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金弘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配送60万吨废钢铁项目拟定审批意见公示
怀化金弘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配送60万吨废钢铁项目拟定审批意见公示
怀化金弘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配送60万吨废钢铁项目拟定审批意见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回收加工配送60万吨废钢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高新区创业创新服务中心6楼619) 邮编:418005 联系电话:07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09日(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怀化金弘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配送60万吨废钢铁项目 |
建设地点 | 怀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沪昆高速以南、池黔路以东、枝柳铁路以西) |
建设单位 | 怀化金弘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博咨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怀化金弘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拟投资11438万元,在怀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沪昆高速以南、池黔路以东、枝柳铁路以西)建设年回收加工配送60万吨废钢铁项目。项目占地37462.92m2,总建筑面积为18074.5m2,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综合办公楼,2栋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购置安装废钢铁回收、切割、剪切、打包、运输、检验、装载等设备。项目年加工配送60万吨废钢铁;项目总投资114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7万元(占总投资的3.2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 2、严格落实营运期水环境保护措施。排水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实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厂区初期雨水经集中收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后废水最终排入怀化天源污水处理厂处理。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剪切、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采用布袋收尘处理,并定期对地面进行清扫;无组织产生的扬尘、原料卸料区域产生的扬尘采用洒水降尘处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后通过高于屋顶3m排气筒排放。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分拣废物,布袋除尘器回收的粉尘定期外售;废液压油、废机油、含油污的劳保用品等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及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要求。 5、严格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表》要求落实隔音降噪和管理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6、环境风险防控。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相应规范和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预案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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