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楼工程招标公告
3#-4#楼工程招标公告
1.邯郸市北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大名县公安局长安住宅小区3#-4#楼工程已由项目批准机关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土建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该工程位于大名县迎宾大街东段北侧,建筑工程面积12400M2,总投资840万元。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基本落实到位
2.3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A标段划分:3#-4#住宅楼合同估算价840万元。
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06年3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6年12月20日,工期30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工程验收标准。
3.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一个标段向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施工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申请人可于2006年2月9日至2月13 日从邯郸市中喜建设工程咨询服务中心处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资格预审文件每套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每套人民币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次日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06年2月15日9时30分以前送至大名县公安局一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资格预审申请书封袋上应清楚地注明“北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安住宅小区标段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7.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于2006年2月16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8.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含电子盘)
9.报名时须带以下证件:委托书和身份证、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外地施工单位可在报名后在省建委、省标办办理相关投标手续。
10.招标人按照得分高低选择7家投标人。
招 标 人:邯郸市北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大厦8921房间
联 系 人:张德中 刘慧琴
电话:****-******* *******
传真:0310-
代理机构:邯郸市中喜建设工程咨询服务中心
地址:人民路政府楼三层 3-26室
联 系 人: 杨 彦 忠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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