目报价中。 3.2.4招投标双方的工程交易费用全部由中标人缴纳,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3.2.5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列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计价中,费率不得低于规定费率的下限,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其他根据本工程特点发生的新材料、新工艺及其他检验检测费和试验费,由投标人自行测定报价并包含在投标报价内。3.2.6交通协管、审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施工配合费、涉及配合招标人政策处理导致的施工工期延期的配合费用等包含在投标报价内;3.2.7工程因故延期的价格风险因素及工程一切风险应包含在报价内。3.2.8清单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描述不清的由投标人根据施工图及相关施工规范为准。3.2.9工程中标人在开工前将符合本工程实际的施工具体方案及施工工期控制的计划报招标人审查。3.2.10暂列金额及暂估价在投标报价时均不得变动不计税费单列在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中。3.2.11施工现场的围挡、排水、降水及接水接电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结算时按报价包干。3.2.12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费,应按规定计价,不得低于规定费率计取。规费和税金应按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3.3 投标有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如遇特殊情况,招标人有权延长投标有效期3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3.4.3中标人确定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按常山县监管办及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退还。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并查证属实的。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起包装在一个包封中,包封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及法人章。4.1.2 投标文件的包封上应清楚地标记“×××工程商务标投标文件”字样或“×××工程资格审查资料”字样 ,档案袋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本次招标的投标文件每个标段应分二个包装,其中:一个为商务标投标文件,一个为资格审查资料。各个文件的具体份数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4未按本章第4.1.1、4.1.2、 4.1.3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要求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迟到者视为自动弃权。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规定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 评标6.1 审查小组6.1.1 本工程招标招标人按规定组建审查小组,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标、技术标的核查和评审。6.1.2 审查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除了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2条及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标准和情形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查小组确认,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审查小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1)、在评标过程中,审查小组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2)、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3)、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形。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审查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审查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审查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7.3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 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后七日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7.4.2 中标人不能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 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 纪律和监督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审查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 对审查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审查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审查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己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1.4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标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见相关规范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见相关规范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见相关规范工程时度计划与措施见相关规范资源配备计划见相关规范条款号量化因素量化标准2.1详细评审标准单价遗漏按招标文件要求不平衡报价按招标文件要求1.评标方法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体现评标办法的科学合理,达到招投标活动的选优择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常山县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试行)》等规定, 制定本工程的评标办法。1.1 本工程招标依法组建审查小组,负责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1.2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符合性审查(投标行为审查),由招标人代表负责,开标工作人员参与。审查内容为:标书送达时间、标书密封情况、保证金缴纳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到位情况、县外施工企业入常登记情况等五项内容,审查过程由现场监督人员监督。审查后,由招标人将投标行为审查的情况报告给审查小组确认,并决定其投标是否有效。投标人投标行为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参加下一阶段评审,标书不予拆封。1.3 投标人投标行为审查未通过,但已被招标人签收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返还,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管,保管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有效期结束止。1.4 标书拆封后发现的任何问题均由审查小组负责审查、确定。无论资格审查结果如何,投标人商务总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不低于成本控制价的,均参与商务标评标基准价的复合,出现低于成本控制价报价的,剔除低于成本控制价的报价后,重新计算评标基准价。1.5投标文件分商务标书、资信标书两部分组成。资信标、商务标均采用通过制审查。