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人民检察院看守所驻所检察室监控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安县人民检察院看守所驻所检察室监控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ZGL-211203号;
2、项目名称:新安县人民检察院看守所驻所检察室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83000.00元;
最高限价:983000.00元;
序号 |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1 | 新安县人民检察院看守所驻所检察室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 983000.00 | 983000.00 |
5、采购需求:
(1)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人民币983000.00元;
(2)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主要为采购监控系统配套设备,交换机、24口接入交换机、单模光纤收发器、光纤收发器机框、防火墙等(具体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采购范围: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内容;
(4)交货期(含安装调试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质保期:一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包括: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3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06日至2021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在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与青岛路交叉口西元国际19号楼13层1309室获取磋商文件;
3、售价: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2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与青岛路交叉口西元国际19号楼13层1309室。
五、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时间:2021年12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与青岛路交叉口西元国际19号楼13层1309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12月06日至2021年12月10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洛阳市新安县黄河大道888号
联系人:游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九都西路西元国际19号楼1307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
河南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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