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指挥调度系统平台招标公告
大气污染防治指挥调度系统平台招标公告
天津市河西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大气污染防治指挥调度系统平台 (项目编号:QXTJ-2021-A-0015)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气污染防治指挥调度系统平台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与洪泽路交口网信大厦1205B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XTJ-2021-A-0015 项目名称:大气污染防治指挥调度系统平台 预算金额:537.0万元 最高限价:537.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60日内完成供货,货到之日起60日内完成所有软硬件设备安装调试、平台开发工作;平台运行维护,从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成时起1年;数据分析服务期限,从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成时起1年。第二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60个日内完成所有平台开发工作;管理服务期限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第三包:自改造工作启动之日起至完成验收之日止,共计30天。(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等文件要求。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规定, 本项目可享受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政策。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第2包: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可享受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政策。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第3包: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 本项目可享受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政策。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财务报告;B.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1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机关出具)4)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 〕125 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3、投标人若为法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有效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第一包:4、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包4、本项目只面向中小微企业实施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三包:4、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中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在有效期内)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中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项目部人员配备:中标人须配备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每包1、2、3项相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6日到2021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与洪泽路交口网信大厦1205B室 方式:1)交纳招标文件费后,文件售出。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2)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投标人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4、招标文件的售价:每包售价3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5、获取招标文件的要求:1)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与洪泽路交口网信大厦1205B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第1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第2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第3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西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前进道3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与洪泽路交口网信大厦1205B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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