1.6符合性审查内容(一)资格审查内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1)企业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投标人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不在有效期内;(4)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文件如有要求);(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6)项目班子成员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7)项目班子成员中有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8)资格审查资料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签字、盖章;(9)县外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入常登记手续 ;(10)单项合同金额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以上的;(11)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明文明确暂停投标资格等情况的。(二)商务标审查内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商务标审查不予通过):(1)违反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2)不按招标人提供的清单格式编制工程报价清单;(3)擅自修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少项、增项、错项)与数量的;(4)投标总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的;(5)分部分项合价与总标价不一致;(6)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安全施工、临时设施等费用,低于现行规定的;(7)规费、税金、单列费用未按规定计取或不计取的;(8)存在严重不平衡报价(单价高于定额价2倍以上的或招标文件约定的);(9)存在未响应招标文件对报价的实质性要求;(10)商务标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签字、盖章。1.7 有效报价的确定及商务标的评定(1)投标有效报价的确定(保留到元,四舍五入)项目招标控制价:351493元 (含预留金20000元)投标时不得下浮项目招标最高限价:(351493-20000)×92% 20000=324974元项目招标风险控制价:(324974-20000)×85% 20000=279228元项目招标成本控制价:<1>固定成本控制价为:(279228-20000)×95% 20000=266267元<2>动态成本控制价为:评标基准价的98%计算最高限价、风险控制价、成本控制价时,项目中的暂定金额及预留金均不下浮。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计价规范取费下限值。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低于成本控制价(不含本数)的,其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复合计算。无论资格审查、技术评审结果如何,投标人商务总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不低于成本控制价的,均参与商务标评标基准价的复合,出现低于成本控制价报价的,剔除低于成本控制价的报价后,重新计算评标基准价。(2) 商务标的评定本工程商务标采用综合平均法计算投标人平均下浮值(K1),现场摇号产生随机期望下浮值(K2)和权重系数P:K1:对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再对该平均值以下的投标报价平均后除以最高限价为平均下浮值F,K1=1-F。(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K2:由招标人代表从0-7%区间内选定(每0.5%设一个签,间隔相等),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一个值(数值为百分比)。P:由招标人代表从0.3、0.4、0.5、0.6、0.7五个数中,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一个权重系数。评标下浮率(K):K=K1*P K2(1-P) (数值为百分比,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评标基准价为:B=最高限价X(1-K) (保留到元,四舍五入)2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审查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审查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 审查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审查小组的要求。3 定标办法经评审有效报价中最接近评标基准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相同接近的,取下不取上,如果报价也相同,则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用同样办法确定。审查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应当根据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必须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充分理由,经县纪委监察局、县监管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县财政局共同核准后,方可最终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应在常山县招投标网(www.csztb.net)、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牌等媒介上向社会公示3天。应当重新组织评审的,重新组织评审工作按浙政发〔2009〕22号《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第二、(十四)条规定执行;对评标结果需要重新审查确认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执行。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2版)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鉴于发包方对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投标,双方根据合同条款(示范范本)等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其投标中的承诺,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1合同工程内容: 2施工队伍管理本合同在实施中,承包方派出的具体施工队伍其素质、力量、现场管理班子、机械设备、现场文明安全施工不符合投标书承诺的,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书所承诺的要求时,发包方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施工力量,承包方必须接受,否则按违约论处,发包方可单方终止合同。3工程承包造价本合同工程总承包价为人民币万元。本工程实行固定单价合同;由设计变更及签证产生的工程量变化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根据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结算;3.1发包方提出的设计变更或由承包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同意采纳的设计变更,均凭联系单、签证联系单确定认可。3.2若发生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工程费用增加,承包方直接损失的费用,经核定,发包方予以一定补偿。但属可以预见、预防,而承包方预防不力所造成的损失,发包方不予补偿,其工期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4材料供应本工程承包范围所需的材料均由承包方自行采购,须有合格证、质保书或试验的报告等技术资料,如发现使用不合格的材料,相关施工部分全部返工,由承包方承担全部的责任。5工程质量及其管理5.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有关设计说明和双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有关规定,精心组织施工、记录、检验,严格把好每道工序的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的合格等级要求。5.2发包方委托的监理单位组成本工程监理班子代表发包方全过程监督、检验承包方的施工质量、进度、投资及现场管理等,承包方应服从其管理,承包方在施工中如发现设计、质量、材料等问题,应及时和发包方联系,共同协商处理。