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维修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空调维修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各潜在供应商:

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根据需要,拟对检验科、西药房空调维修改造项目进行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由医院自行组织,医院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谈判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采购限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检验科、西药房空调维修改造

20

4000

本项目不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预算金额 20 万元

三、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竞标人的经营范围须包含制冷设备安装、销售或工程建设活动。

2、竞标的品牌质量不得低于推荐品牌质量,且需取得厂家对此项目品牌授权书。

四、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内容

1、设备部分:检验科配置2台风冷模块机进行单独控制,制冷量≥65kw 制热量≥68kw.(推荐品牌:国祥、扬子、欧科),西药房新增8台风机盘管与大楼原品牌一致。

2、风系统部分:采用防火单面彩钢板为空调送风管,出风口采用双面塑钢风口、进风口采用单面带过滤网塑钢风口、检修口铝合金材质、软连接采用防火帆布连接等。

3、管道部分:采用镀锌钢管、水泵2台(一用一备),采用PVC-U为冷凝水管、保温材料为B1级2.5mm.

4、检验西药房改造施工图见附件,详情以现场勘察为准。

(二)技术要求

1.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满足现有设备的使用需求,明确填写品牌、型号,且满足所有参数要求,所投货物质量必须符合或达到现行的国家标准,否则作为无效投标。

2、安装要求:中标人负责安装、调试,售后。

(1)严格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施工。

(2)设备的具体安装方式和接线方法都应该严格按产品说明书以及规范规程进行。

(3)所有设备的支架、固定点位置的确定必须符合牢固安全、整齐美观。

3、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不管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五、商务部分要求(一)基本要求

1.交货期(工期)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德感津马路458号(采 购人指定地址)。

3.验收

3.1空调设备到达目的地后的检验:招标人依据合同,并按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清单、技术资料,会同中标人共同负责开箱检验。

3.2开箱检验合格后允许中标人自行组织安装并进行调试。

3.3中标人安装完成并调试后,联系业主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

(二)售后服务内容和期限

质量保证期:系统正常运行并验收合格后二年。在此期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供应商需提供售后承诺服务,格式自定,并盖有供应商鲜章。

1.供应商在重庆范围内设立有授权售后服务单位或者在采购项目当地设有联络点。

2.供应商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电话咨询

确定的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确定的供应商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

3.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3.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3.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3.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确定的供应商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三)报价要求

投标者在投标价目表上列出耗材的报价,其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废标。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包含且不限于:货物制作、运输、安装、保险、税费、人工等费用。采购人不在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四)付款方式

1.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并完成培训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2.采购人验收合格收到发票后30日内无息支付合同价款的95%,质保期满后,满足质量保证条件,15日内采购人无息支付合同价款的5%。

六、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一)投标文件组成:由经济文件、技术文件、商务资格文件等组成

(二)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且标注有正、副本字样。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封面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所有密封袋封口处密封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或授权代表签字,超过规定时间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投标文件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2、签署:本项目投标文件正本逐页加盖投标人鲜章。投标文件中,规定格式的文件应当按要求签字和盖章。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鲜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需在2021年12月9日下午9点前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附电子回单)。

2.投标保证金账户:

保证金转入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

账号:****************565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江津支行(投标保证金请注明项目名称)

3. 投标保证金非对公账户转账且未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逾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30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签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

4.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4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

4.5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八、其它有关规定

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官网上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2、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由自行承担。

3、谈判地点: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德感)负一楼会议室

4、递交标书开始时间: 2021 年 12 月 9 日9:50

5、递交标书截止时间: 2021年 12月9 日10:00

6、谈判时间:2021年12月 9 日北京时间10:00

7、已报名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参与线下谈判,作废标处理。

8、采购人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变动情况提交书面承诺及最后报价。

九、谈判

1.本次谈判采购由医院临时组建谈判小组成员进行谈判和评审,整个谈判过程由本院监督部门负责监督。

2.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3.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获得谈判资格,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谈判顺序。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谈判。

4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如果投标人放弃最终报价或最终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则最终报价以第一次报价为准。最终报价只报总价。

详细资料请下载附件:空调维修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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