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月高新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工程(一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净月高新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工程(一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工程(一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3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主要对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工程(一期)施工监理进行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226.1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长春市水务局 |
建设单位:长春净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标段(包)名称: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工程(一期)施工监理 | |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中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工程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区境内 | |
总投资(万元):226.1 |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主要对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工程(一期)施工监理进行招标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1月18日至2022年06月30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7日 | |
投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16开标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 |
招标联系人:赵士博 | 联系电话:130*****179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2月17日 16时00分 | |
公告正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L******* 本项目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工程(一期)已由长春市水务局以长水行审字【2021】1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净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中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净月高新区境内。 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工程(一期)施工监理 招标内容:主要对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工程(一期)施工监理进行招标。 监理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保修期届满之日止。 二、资格审查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2)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3)有良好的履约信誉。(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12月13日8时30分至2021年12月17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177*****355。 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定于2022年1月4日上午9:30时,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16开标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长春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U盘(备份),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标书为主。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长春净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士博 联系电话:130*****17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芳 联系电话:****-******** 水利工程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2月17日 16时00分 | |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6/secondPage.html">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00(客服)、177*****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2/secondPage.html">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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