5.3为确保工程的质量,发包方委托的施工监理工程师代表如发现施工不符合技术、质量要求者,有权通知承包方暂停施工、整改、返工5.4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现行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为依据。5.5交付竣工资料应包括如下内容:1)5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2)工程的全过程原始记录及验收资料;3)材料质保书、检验签证单,材质和混凝土试验报告;4)有关设计变更的技术资料;5)工程的检测数据、质量评定报告;6)工程竣工决算的全部资料一式3份装订成册;7)其它按规定应提交的资料;5.6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编制要求及相关约定本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由施工单位编制并报送;要求符合合同约定的计量计价方式。一、编制内容:1)、在报送结算资料前,发包人与承包人须签订结算审计及结算付款相关事项协议;2)、在报送结算资料前,承包人须填报管理与控制情况汇总表;二、编制原则: 1)、凡编制竣工结算的项目,必须是具备结算条件的工程。也就是必须经过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而且要在竣工报告的基础上,实事求是的对工程进行清点和计算,凡属未完的工程,未经验收的工程和质量不合格的工程,均不能进行竣工结算,需要返工的工程或需要修补的工程,必须在返工和修补后并经验收检查,合格后方能进行竣工结算。 2)、竣工结算书,要正确的确定工程的最终造价,要求根据承发包双方结算审计及结算付款相关事项协议规定编制,不得巧立名目、弄虚作假。 3)、要求按照施工合同的计量计价条款进行编制。 4)、结算资料必须齐全,并严格按竣工结算编制程序进行编制;三、编制时间及数量:1)、编制时间:竣工结算资料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收集整理。承包人应在工程验收合格后28日内出具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无正当理由延期或经发包人书面催促14日内仍未提供或明确答复的,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核,责任由承包人自负。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报告并提交真实完整资料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2)、编制数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将编制完整装订成册的竣工结算资料一式三份递交给发包人。四、编制方法:1)、竣工结算资料应填写竣工结算报告及竣工结算资料、并编写目录;装订成册;2)、竣工图:用于工程结算的竣工图由乙方负责整理,凡按设计院图纸施工的必须以设计院提供的蓝图为准, 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竣工图必须是工程实际施工真实完整的反映、能符合工程结算审计计量计价的要求。竣工图按出图顺序编制图纸目录并装订成册,加盖施工单位竣工图章确认,同时报送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未满足以上要求的工程结算竣工图,结算审核时不作为结算依据和工程竣工资料予以受理。提交竣工图的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提供竣工图CAD电子版一份。3)、.施工界面和工作内容确认资料:施工界面划分和工作内容确认资料由乙方负责整理,按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先后的顺序整理成册并编码清楚。整理好的确认资料一式二份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和编制人盖章确认,同时报送监理工程师单位盖章确认。无施工界面和工程内容确认资料的工程子项,结算审核时不予受理。4)、设计变更资料:由乙方负责整理设计变更资料并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审核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以上设计变更资料要求乙方按设计变更资料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且编码,对同一部位在不同时间的设计变更资料必须以最后实施且完工的内容为准。 5)、现场签证资料(含价格签证单):要按照不同的签证类别根据现场签证的时间先后整理(工程要分专业),且要有统一的目录和详细的编码,现场签证资料要求有甲方相关人员签字以及甲方单位盖章确认。 6)、结算书中的项目特征栏因注明与设计变更资料、现场签证资料对应的编号或内容;7)、重新组价下浮的项目下不得与套中标单价的项目混编;8)、工程量按实结算的工程,不得以合同价加减变更项目造价的方式编制结算书,要求按实际完成对应项目的总工程量编制,按合同约定方式计价;9)、工程量计算书:变更项目的工程量计算书由承包人提供,并与变更资料对应;10)、以上资料报送时,由电子版的,须同时提供电子版;五、工程竣工结算资料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测算并包含在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中。6施工和设计变更6.1承包方在实施中如发现施工图纸上的错误或不合理的情况,优化施工图设计的方案,须以书面形式上报监理、业主,由业主与设计单位联系经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出具施工联系单才能实施,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图纸。6.2发包方和设计单位通过现场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出的设计变更联系单,同样属于合同文件,承包方必须实施。7工期、开工要求7.1合同总工期为120日历天,承包方应在此总工期内完成全部合同工程及总承包管理范围的全部工程。开工、完工日期以招标文件条为准。在具备开工条件下,工期以由业主与监理单位共同发出开工联系单次日起计算,若中标单位恶意拖延开工日期,在发出开工联系单后7日仍不开工,业主有权按违约处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重新选拔施工单位进场施工。7.2合同工期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七天内不办理签证的,不予承认)可作顺延:(1)合同履约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2)不可抗拒因素。8双方责任8.1发包方(1)合同签订后,发包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资料等3套。(2)负责规划放样,提供高程参照点等有关资料。(3)组织施工和设计、监理单位参加的施工图交底、会审,做好由四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及时报送有关单位。(4)审核承包工程进度报表,按合同约定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5)派驻现场监理工程师代表,对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现场、工程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处理,设计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款签证和其它必要的签证。(6)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有关工程进度款,签证费用等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复核签字,发包方审核后才能支付。8.2承包方(1)承包方按合同工期要求进行施工。(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工申请报告、工程检验资料、竣工报告书等,及时送发包方、监理单位及有关单位,并接受监理和质量监督单位的监督和检查。(3)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4)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提交工程决算资料,参加竣工验收,负责做到工完场清,完工后一周内施工队伍及施工机械设备全部撤离现场(工程保养维护人员除外)。(5)对工程质量问题,无条件负责处理。(6)承包方必须与发包方签订《安全事故施工责任书》,严格遵守责任条款,应精心组织施工,做到文明施工,保持现场整洁,强化安全责任,抓好安全生产和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在施工现场中发生消防、人身事故,治安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均由责任方承担。9违约责任9.1工程质量:工程竣工后,不能一次性达到质量合格要求的,扣履约保证金30%,并按规定返工,返工仍未合格的,加倍扣除履约保证金,直到验收合格为止。9.2施工工期:保证金20%,必须在核定的工期内完工,每推迟一天按500元扣履约保证金,若遇到人力不可抗拒原因或非施工方原因导致延误工期的,须经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签字确认。