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小浦镇高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开选取设计方案-项目名称:长兴县小浦镇高地村(黄泥山岗)旱地改水田及垦造耕地(全域整治)设计项目

长兴县小浦镇高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开选取设计方案-项目名称:长兴县小浦镇高地村(黄泥山岗)旱地改水田及垦造耕地(全域整治)设计项目

公开选取公告详情

长兴县小浦镇高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开选取设计方案
项目编号:330522-1015-2494
项目单位:长兴县小浦镇高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项目名称:长兴县小浦镇高地村(黄泥山岗)旱地改水田及垦造耕地(全域整治)设计项目
项目具体信息:1.项目名称:长兴县小浦镇高地村(黄泥山岗)旱地改水田及垦造耕地(全域整治)设计项目。2.建设服务单位:长兴县小浦镇高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3.项目地点:长兴县小浦镇高地村4.项目概况: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和通知(国土资发[2012]108号)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征求《浙江省“旱地改水田”耕地质量推升项目立项与验收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函 浙土资厅函[2015]75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增加高地村水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加大基础设计建设的投入,改善农业种植条件,使原来土地的产出率得到提高,改善项目区耕地质量,对土地进行整治,保证土地资源能够被可持续利用,改善高地村农业生产条件,根据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修建水利设施,改良土壤,以提高高地村农业生产条件,形成长兴县小浦镇高地村(黄泥山岗)旱地改水田项目实施方案,完成旱改水项目的立项工作。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办[2014]7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增加高地村水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加大基础设计建设的投入,改善农业种植条件,使原来土地的产出率得到提高,改善项目区耕地质量,对土地进行整治,保证土地资源能够被可持续利用,改善高地村农业生产条件,根据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修建水利设施,改良土壤,以提高高地村农业生产条件,形成长兴县小浦镇高地村垦造耕地项目(全域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垦造耕地项目的立项工作。5.服务金额:60000——80000元(最低限价60000元,最高限价80000元整)。5.服务资金说明:自筹
服务类型:建设工程设计
服务事项:设计方案
中介机构资格要求: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城乡规划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乙级资质。2.选取中介方式:本次采用【公开竞价】模式,要求报名企业符合资质类型要求且已经进驻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和通过审核的中介服务机构。
其他要求:1、技术要求(1)中介服务机构应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2)中介服务机构项目负责人在设计过程中必须勘察现场;(3)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开展检测工作,不得接受有关单位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4)中介服务机构应对出具的有关数据、结论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5)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中介服务机构应为项目业主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6)中介服务机构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业主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中介服务机构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7)未经项目业主同意,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8)合同终止后,未经项目业主同意,中介服务机构不得泄露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资料和情况。2.服务人员要求(1)公司授权签字人担任本项目负责人;(2)设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上岗证书。
服务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完成
选取方式:公开竞价
是否财政和国有企业资金投资项目:否
是否为入围企业:否
服务费用:60000-- 80000元
选取时间:报名时间:2021-12-03 15:21:25--2021-12-08 09:30:00竞价截止时间:2021-12-08的09:30:00-10:00:00
选取地址:长兴县小浦镇高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备选机构数:无
项目业主联系人:邵阳(主任)
项目业主咨询电话:187*****866
发布时间:2021-12-03 15:21:25
附件下载:
项目立项文件或其他相关参考文书:
需求书:
委托协议书:

标签: 旱地改水田 设计项目 全域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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