9.3项目成员到位情况及班子成员更换要求项目成员到位情况履约保证金10%;要求项目负责人每周到监理单位签到不少于三次,每月要求签到不少于12天,否则每人每天罚款500元,出勤天数以监理人的记录为准。业主将对项目部成员到位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施工员、质量员在工程施工状况下必须在场,发现未在施工现场,每人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出勤天数以监理人的记录为准。项目负责人及班子成员未经甲方认可擅自变动,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扣除履约保证金10%,擅自更换项目班子中的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则各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9.4安全文明施工:未按规范及规定做好安全文明生产,造成重伤、死亡等安全事故的,除按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外,扣除履约保证金15%。9.5不拖欠民工工资:在业主按合同结算拨付工程款的前提下,不拖欠民工工资,如有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民工上访的,则扣除履约保证金20%。9.6承包方违约,即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发包方违约,应支付承包方以履约保证金相等额度的违约金,由于违约造成超过违约金部分直接经济损失,均由责任者另外赔偿。10合同文本设正本2份,副本6份,承、发包方各执正本1份,甲、乙双方各执副本3份。11合同价款支付11.1工程款支付:本次工程采用月进度付款:(1)每月进度款按完成实际工程量的80%支付。(2)完成100%的工程量支付最后一次进度款:工程总造价小于合同工程造价的支付实际工程总造价的80%工程款;工程总造价大于等于合同工程造价的支付合同工程造价的80%工程款。工程完工合格,工程结算经审计后,扣除5%保修金,付清余款。质保金留至质保期满后付清。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备案后30日内,视有无违约情况后返还。11.2工程量结算方式:(1)清单项目工程量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规定的计算方法按实结算;(2)清单工程量中暂定项目、设计变更项目、施工变更项目的增加工程量凭发包方认可的联系单及签证单作为调整依据。减少(甩项)工程量由承包人上报并经发包人认定后在审计时最终确定。11.3分部分项工程价款结算方式:(1)报价中有适于调整工程量的价格时,按报价中已有的价格确定。(2)当报价中有类似于调整工程量的价格时,可参照报价中已有的价格确定。(3)当报价中无适用或类似于调整工程量价格时:1)定额中相关项目可套用的,结算时按招标人招标控制价编制口径计算,乘以中标折合率确定价款【中标折合率计算公式=(中标价-暂列金额-暂估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暂估价)×100%】;2)定额中无相关项目套用的,按照签证价结算;(4)因工程清单项目部分特征变更,导致投标人的投标综合单价报价已经不能反应其工程全部内容的,可以参照投标人的组价计算分析及定额子目的报价,重新组价。(5)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如对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项目进行项目或工程量的增减,或对材料规格品种等方面进行调整,除按合同约定的的方式进行价款调整外,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因素提出索赔或怠工;(6)本工程人材机价格、取费标准等均不因市场价格波动、政策性变更而在结算时调整。投标人结合市场竞争情况和企业自身实力,根据现行市价及企业内部定额,结合市场价格信息,考虑风险因素,特别是由市场价格浮动等因素而引起的相关材料价格的变化等因素确定工程报价。未尽内容参照招标文件3.2及其他条款规定。(7)措施项目结算:本工程的施工组织措施费用按报价包干结算。施工技术措施费在招标范围及内容无重大变化或无重大设计变更引起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增加或减少的情况下,按投标报价包干。(8)招标文件约定在投标报价时考虑的未单列的项目费用,结算时不再计取或调整。(10)招标文件约定在投标报价时考虑的不另行计取的项目费用,结算时不再计取或调整。(11)招标文件约定在投标报价时考虑报价包干项目费用,结算时不再调整。11.4规费、税金按现行计价规范、取费标准及招标文件约定条款结算。11.5审计费用分担:根据常山县审计办法及补充规定,审计局将按工程核减额10%计收取审计费。发包人承担工程送审造价仟分之二点五的审计费;其余部分均由承包人承担。由承包人承担审计费的计算公式:核减额×10%-工程送审造价×2.5‰;承包人承担的审计费由发包人在支付工程结算款时扣除后,统一上缴审计部门。12、本工程的人、材、机的价差不予调整;如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半年以上的,未完部分工程的人、材、机调差方法按常山县人民政府【2011】34号专题会议纪要规定执行。13、工程变更、签证:本工程工程变更、签证按照常政办发【2012】110号规定执行。14、材料和设备供应:所有材料必须有质保书和合格证,并且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15、工程结算时间以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时间为准。16、工程签证必须符合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制度要求。17、工程质量保修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条款执行,质量保修期为1年。18、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常山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 合同形式:。5.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日;工期:日历天。6.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7.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8.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及缺陷修复。9.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本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份。11.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 .工程量清单说明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2 、投标报价说明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2 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明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等。2.3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己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2.4本工程含预留金2万元,投标时不得下浮。2.5 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报价。内容应包括为了实现完成本工程(含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相应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以上费用招标文件要求单列的,投标人应该单列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中,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的其他项目报价中。2.5.1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法报价,投标人根据施工图参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结合投标企业内部定额,结合市场信息、管理水平及市场竞争情况,考虑综合成本及风险因素,综合测定自主报价。2.5.2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列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计价中,费率不得低于规定费率的下限,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其他根据本工程特点发生的新材料、新工艺及其他检验检测费和试验费,由投标人自行测定报价包含在投标报价内(不要求单列)。2.5.3清单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描述不清的由投标人根据施工图及相关施工规范为准。2.5.4招投标双方的工程交易费用全部由中标人缴纳,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2.5.5配合招标人进行政策处理的费用包含在报价内;2.5.6工程施工期间及延期的价格风险因素及工程一切险应包含在报价内。2.5.7要求单列报价的费用按报价包干结算,不因工程变更而调整。2.6 投标报价的组成 本工程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等费用。2.6.1直接成本的计算:a、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依据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实物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料,按企业定额或参照2010版预算定额确定;b、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参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信息价格结合市场价格,自主确定。c、项目措施费由企业根据自己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和工程的实际情况、施工方案、风险程度自主确定。2.6.2规费: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计取报价,不得竞争。2.6.3利润的计算:利润的计算根据建设市场和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2.6.4税金的计算:税金的计算根据国家规定的税率及计算办法确定。2.6.5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法报价,投标单位结合市场竞争情况和企业自身实力,根据现行预算定额,结合市场价格信息,确定工程报价,同时提供主要材料价格表。2.6.6工程量清单分项计价合计数必须与投标报价书中所列报价相吻合。2.6.7业主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宁波天成水利水电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浙江省、市有关补充规定编制、《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衢州造价信息2014年第2期信息价。2.7实物工程量清单的认定2.7.1招标人提供的清单项目,投标人未列出的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到有关的项目单价或合价中。2.7.2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任何算术性错误,招标人将按下述原则予以调整:(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按上述条款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2.8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内容2.8.1在工程计价时应按工程实际单列安全文明措施费所需的费用,计费费率和程序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规定执行,安全文明措施费不得低于规定的下限,不准下浮让利;投标单位中标后,工程交易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支付并按常山县常政办发[2005]149号文件规定交纳统筹保险金 (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2.8.2投标单位违反本规定进行安全文明措施费报价的应视为低于成本价,作废标处理。2.8 投标货币2.8.1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2.8.2投标报价总价必须精确到元。2.8.3投标单位应根据现场勘察所取得的信息,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组织措施。3. 其他说明4.工程量清单在常山县招投标网上(http://www.csztb.net/)自行下载 第六章图纸本工程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依据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在工程施工中所有的材料、设备和施工质量均应符合下列技术规范的要求:2、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和标准(1)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2)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3)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4)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施工验收及施工安全技术规范;(5)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现行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3、施工必须达到现行国家、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上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4、规范和标准的获得由投标人自行解决。5、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上述标准或规范若有修改或重新颁布,承包人应自觉严格遵守执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履约承诺书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资格审查资料注:一、二、三、五表格装订在商务标文件当中,四、六表格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当中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项目负责人: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和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 (其他补充说明)。投 标 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本人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四、履约承诺书 (招标人):我公司现对(项目名称)作如下郑重承诺:1、在项目招投标中无出借(租)资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行为;2、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要求按常监管办纪【2012】1号《关于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规定执行及常监管办【2013】11号文件规定执行,并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件及常政发【2009】66号文件相关规定;3、投标文件中要求的资质证书、企业业绩、建造师业绩等无造假行为;4、项目实施中不发生转包和非法分包行为;5、按照签订施工合同,按期进场,按期开工建设;6、依照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班子全员到岗、机械设备全部到位,未经建设单位批准不得变更;7、严格履行合同,保证工期和质量;8、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法规和纪律,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9、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规定,完成施工。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暂停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自动放弃所约谈项目的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月日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企业资质等级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二)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岗位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注: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要求提供养老保险社保证明,2、上述人员要求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三)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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